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委托理财投资对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发布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为进一步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审议通过了《调整委托理财投资对象的议案》,拟在最高购买额度范围不变的前提下增加投资对象。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投资目的: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短期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投资金额: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投资金额不超过4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投资对象:投资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短期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货币型基金等,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且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 投资期限:投资对象的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 授权期限:投资对象的购买时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零三个月内有效,下次股东大会重新授权止。 本投资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审批、决策和管理程序 针对每笔具体理财事项,公司设立了理财小组,由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组成,董事长任组长,总裁任副组长,公司财务处负责具体理财操作事项,并向理财小组报告工作。具体经办人员在理财小组的领导下和公司授权的资金使用范围内,进行具体操作。每笔理财必须由经办人员提交基本情况报告、投资理财分析报告及预计收益情况分析报告,经理财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各项投资理财的审批程序确保合法有效,并接受中介机构审计。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订了《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对投资的原则、范围、 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增加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投资对象是在充分考虑当前市场情况,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益,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当前市场情况,增加委托理财投资对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当投资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短期理财产品,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调整该投资理财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增加委托理财投资对象,选择更为灵活,同时能够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实施本次调整投资理财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委托理财对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