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13 年6 月21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和监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3年6 月28 日在广西桂林市金星路一号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谢元钢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王许飞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监事王淑霖、吕高荣、徐润秀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邹节明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