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裁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 年 7 月 22 日,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总裁王许飞先生的通知,截至 2015 年 7 月 21 日,王许飞先生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公司的股份不低于 400万人民币的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一、本次增持计划 为积极响应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号召,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15】51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总裁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9),公司总裁王许飞先生计划不超过 7 个交易日的时间内,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使用自筹资金不低于 400 万元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 2015 年 7 月 21 日,王许飞先生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了本公司股份 169,900 股,共使用自有资金 400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王许飞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6,635,6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王许飞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6,805,5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在本次增持行为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拟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的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