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的议案》,并于2018年5月10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委托理财投资对象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发布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及2018年4月20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委托理财投资对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目前上述授权购买理财产品事宜即将到期,根据当前金融市场行情和公司实际情况,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证理财产品的连续性,公司于2019年0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投资目的: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短期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投资金额: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投资金额不超过4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投资对象:投资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短期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货币型基金等,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且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
投资期限:投资对象的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
授权期限:投资对象的购买时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零三个月内有效,下次股东大会重新授权止。
本投资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审批、决策和管理程序
针对每笔具体理财事项,公司设立了理财小组,由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组成,董事长任组长,总裁任副组长,公司财务处负责具体理财操作事项,并向理财小组报告工作。具体经办人员在理财小组的领导下和公司授权的资金使用范围内,进行具体操作。每笔理财必须由经办人员提交基本情况报告、投资理财分析报告及预计收益情况分析报告,经理财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各项投资理财的审批程序确保合法有效,并接受中介机构审计。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订了《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对投资的原则、范围、 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闲置的自有资金灵活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投资理财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投资理财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同时,在认真调查了公司投资理财事项的操作方式、资金管理、公司内控等控制措施后,就公司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益,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当前市场情况,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当投资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短期理财产品,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和制度,公司专门设立了理财小组,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基于此,我们同意公司投资理财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良好,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能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投资理财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投资理财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