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2009 年 7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528 号)核准,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9.80 元,共募集资金 91,080.00 万元,扣除相关费用5,152.17 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5,927.83 万元。 2009 年 12 月 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桂林西城开发区秧塘工业园购地的议案》、《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此后,公司 10 个募集资金项目除“现代中药原料 GAP 基地建设项目”和“国家级三金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外的其余 8 个项目均在秧塘工业园区内即位于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南路 9 号的桂林三金现代中药城实施。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止目前累计投 募集资金项目现 资总额(万元) 入金额(万元) 实施地点1.特色中药三金片 桂林市临桂区人 7,980.19 7,854.32技术改造工程 民南路 9 号2.西瓜霜润喉片等 桂林市临桂区人特色中药含片技 6,500.07 6,502.72术改造工程 民南路 9 号3.桂林西瓜霜等特 桂林市临桂区人色中药散剂技术 6,580.82 6,496.2改造工程 民南路 9 号4.脑脉泰等中药胶 桂林市临桂区人囊剂特色产品产 7,800.16 7,714.68业化 民南路 9 号5.西瓜霜中药提取 桂林市临桂区人综合车间二期技 5,650.3 9,066.53改项目 民南路 9 号6.现代中药原料 桂北灵川县潭下GAP 基地建设项 4,200.31 957.72目 镇7.中药新药舒咽清 桂林市临桂区人喷雾剂产业化项 5,300.01 4,659.43目 民南路 9 号8.特色中药眩晕宁 桂林市临桂区人 6,800.37 6,689.84产业化项目 民南路 9 号9.三金现代化仓储 桂林市临桂区人及物流基地建设 7,500.2 7,299.58项目 民南路 9 号10.国家级三金技 桂林市骖鸾路 12 5,100.1 936.35术中心扩建项目 号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拟将“国家级三金技术中心扩建项目”的实施地址由原桂林市骖鸾路 12 号变更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南路 9 号,同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因桂林市城市建设规划的调整,市政府拟对公司“国家级三金技术中心扩建项目”现所在地桂林市骖鸾路 12 号的地块进行重新规划,该项目已不适于在该地址继续进行。同时考虑到公司已根据桂林市政府“向西发展,保护漓江,再造一个新桂林”的政策指引、鼓励与要求以及桂林市城市发展现状和城市与工业规划,并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与长远发展,于 2009 年在秧塘工业园共取得地块 865.58 亩(577,059 平方米)。2015 年 2 月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获得新版 GMP 证书的公告》,现公司生产厂区已全部搬迁至秧塘工业园“中药城”实施生产,且公司大部分管理部门也搬迁至“中药城”办公。为了便于公司组织管理,充分优化现有场地资源,节约成本,加快该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进程,公司拟将原位于桂林市骖鸾路 12 号的“国家级三金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变更至现中药城所在地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南路 9 号。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变更“国家级三金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实施地点基于募投项目的原实施地址情况变化,配合政府规划而做出的适当调整,充分考虑了公司规划布局及投资计划,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 本次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变更,未实质性地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家级三金技术中心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家级三金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0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