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三金(002275)_公司公告_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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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27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本次会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总裁王许飞先生、常务副总裁邹洵先生、副总裁谢元钢先生、副总裁邹准先生、财务负责人谢元钢先生、董事会秘书邹洵先生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聘任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孙骏__________ 沈雪艳___________ 陈亮___________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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