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13年 12月 2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和监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3年12月26日上午11时在广西桂林市金星路1号公司董事长办公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独立董事陈亮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沈雪艳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监事王淑霖、阳忠阳、徐润秀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一致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邹节明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会议同意选举邹节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王许飞先生、邹洵先生为副董事长,任期从2013年12月27日起,任期三年。(相关人员简历附后)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同意选举邹节明董事、王许飞董事、陈亮董事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邹节明先生为召集人; 同意选举沈雪艳董事、孙骏董事、谢元钢董事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沈雪艳董事为召集人; 同意选举孙骏董事、陈亮董事、谢元钢董事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孙骏董事为召集人; 同意选举陈亮董事、沈雪艳董事、邹洵董事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陈亮董事为召集人。 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从2013年12月27日起,任期三年。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会议同意聘请王许飞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从 2013年12月27日起,任期三年。(简历附后)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会议同意聘任邹洵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谢元钢先生、邹准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谢元钢先生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从2013年12月27日起,任期三年。(相关人员简历附后)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会议同意聘任邹洵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李云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从2013年12月27日起,任期三年。(相关人员简历附后) 邹洵先生、李云丽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西桂林市金星路一号 联系电话:0773-5829106、5829109 传真号码:0773-5838652 电子邮箱:dsh@sanjin.com.cn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聘任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陈述详见同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12 月 27 日 相关人员简历: 邹节明先生:汉族,1943 年 5 月生,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药与药用植物专业,教授级高工,博士研究生导师,高级职业经理人,桂林三金主要创始人。1966 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本科学历。1968 年进入桂林中药厂(桂林三金前身),历任技术员、研究室主任、所长、厂长、总裁兼总工程师等职,现任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桂林三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曾任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七届与第八届中国药典委员会委员等社会兼职。主持研发设计桂林西瓜霜、三金片等 32 种中药与民族药新药,获国家发明专利 25项(1 项为保密专利,2 项为中国优秀专利),国家级与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13 项,发表学术论文 104 篇,专著 3 部,培养博士研究生 4 名,博士后 2 名。先后获“中国药学发展奖”、“广西优秀专家”、首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首届“中国科协西部开发突出贡献奖”、首届表彰的“中国创业企业家”、“全国优秀企业家”“全国劳动模范”、“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等荣誉。 邹节明先生持有本公司 53,394,648 股股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邹洵先生和邹准先生为父子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许飞先生:汉族,1958 年 9 月出生,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82 年毕业于广西中医学院药学系中药专业,医学学士 学位。1984 年进入桂林市中药厂工作,历任本公司技术员、生产科主任、技术 科科长、销售科科长、厂长助理、副厂长、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职,2005 年被评为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卓越领导者。先后获得广西劳动模范、桂林市 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现任桂林三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副董事长、 总裁。 王许飞先生持有本公司 11,796,723 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邹洵先生:汉族,1976 年出生,中国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双硕士学历。1999 年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并取得会计学学士学位。1999 年-2001 年任职本公司财务人员,2002 年 3 月-2003 年 10 月就读新英格兰大学并取得国际商务硕士学位。2003 年-2004 年 7 月就读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并取得会计与金融专业硕士学位。2007 年 10 月加入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董事会办公室管理员、总经理助理、总裁助理、桂林金可保健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现任桂林三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邹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邹节明先生之长子、董事邹准先生之兄长,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谢元钢先生:回族,196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执业药师。1982 年毕业于广西中医学院,获医学学士学位,同年进入桂林市中药厂工作,历任本公司质检员、质检科主任、企管办主任、营销部部长、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职,先后获得桂林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现任桂林三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谢元钢先生持有本公司 7,583,319 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邹准先生:汉族,1980 年出生,中国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生物技术专业,双硕士学历。2003 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并取得生物技术专业学士学位。2004 年 7 月-2005 年 12 月就读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生物技术专业并取得硕士学位,2006 年 1 月至 2007 年 12 月就读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获得 MBA 学位。2010 年 4 月加入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药物研究所研究员、营销总部区域营销总监、总裁助理,现任桂林三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桂林金可保健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桂林三金西瓜霜生态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董事、副总裁。 邹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邹节明先生之次子、董事邹洵先生之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李云丽女士,汉族,1986 年 6 月出生,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学士学位。2008 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同年进入公司工作,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任职至今,于 2011 年 7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1 年 9 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李云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