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联行(002285)_公司公告_世联行: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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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联行: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0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总监辞职的情况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财务总监薛文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薛文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薛文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薛文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薛文女士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陈志聪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陈志聪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7月生,广东广播电视大学财务会计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中级会计师。曾就职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珠海分所,任部门经理。曾任珠海大横琴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监,曾兼任珠海大横琴创新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陈志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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