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整,授信期限1年,主要用于公司短期流动资金周转,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1)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先锋居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居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房产抵押,以位于①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0-3号(1301)、(1302)、(1303)、(1304)、(1305)、(1306)、(1307)、(1308)、(1309)、(1310)②天津和平区解放北路与曲阜道交口西南侧信达广场塔楼901、902、903、905、906、907、908、909、910、911、
912、1001、1002、1003、1005、1006、1007、1008、1009、1010、1011、1012单位③成都市青羊区百瑞二路338号3栋14层1401至1428号、15层1502至1508号、16层1601至1628号④全资子公司安徽世联行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世联”)的合肥市政务区东流路999号新际商务中心A、B幢B-1001至1013单位 ⑤全资子公司西安世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世联”)的西安高新区高新国际商务中心数码大厦13201室等提供抵押。按照江苏银行深圳分行的相关要求,安徽世联、西安世联拟与其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先锋居善拟与其签署《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先锋居善作为保证人对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计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
2、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担保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2楼
3.法定代表人:胡嘉
4.注册资本:2,033,579,072元
5.成立日期:1993年04月13日
6.经营范围: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代理、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
7.主要财务状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指标名称/期间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3月30日/ |
2022年度 | 2023年1-3月 | |
(已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674,644.51 | 635,884.18 |
流动负债 | 309,157.17 | 277,192.37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4,1480 | 58,190 |
负债总额 | 330,795.90 | 294,791.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36,125.69 | 332,510.55 |
营业收入 | 397,943.02 | 78,816.38 |
利润总额 | -33,983.12 | -1,110.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4,323.52 | -1,303.59 |
8.主要股东: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的期限:自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 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3.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银行
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4.合同的生效条件:自保证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江苏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整,授信期限1年,主要用于公司短期流动资金周转,额度可循环使用。安徽世联、西安世联、先锋居善为公司提供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需要,安徽世联、西安世联、先锋居善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责任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安徽世联、西安世联、先锋居善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95%。加上本次担保金额2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2,220万元(全部为公司向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或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56%。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最高额抵押合同》
4. 《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