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光电(002273)_公司公告_水晶光电: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时间:

水晶光电: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7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月10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详情请见2022年10月25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号)、《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2年10月24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10月24日登记在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持有人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星星集团有限公司123,753,2738.90
2杭州深改哲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3,404,7415.28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31,482,4222.26
4林敏25,891,6051.86
5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22,490,1031.62
6台州市椒江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9,215,9871.38
7台州市椒江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9,215,9871.38
8陈建新15,739,4111.13
9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5,482,0051.11
1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986,6590.86

注:陈建新通过融资融券账户持有公司人民币普通股15,739,411股。

二、公司2022年10月24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序号持有人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星星集团有限公司123,753,2739.15
2杭州深改哲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3,404,7415.43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31,482,4222.33
4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22,490,1031.66
5台州市椒江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9,215,9871.42
6台州市椒江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9,215,9871.42
7陈建新15,739,4111.16
8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5,482,0051.14
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986,6590.89
10中欧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中欧基金国寿股份成长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11,624,7390.86

注:陈建新通过融资融券账户持有公司人民币普通股15,739,411股。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