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阿股份”、“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蒋容、姜峰等37名交易对方(以下合称“交易对方”)购买深圳尚阳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标的”、(“尚阳通”)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交易”)。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友阿股份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上市公司近三十六个月内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湖南友谊阿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胡子敬先生。本次交易完成后,湖南友谊阿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胡子敬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 |||||
江 武 | 周 驰 | ||||
财务顾问协办人: | |||||
王娟娟 | 陈 杰 | 倪文婷 | |||
吕想科 | 朱 欣 | 宋增旭 | |||
阙雪莉 | 张 卓 | 冯晓娟 | |||
潘少光 | 曾宇轩 | ||||
部门负责人: | |||||
邹 扬 |
内核负责人: | |||||
倪晋武 |
法定代表人: | |||||
徐朝晖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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