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5-024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5楼1501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朱江先生(公司董事长陈卫城先生、联席董事长陈劲松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朱江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21人,代表股份1,042,808,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280%。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029,773,4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739%;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216人,代表股份13,034,9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4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0,994,72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1%;反对1,605,84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0%;弃权20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1,010,62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6%;反对1,605,84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0%;弃权19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0,981,82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8%;反对1,609,84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4%;弃权21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1,010,72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8276%;反对1,604,74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9%;弃权19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5%。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3,174,722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62%;反对9,441,738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54%;弃权19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3,093,222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84%;反对9,474,238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85%;弃权24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资产处置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1,007,22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3%;反对1,608,74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3%;弃权19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0,997,32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4%;反对1,617,84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1%;弃权19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5%。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40,882,42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3%;反对1,605,74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0%;弃权32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7%。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40,538,42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4%;反对1,955,74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5%;弃权3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1%。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40,534,42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0%;反对1,955,74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5%;弃权3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5%。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
表决结果:同意1,040,534,42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0%;反对1,955,74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5%;弃权3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5%。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0,603,18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85%;反对2,009,58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7%;弃权19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94,986,990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11%;反对2,009,580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76%;弃权19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3%。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31,293,745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38%;反对1,955,74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12%;弃权19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95,041,330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871%;反对1,955,740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22%;弃权19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7%。
关联股东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609,363,775股股份不纳入该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十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高管薪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0,586,58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9%;反对2,017,88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5%;弃权20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6%。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2025年度监事薪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0,591,38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74%;反对2,013,58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1%;弃权20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0,522,32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8%;反对1,959,54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9%;弃权32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2025-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1,040,659,92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0%;反对1,952,84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3%;弃权19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95,043,730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895%;反对1,952,840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93%;弃权19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苏佳玮、郭睿林
3、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