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三金(002275)_公司公告_桂林三金: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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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2-10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16 年12 月2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和监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6年12 月9 日在广西桂林市金星路一号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9 人,监事王淑霖、阳忠阳、徐润秀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邹节明先生主持,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桂林三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邹节明先生、王许飞先生、邹洵先生、谢元钢先生、邹准先生、吕高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孙骏先生、陈亮先生、刘焕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宜出具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的详情请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向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深表感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津贴的议案》(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公司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规模,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拟定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8万元(税前),其他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7万元(税前)。此次津贴调整方案有利于调动各独立董事和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本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宜出具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董事和监事津贴的独立意见》的详情请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会议同意于2016年12 月26 日(周一)下午14时30分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2 月 10 日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简历: 邹节明先生:汉族,1943 年 5 月生,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药与药用植物专业,教授级高工,博士研究生导师,高级职业经理人,桂林三金主要创始人。1966 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本科学历。1968 年进入桂林中药厂(桂林三金前身),历任技术员、研究室主任、所长、厂长、总裁兼总工程师等职,现任桂林三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七届与第八届中国药典委员会委员等社会兼职。主持研发设计桂林西瓜霜、三金片等 32 种中药与民族药新药,获国家发明专利 25项(1 项为保密专利,2 项为中国优秀专利),国家级与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13 项,发表学术论文 104 篇,专著 3 部,培养博士研究生 4 名,博士后 2 名。先后获“中国药学发展奖”、“广西优秀专家”、首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首届“中国科协西部开发突出贡献奖”、首届表彰的“中国创业企业家”、“全国优秀企业家”“全国劳动模范”、“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等荣誉。 邹节明先生持有本公司 53,394,648 股股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董事邹洵先生和董事邹准先生为父子关系。邹节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邹节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许飞先生:汉族,1958 年 9 月出生,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82 年毕业于广西中医学院药学系中药专业,医学学士学位。1984 年进入桂林市中药厂工作,历任本公司技术员、生产科主任、技术科科长、销售科科长、厂长助理、副厂长、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职。2005年被评为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卓越领导者,先后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广西劳动模范、桂林市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现任桂林三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裁。 王许飞先生持有本公司 6,765,556 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许飞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许飞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邹洵先生:汉族,197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双硕士学历。1999 年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并取得会计学学士学位。1999 年-2001年任职本公司财务人员,2002 年 3 月-2003 年 10 月就读新英格兰大学并取得国际商务硕士学位。2003 年-2004 年 7 月就读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并取得会计与金融专业硕士学位。2007 年 10 月加入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董事会办公室管理员、总经理助理、总裁助理、桂林金可保健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现任桂林三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常务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邹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邹节明先生之长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邹准之兄长。邹洵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邹洵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谢元钢先生:回族,196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执业药师。1982 年毕业于广西中医学院,获医学学士学位,同年进入桂林市中药厂工作,历任本公司质检员、质检科主任、企管办主任、营销部部长、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职,先后获得桂林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现任桂林三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谢元钢先生持有本公司 7,613,319 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谢元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谢元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邹准先生:汉族,1980 年 8 月出生,中国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生物技术专业,双硕士学历。2003 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并取得生物技术专业学士学位。2004 年 7 月-2005 年 12 月就读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生物技术专业并取得硕士学位,2006 年 1 月至 2007 年 12 月就读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获得 MBA学位。2010 年 4 月加入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药物研究所研究员、营销总部区域营销总监、总裁助理,现任桂林三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副总裁。 邹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邹节明先生之次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邹洵先生之弟。邹准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邹准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吕高荣先生: 1965 年 4 月出生,中国公民,新西兰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药物制剂专业,高级工程师。1988 年参加工作,历任桂林中药制药厂二分厂技术员、公司质检科中心化验室主任、质检处负责人、工艺技术处处长兼技术部办公室主任、技术开发部副部长、部长。2006 年,参与完成的“三金牌西瓜霜的研制与开发”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现任桂林三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董事、副总工程师。 吕高荣先生持有本公司 1,916,000 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吕高荣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吕高荣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骏先生:195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法学学士,在职研究生(经济学),二级律师。1982 年至 1990 年任桂林市委党校任法学讲师、桂林市律师事务所任兼职律师;1990 年至 1994 年任桂林市经济律师事务所任主任、专职律师;2007 年至 2016 年任桂林市律师协会会长;1995 年 1 月至今任广西嘉合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孙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孙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孙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亮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大学博士、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后,教授职称。1994 年 7 月至 2002 年 6 月在南华大学工作、;2002 年 6 月至今任桂林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青年联合会第九届委员、桂林理工大学现代企业管理研究所所长,现兼任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焕峰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山西财经学院(现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系,学士,教授职称。1984 年 7 月至 2005 年 9 月历任太原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财会系主任;2005 年 9 月至今任桂林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会计学会理事、桂林理工大学 MPAcc常务副主任,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刘焕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焕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焕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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