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三金(002275)_公司公告_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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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1-07-01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11年 6月 30 日(星期四)上午 9 时  2、 召开地点:广西桂林市金星路一号公司一楼会议厅  3、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 主持人:董事长邹节明先生  6、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496,910,90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84.19%。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496,910,90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了《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496,910,90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五、 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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