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三金集团湖南三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0年12月17日以自有资金通过商业银行向控股子公司三金集团湖南三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湖南三金')提供人民币20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半年,委托贷款年利率为5%。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一)委托贷款金额及期限 该笔贷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委托贷款期限为半年,可以提前还贷。 (二)委托贷款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贷款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 (三)提供委托贷款的目的 为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支持湖南三金做大做强。 (四)委托贷款主要用途 湖南三金贷款2000万元主要归还由公司担保的银行贷款。 (五)委托贷款利率 本次委托贷款年利率为5%。 (六)本次委托贷款的决策程序 本次委托贷款,于2011年6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人相应发表意见,同意公司为湖南三金提供委托贷款。 (七)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本公告之日,公司未对任何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二、贷款接受方基本情况 (一)三金集团湖南三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三金集团湖南三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谢元钢 成立时间:2000年1月19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原料药、片剂、胶囊剂、颗粒剂、煎膏剂、糖浆剂;中药材种植,生物基因资源开发,保健品开发生产、销售。(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定型包装'三金'牌玉叶清凉颗粒、玉叶清凉茶生产销售。 提供委托贷款日,公司持有湖南三金2100万股,持股比例为70%,是湖南三金第一大股东。此外,公司对湖南三金的生产、经营、财务构成实际控制影响,湖南三金是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湖南三金资产总额为60,447,908.69元,负债总额为33,843,801.81元,净资产为26,604,106.88元。2010年度,湖南三金的营业收入46,064,837.45元,净利润-4,585,150.90万元。 (二)湖南三金其他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常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常德市洞庭大道中路1188号 主要办公地点:常德市洞庭大道中路1188号 法定代表人:赵国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整 营业执照注册号:430700000010318 主营业务:从事城建项目及城市基础设施、农村路网的投资开发、建设和城市水务、制药产业的投资经营等。 出资金额:900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30% 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独立董事意见 1、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通过商业银行向控股子公司三金集团湖南三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湖南三金',现已成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人民币2000万元的委托贷款,用于湖南三金归还银行贷款,降低财务成本,以促进该公司业务发展。委托贷款利率为5%,不低于银行同档次同期存款利率,定价合理,不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该笔委托贷款不存在关联交易行为。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3、2011年5月4日湖南三金已归还该笔委托贷款。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湖南三金提供委托贷款。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1年3月21日公告了《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其中'其他应收款'科目中列示了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湖南三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2000万元的委托贷款。该项委托贷款的发生系为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根据《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于2010年12月17日向子公司湖南三金委托贷款2000万元,用于归还公司担保的银行贷款。同时,为支持湖南三金发展,做强做大湖南三金,公司于2011年3月15日收购了常德城建投所持的湖南三金30%股权,湖南三金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收购事项已于2011年3月22日公告)。2011年5月4日湖南三金已归还该笔委托贷款。 五、保荐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认为:桂林三金本次向湖南三金提供委托贷款条件公允,委托贷款的风险相对可控;委托贷款事项已经桂林三金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综上,招商证券对桂林三金本次向湖南三金提供委托贷款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