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光电(002273)_公司公告_水晶光电: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2年度培训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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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光电: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2年度培训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晶光电”、“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以及水晶光电的实际情况,于2023年4月10日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水晶光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后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培训时间:2023年4月10日

(二)培训地点: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三)培训人员:徐恩、吴承烨、张一昊

(四)参加培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

(五)参与培训人员数量:22人

(六)培训内容:保荐机构通过现场培训和线上远程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本次培训根据新修订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信息披露规则、股份减持规则、再融资规则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讲解与介绍,并结合上市公司违规案例对短线交易相关进行了着重讲解。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

强合规及诚信意识,加强理解自身在公司日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成果

水晶光电参加培训人员积极配合培训工作,认真学习培训课件,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此次培训授课,水晶光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董监高减持、短线交易、注册制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义务等方面的了解与认识,使上述对象对最新注册制下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义务等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此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培训目标,培训效果良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2年度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徐 恩张喜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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