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雨虹(002271)_公司公告_东方雨虹: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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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雨虹: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2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函告,获悉李卫国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起始日解除日期质权人
李卫国2,720,0000.51%0.11%2024年7月1日2025年5月20日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二)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展期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是否为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原质押到期日展期后质押到期日质权人质押用途
李卫国37,584,0007.08%1.57%是(高管锁定股)2024年4月18日2025年4月18日2026年4月17日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展期
5,090,0000.96%0.21%2024年7月1日2025年4月18日2026年4月17日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展期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是否为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原质押到期日展期后质押到期日质权人质押用途
5,900,0001.11%0.25%2024年8月20日2025年4月18日2026年4月17日
合计-48,574,0009.15%2.03%-------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 比例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前质押股份数量(股)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后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李卫国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541,712,24222.68%413,592,200410,872,20075.85%17.20%410,872,200100.00%00.00%

注:上表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中包含398,102,165股高管锁定股。

如上表所示,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541,712,2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8%,完成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后,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为410,87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20%,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5.85%。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事项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541,712,242股。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82,192,200股,占其

所持股份比例为70.5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00%,融资余额剩余为1,548,175,385元,其中,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40,207,5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44.3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06%,融资余额剩余为916,550,385元。上述质押陆续到期后可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展期、质押置换、自有资金等方式偿还。

3、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目前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李卫国先生看好公司长期发展,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事项目前不存在引发平仓的情形。在质押期间,若出现平仓风险,李卫国先生将及时通知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5、李卫国先生股份质押事项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股份质押展期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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