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报告 2013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的法规要求,勤勉、诚实地履行职能,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监事会对公司长远发展计划、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一、监事会会议情况和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 (一)2013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二)2013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三)2013 年6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 (四)2013 年7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采用 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五)2013 年10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六)2013 年12 月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七)2013 年12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二、监事会对2013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013 年度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赋予的职权,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审查业务资料等多种形式,认真履行监督及其他各项职能。监事会就公司2013 年度经营运作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201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在职权范围内,准确、全面地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过程中,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真仔细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以及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有关文件,认为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国家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所编制的定期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 2013 年 度审计报告,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与监督,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专储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未发生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检查,认为:公司本年度收购宝船生物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无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权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其个人信息,未发生内幕交易,确保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对董事会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2014年公司应严格按照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方案开展工作,以 利于公司进一步增强内部控制的执行力,提高内部控制效力及防范风险的能力。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