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3 年6 月21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并于2013 年6 月28 日上午9时30分在广西桂林市金星路一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 人,实际出席监事3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淑霖女士主持,经出席会议的监事举手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