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华孝)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独立董事肖华孝:男,1956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江西省轻工业厅主任科员;深圳宝恒集团财务科长;深圳市海上田园旅游发展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宝安区外经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美宝田实业公司监事会主席;重庆万汇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2017年4月至2021年3月任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2024年4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 ||||
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
肖华孝 | 4 | 4 | 0 | 0 | 1 | 1 |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肖华孝、赵小莲、秦翠萍 | 4 | 2024年04月29日 | 1.审查财务总监任职资格; 2.审查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 | 无 | 无 | 无 |
2024年07月30日 | 审议《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无 | 无 | 无 | |||
2024年10月29日 | 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无 | 无 | 无 | |||
2024年12月27日 | 审查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 | 无 | 无 | 无 | |||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方俊、肖华孝、王强 | 1 | 2024年04月29日 | 审查《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无 | 无 | 无 |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保龄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人任职期内出席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
就2024年财务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独立董事其他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听取相关人员汇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选举戴斯觉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李洪波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根据董事长戴斯觉先生提名,聘任王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总经理王强先生提名刘峰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王延军先生、张国刚先生、李霞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经总经理提名,聘任王延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经董事长提名,聘任张国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聘任卢雷先生为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聘任张锋锋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以上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上述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没有其他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依据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制定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投资者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肖华孝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