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13年7月1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和监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3年7月26日在广西桂林市金星路一号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以现场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9 人。监事王淑霖、吕高荣、徐润秀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邹节明先生主持,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附件一,修改后的《公司章程》(2013年7月)全文披露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因《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调整,公司同时对《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相应的修订。修订后的制度披露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同意选举王许飞先生和邹洵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二)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经总裁的提名,同意聘任邹准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二)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同意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16 日(周五)召开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三项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7 月 30 日 附件一: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日常管理工作需要,董事会拟对原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原公司章程条款: 第八十一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3 名。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一百二十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1 名董事代行其职务。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八十一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一名副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且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公司有两位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1 至 2 名,独立董事 3 名。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一百二十八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一名副董事长履行职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且未指定具体人员代 其行使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公司有两位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1 名董事代行其职务。附件二:副董事长简历: 王许飞先生:汉族,1958 年 9 月出生,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82 年毕业于广西中医学院药学系中药专业,医学学士学位。1984 年进入桂林市中药厂工作,历任本公司技术员、生产科主任、技术科科长、销售科科长、厂长助理、副厂长、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职,2005年被评为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卓越领导者。先后获得广西劳动模范、桂林市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 邹洵先生:汉族,1976 年出生,中国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双硕士学历。1999 年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并取得会计学学士学位。1999 年-2001 年任职本公司财务人员,2002 年 3 月-2003 年 10 月就读新英格兰大学并取得国际商务硕士学位。2003 年-2004 年 7 月就读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并取得会计与金融专业硕士学位。2007 年 10 月加入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董事会办公室管理员、总经理助理、总裁助理、桂林金可保健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简历: 邹准先生:汉族,1980 年出生,中国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生物技术专业,硕士学历。2003 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并取得生物技术专业学士学位。2004 年 7 月-2005 年 12 月就读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生物技术专业并取得硕士学位,2006 年 1 月至 2007 年 12 月就读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获得 MBA 学位。2008 年在 Factset Callstreet,LLC,Unite State 任助理编辑,2009 年在 Vrid PTYLTD,Australia 任助理研究员。2010 年 4 月加入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从 事研究工作,现任桂林金可保健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桂林三金西瓜霜生态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营销总部区域营销总监、总裁助理。 邹准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节明先生之次子,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