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股份(002276)_公司公告_万马股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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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5年5月12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014,289,8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出现股份回购等使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红金额相应调整。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5-009)详见巨潮资讯网2025年4月19日公告。

2.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14,289,8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151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14日至登记日:2025年5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159号

咨询联系人:赵宇恺、邵淑青

咨询电话:0571-63755256

传真电话:0571-63755256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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