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回购公司股份提议书的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林敏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提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和提议时间
提议人:公司董事长林敏先生
提议时间:2022年10月14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董事长林敏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提议公司遵照现有证券监管法规的要求,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期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4、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含);
6、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
7、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的条件下,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5,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071.4285万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7%;若按回购资金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714.2857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1%。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为提振市场信心,公司董事长、高管于2022年4月实施了增持计划,其中提议人公司董事长林敏先生于2022年4月18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4.52万股,合计增持金额352.13万元人民币。以上内容请见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长、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号)。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林敏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说明
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回购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议人林敏先生提请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承诺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2、上述回购事宜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