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深股份(002282)_公司公告_博深股份: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时间: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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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

002282证券简称:博深股份公告编号:

2025-042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

2.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中勤万信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达到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服务年限。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服务的需要,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以公开招标方式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重新选聘,经履行相关程序,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根据公开招标结果,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于2025年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万元(含税)。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024年12月31日):21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最近一年总收入(2024年):217,185.57万元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2024年):183,471.71万元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2024年):58,365.07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024年):244家主要行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审计收费: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024年度):35,961.6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2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7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范桂铭

范桂铭,自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云

杨云,自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永俊

吴永俊,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具备5年审计服务经验。曾参与或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IPO审计项目。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文凌

赵文凌,自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复核1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聘任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4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含税,含控股子公司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含税)。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了27.50%,下降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要求,经履行招标程序选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勤万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中勤万信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达到《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服务年限。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以公开招标方式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重新选聘。经履行相关程序,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中勤万信和中审众环进行了事先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审计工作要求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专业服务经验、良好的诚信

状况和独立性。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一致同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及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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