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阿股份(002277)_公司公告_友阿股份: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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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30

议案一 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确认,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861.62万元。根据《公司法》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期初法定盈余公积697,086,400元,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故公司今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23年初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381,606.37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可供分配利润为386,407.99万元。

(1)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94,172,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5,335,900.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54%。

(2)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审议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独立董事签名:

王远明 阎洪生 胡小龙 谭光军

2024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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