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2)070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结构变动暨间接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水晶光电”)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深改哲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改哲新”或“标的”)拟进行合伙份额转让,原普通合伙人浙江富浙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富浙”)、杭州哲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哲恒”),原有限合伙人台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金投”)、浙江深改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改基金”)、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德国资”)、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工银理财”)、建德市国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德国投”)分别同意向新普通合伙人浙江坤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鑫投资”)以及新有限合伙人浙股晶际(台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股晶际”)转让全部标的合伙份额,同时深改哲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浙江富浙变更为坤鑫投资。本次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
2、深改哲新目前持有公司股份7,340.474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8%。本次权益变动后,浙江富浙持有公司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由5.28%减少为0.00%,坤鑫投资持有公司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由0.00%增加至5.28%。深改哲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深改哲新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集团”)的一致行动人,两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715.80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8%,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
4、本次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本次变更的基本情况
1、合伙企业合伙份额协议转让概述
公司于2022年9月5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深改哲新的通知,转让方原普通合伙人浙江富浙、杭州哲恒,以及原有限合伙人台州金投、国改基金、建德国资、工银理财、建德国投与受让方新普通合伙人坤鑫投资、新有限合伙人浙股晶际于2022年9月2日签署了《杭州深改哲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份额转让协议》,转让方同意向受让方转让全部标的合伙份额,同时将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浙江富浙变更为坤鑫投资。深改哲新所持唯一资产为水晶光电的股票,目前持有水晶光电股份7,340.474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8%。因此本次标的合伙份额的转让对价按照水晶光电股票的公允价值确定,即合伙企业所持水晶光电7,340.4741万股股票乘以本协议签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水晶光电的股票交易均价14.06元/股,合计为1,032,070,658.45元,并根据转让方在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额占合伙企业的总实缴出资额的比例进行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方 | 受让方 | 受让份额 (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应支付对价 (元) |
台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浙股晶际(台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6,900 | 59,900 | 479,229,094.67 |
浙江深改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浙股晶际(台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8,100 | 20,000 | 160,009,714.41 |
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浙股晶际(台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 | 20,000 | 160,009,714.41 |
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 浙股晶际(台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 | 20,000 | 160,009,714.41 |
建德市国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浙股晶际(台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000 | 9,000 | 72,004,371.49 |
杭州哲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浙股晶际(台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 | 100 | 800,048.57 |
浙江富浙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浙股晶际(台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9 | 1 | 8,000.49 |
浙江富浙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坤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 | 0 | 0 |
合计 | 160,200 | 129,001 | 1,032,070,658.45 |
2、合伙企业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深改哲新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1)变更前
合伙人名称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认缴出资 比例 |
台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76,900 | 48.0025% |
浙江深改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8,100 | 17.5406% |
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20,000 | 12.4844% |
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 | 12.4844% |
建德市国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5,000 | 9.3633% |
杭州哲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0.0624% |
浙江富浙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0.0624% |
合计 | 160,200 | 100% |
(2)变更后
合伙人名称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认缴出资 比例 |
浙股晶际(台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0,199 | 99.9994% |
浙江坤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 | 0.0006% |
合计 | 160,200 | 100% |
3、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深改哲新目前持有公司股份7,340.474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8%。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浙江富浙担任深改哲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深改哲新控制具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340.474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8%;本次权益变动后,浙江富浙不再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其间接控制具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比例由5.28%减少为0.00%。坤鑫投资作为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其通过深改哲新控制具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由0股增加至7,340.474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0.00%增加至5.28%。
本次转让完成后,深改哲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深改哲新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星星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深改哲新与星星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715.80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8%。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二、 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 转让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一:浙江富浙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2CCHK51A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88-2号620室法定代表人:张焱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服务: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浙江富浙资本管理有限公司40%;浙江制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浙江自贸区国改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
(二)普通合伙人二:杭州哲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GNFFC5U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闻堰街道湘湖金融小镇二期中区块南岸3号楼173-023室
法定代表人:方皓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杭州新安江千岛湖流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0%,杭州祥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
(三)有限合伙人一:台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03075438515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开投金融大厦1幢1501室法定代表人:管顺正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金融股权投资、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资产管理业务、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兼营其他一切合法业务,其中属于依法应当经批准的项目,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台州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100%。
(四)有限合伙人二:浙江深改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3MA2A2WMAXC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沙田街66号普陀商会大厦1501-686室(自贸
试验区内)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委派代表:浙江富浙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22,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浙江富浙资本管理有限公司47.39336%,浙江制造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39336%,杭州萧山新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6967%,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2.36967%,浙江富浙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0.47393%。
(五)有限合伙人三: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2747194800P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严州大道1089号231室法定代表人:陈丽注册资本:102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市政府或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资产经营。主要以投资、控股、参股、转让等形式从事资本经营业务;从事政府投资项目、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和经营性投资项目的建设开发业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以及咨询服务。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建德市财政局100%。
(六)有限合伙人四: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01KE4F3X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6号楼2层202、3层302、4层402、5层502、6层602、7层702、8层802、9层902
法定代表人:王海璐注册资本:160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一)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二)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三)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四)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
(七)有限合伙人五:建德市国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2MA27XQ8K2Q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严州大道1089号法定代表人:陈丽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以及咨询服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旧城改造。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建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100%。
2、 受让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浙江坤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2MA28CJE04Q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国际时代广场3幢1805室法定代表人:陈兴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经济信息咨询、财务咨询。(除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前置许可项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浙江浙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
(二)有限合伙人:浙股晶际(台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2MABW343C0E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投金融大厦1幢1001室-52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委派代表:浙股(杭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陈庆中注册资本:1479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台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2.06896%,台州市椒江金融投资有限公司24.13793%,浙股晶鑫(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72549%,浙股
(杭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0.06761%。
三、合伙企业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各方
转让方:
(1)浙江富浙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管理人、原普通合伙人)
(2)杭州哲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原普通合伙人)
(3)建德市国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有限合伙人)
(4)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原有限合伙人)
(5)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有限合伙人)
(6)浙江深改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原有限合伙人)
(7)台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有限合伙人)
受让方:
(1)浙江坤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管理人、新普通合伙人)
(2)浙股晶际(台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有限合伙人)
协议签订时间:2022年9月2日
2、本次合伙份额转让
2.1转让方同意向受让方转让标的合伙份额,受让方同意受让该等标的合伙份额,且各转让方签署本协议即视为其同意其他各方于本协议下的标的合伙份额转让并放弃其在《合伙协议》项下就本次转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如有) ,并同意就标的合伙份额的转让作出相应的合伙人会议决议。
2.2鉴于深改哲新所持唯一资产为上市公司水晶光电的股票,故标的合伙份额的转让对价按照水晶光电股票的公允价值确定,即合伙企业所持水晶光电7,340.4741万股股票乘以本协议签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水晶光电的股票交易均价14.06元/股,合计为1,032,070,658.45元,并根据转让方在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额占合伙企业的总实缴出资额的比例进行测算,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不包含签署当日)的第三(3)个工作日分别向转让方进行支付。
3、交割后事项
3.1本次标的份额转让完成工商登记后,新管理人负责将合伙企业备案至新管理人名下,原管理人应根据新管理人发出的通知及时配合办理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的重大事项变更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基金产品更换管理人事项、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
金业协会”)的提示及时提交信息披露文件或对相关问询予以回复说明等。
3.2本次标的份额转让完成交割后,由新普通合伙人负责办理本次标的份额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全体转让方应予配合,并促使本次转让尽快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合伙企业取得新的营业执照之日为工商变更完成日。
4、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4.1 本协议的订立、签署、履行和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并据其解释。
4.2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各方同意将该等争议或纠纷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地在杭州,仲裁语言为汉语,该仲裁裁决为终局性的,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除提交仲裁的争议或纠纷事项外,本协议其他约定事项应继续履行。
5、协议生效
5.1本协议自各方加盖公章及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影响及相关说明
本次深改哲新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后,坤鑫投资作为深改哲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将按照《杭州深改哲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的约定处理相关事务。本次变更不会对深改哲新的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本次转让完成后,深改哲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深改哲新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星星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变动触及权益变动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本次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杭州深改哲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份额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