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16年 12月 2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和监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6年12月26日下午17时在广西桂林市金星路1号公司董事长办公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监事王淑霖、阳忠阳、徐润秀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一致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邹节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会议同意选举邹节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王许飞先生、邹洵先生为副董事长,任期从2016年12月27日起,任期三年。(相关人员简历附后)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同意选举邹节明董事、王许飞董事、陈亮董事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邹节明董事为召集人; 同意选举刘焕峰董事、孙骏董事、谢元钢董事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刘焕峰董事为召集人; 同意选举孙骏董事、陈亮董事、谢元钢董事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孙骏董事为召集人; 同意选举陈亮董事、刘焕峰董事、邹洵董事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陈亮董事为召集人。 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从2016年12月27日起,任期三年。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会议同意聘任王许飞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从 2016年12月27日起,任期三年。(简历附后)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会议同意聘任邹洵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谢元钢先生、邹准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谢元钢先生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从2016年12月27日起,任期三年。(相关人员简历附后)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会议同意聘任邹洵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李云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从2016年12月27日起,任期三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邹洵先生的有关资料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邹洵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要求;李云丽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要求。(相关人员简历附后) 邹洵先生、李云丽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西桂林市金星路一号 联系电话:0773-5829106、5829109 传真号码:0773-5838652 电子邮箱:dsh@sanjin.com.cn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会议同意聘任谢劲华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从 2016年12月27日起,任期三年。(简历附后)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聘任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具体陈述详见同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27 日 相关人员简历: 邹节明先生:汉族,1943 年 5 月生,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药与药用植物专业,教授级高工,博士研究生导师,高级职业经理人,桂林三金主要创始人。1966 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本科学历。1968 年进入桂林中药厂(桂林三金前身),历任技术员、研究室主任、所长、厂长、总裁兼总工程师等职,现任桂林三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七届与第八届中国药典委员会委员等社会兼职。主持研发设计桂林西瓜霜、三金片等 32 种中药与民族药新药,获国家发明专利 25项(1 项为保密专利,2 项为中国优秀专利),国家级与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13 项,发表学术论文 104 篇,专著 3 部,培养博士研究生 4 名,博士后 2 名。先后获“中国药学发展奖”、“广西优秀专家”、首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首届“中国科协西部开发突出贡献奖”、首届表彰的“中国创业企业家”、“全国优秀企业家”“全国劳动模范”、“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等荣誉。 邹节明先生持有本公司 53,394,648 股股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董事邹洵先生和董事邹准先生为父子关系。邹节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邹节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许飞先生:汉族,1958 年 9 月出生,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82 年毕业于广西中医学院药学系中药专业,医学学士学位。1984 年进入桂林市中药厂工作,历任本公司技术员、生产科主任、技术科科长、销售科科长、厂长助理、副厂长、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职。2005年被评为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卓越领导者,先后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广西劳动模范、桂林市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现任桂林三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裁。 王许飞先生持有本公司 6,765,556 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许飞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许飞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邹洵先生:汉族,197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双硕士学历。1999 年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并取得会计学学士学位。1999 年-2001年任职本公司财务人员,2002 年 3 月-2003 年 10 月就读新英格兰大学并取得国际商务硕士学位。2003 年-2004 年 7 月就读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并取得会计与金融专业硕士学位。2007 年 10 月加入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董事会办公室管理员、总经理助理、总裁助理、桂林金可保健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现任桂林三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常务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邹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邹节明先生之长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邹准之兄长。邹洵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邹洵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谢元钢先生:回族,196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执业药师。1982 年毕业于广西中医学院,获医学学士学位,同年进入桂林市中药厂工作,历任本公司质检员、质检科主任、企管办主任、营销部部长、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职,先后获得桂林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现任桂林三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谢元钢先生持有本公司 7,613,319 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谢元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谢元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邹准先生:汉族,1980 年 8 月出生,中国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生物技术专业,双硕士学历。2003 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并取得生物技术专业学士学位。2004 年 7 月-2005 年 12 月就读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生物技术专业并取得硕士学位,2006 年 1 月至 2007 年 12 月就读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获得 MBA学位。2010 年 4 月加入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药物研究所研究员、营销总部区域营销总监、总裁助理,现任桂林三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副总裁。 邹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邹节明先生之次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邹洵先生之弟。邹准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邹准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云丽女士,汉族,1986 年 6 月生,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学士学位,2008 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同年进入公司工作,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任职至今,于 2011 年 7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1 年 9 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李云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云丽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其他情形。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云丽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谢劲华先生,汉族,1974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1997 年至 2007 年,在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任会计,2007年至 2016 年在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任审计处经理。 谢劲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谢劲华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其他情形。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谢劲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