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三金(002275)_公司公告_桂林三金: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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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三金: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玉维卡2019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勤勉尽责,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9年度本人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于2019年4月13日开始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至今,应出席公司董事会5次,实际现场出席会议5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列席股东大会2次。本人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认真审议董事会提交每个议案并积极参与讨论,认为本年度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全部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检查,并对重大事项进行评议及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1、2019年4月22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投资理财事宜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孙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独立意见》;

3、2019年12月09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4、2019年12月26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19年度,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投资决策等重大事项情况,详实的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在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方面,调查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保护股东利益。

4、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广西证监局等发布的法规、规章制度,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工作情况

2019年度,本人在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担任委员,参与相关工作。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主持召开会议,通过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等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在公司聘任外部审计机构

时,重点关注审计师的审计质量和独立性,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重点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会同其他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研,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了解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报道,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本年度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累计天数超过10天。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本人联系方式:

邮箱: 604599517@qq.com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玉维卡2020年4月26日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莫凌侠2019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勤勉尽责,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9年度本人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于2019年4月13日开始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至今,应出席公司董事会5次,实际现场出席会议5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列席股东大会2次。本人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认真审议董事会提交每个议案并积极参与讨论,认为本年度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全部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检查,并对重大事项进行评议及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1、2019年4月22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投资理财事宜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孙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独立意见》;

3、2019年12月09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4、2019年12月26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19年度,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投资决策等重大事项情况,详实的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在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方面,调查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保护股东利益。

4、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广西证监局等发布的法规、规章制度,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工作情况

2019年度,本人在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担任委员,参与相关工作。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主持召开会议,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情况,同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不断搜寻符合公司发展的优秀人才。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时,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通过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在公司聘任外部审计机构时,重点关注审计师的审计质量和独立性,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会同其他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研,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了解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报道,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本年度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累计天数超过10天。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本人联系方式:

邮箱: molingxia@vip.sina.com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莫凌侠2020年4月26日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何里文2019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勤勉尽责,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9年度本人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于2019年4月13日开始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至今,应出席公司董事会5次,实际现场出席会议5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列席股东大会2次。本人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认真审议董事会提交每个议案并积极参与讨论,认为本年度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全部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检查,并对重大事项进行评议及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1、2019年4月22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投资理财事宜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孙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独立意见》;

3、2019年12月09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4、2019年12月26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19年度,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投资决策等重大事项情况,详实的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在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方面,调查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保护股东利益。

4、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广西证监局等发布的法规、规章制度,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工作情况

2019年度,本人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中担任委员,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负责主持召开会议,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重点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持续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情况,同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不断搜寻符合公司发展的优秀人才。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时,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结合本人多年从事公司管理和战略规划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对各项重大决策提出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发展战略决策提供了依据和参考,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会同其他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研,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了解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报道,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本年度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累计天数超过10天。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本人联系方式:邮箱:8752649@qq.com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何里文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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