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三金(002275)_公司公告_桂林三金: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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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4-22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6年拟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所属单位、参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超过总金额1,359.20万元。 2016年04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邹节明先生、王许飞先生、邹洵先生、谢元钢先生、邹准先生、吕高荣先生回避表决。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合同签订金额 上年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占同类 类别 或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业务比  (单位:元) (单位:元) 例(%)向关联人 桂林金可保健 400,000.00 164,640.80 0.05采购商品 品有限公司向关联人  广西医保贸易销售产 7,000,000.00 4,809,117.72 0.31  有限责任公司品、商品接受关联  桂林金可保健人提供的 6,000,000.00 5,161,232.40 1.87 品有限公司 劳务  桂林三金集团  30,000.00 ---  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承租 桂林金地房地  产开发有限责 50,000.00 34,773.00 ---  任公司  桂林三金集团  60,000.00 56,520.00 ---  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出租 桂林金地房地  产开发有限责 50,000.00 46,200.00 ---  任公司  桂林金可保健商标许可 2,000.00 --- 品有限公司  合 计 13,592,000.00 10,272,483.92 3、2016 年年初至 2016 年 4 月 20 日,公司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 13.85 万元。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和公司的关联关系 (1)桂林三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注册资本人民币(下同)2亿元,注册地址:桂林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骖鸾路12号,目前主要从事医药、保健品投资等。该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71,310.98万元,净资产265,330.32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桂林金可保健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2月2日,注册资本4,275万元,注册地址:桂林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骖鸾路12号,目前主要从事保健品与罐头食品的生产与销售。该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356.37万元,净资产4,076.04万元,2015年实现经营收入2,445.18万元,净利润422.34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3)广西医保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30日,本公司持有其20%的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注册地址:南宁市古城路6-9号,营业范围: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限血液制品),Ⅱ、Ⅲ类医疗器械(Ⅲ类不包括植入材料、人工器官)、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服装、羽绒、皮革类畜产品、土特产品、电子机械、建筑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本公司持有该公司20%股权。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97.32万元,净资产446.64万元,2015年实现经营收入1,678.89万元,净利润12.21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4)桂林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2年11月4日,该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址:桂林市金星路1号,营业范围商品房开发(按资质证)、销售;房屋代建、装饰。该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2,414.77万元,净资产-10,810.72万元,2015年实现经营收入602.93万元,净利润-3,212.44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上述公司履约能力分析,经营及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前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3、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2016年公司与拟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所属单位、参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13,592,000.00元。其中: (1)预计2016年公司与桂林三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交易总额不超过90,000元; (2)预计2016年公司与桂林金可保健品有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交易总额不超过6,402,000元; (3)预计2016年公司与广西医保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交易总额不超过7,000,000元; (4)预计2016年公司与桂林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00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程序合法,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商标许可及房产租赁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充分利用上述关联方地理优势,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进出口业务,降低成本,提高员工福利,同时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确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公司日常的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到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 根据公司与桂林金可保健品有限公司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公司将拥有的各类“三金”商标名称及图形许可桂林金可保健品有限公司使用,使用许可期限为 2014 年 9 月 14 日至 2024 年 9 月 13 日,同时约定公司按桂林金可保健品有限公司实际使用商标的商品实现的销售收入的万分之一向其收取商标许可使用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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