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2-040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期限1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先锋居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居善”)提供连带担保。按照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的相关要求,先锋居善拟与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先锋居善作为保证人对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含)人民币1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
2、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1年,用于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和归还金融机构贷款。按照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的相关要求,先锋居善拟与其签署《保证合同》,先锋居善作为保证人对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含)人民币1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
3、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包含以上两家公司的授信担保。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2楼
3.法定代表人:胡嘉
4.注册资本:2,033,579,072元
5.成立日期:1993年04月13日
6.经营范围: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代理、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
7.主要财务状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 指标名称/期间 | 2021年12月31日/ | 2022年9月30日/ |
| 2021年度 | 2022年1-9月 | |
| (已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896,003.53 | 735,767.86 |
| 流动负债 | 351,715.60 | 329,091.79 |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61,453.69 | 45,490.00 |
| 负债总额 | 518,374.59 | 360,464.4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70,308.33 | 368,457.92 |
| 营业收入 | 608,250.79 | 295,564.87 |
| 利润总额 | -114,626.67 | -2,132.5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2,902.29 | -1,971.85 |
8.主要股东: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期限: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3.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
4.合同的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的范围: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4.合同的生效条件:自保证人和债权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意公司向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先锋居善为公司提供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需要,先锋居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责任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先锋居善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40%。加上本次担保金额2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1,510万元(全部为公司向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或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1.21%。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
4.《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