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047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1、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青岛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民生银行青岛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东方雨虹”)之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
2、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建德支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建设银行建德支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东方雨虹”)之间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前述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3、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唐山分行”)
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公司为招商银行唐山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山技术公司”或“授信申请人”)签订的《授信协议》项下授信申请人所欠招商银行唐山分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唐山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前述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之和为人民币3,000万元。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的担保,其中对青岛东方雨虹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60,000万元,对杭州东方雨虹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70,000万元,对唐山技术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3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22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前,公司对青岛东方雨虹的担保余额为53,000万元,均为2025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青岛东方雨虹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仍为160,000万元;公司对杭州东方雨虹的担保余额为77,000万元,均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杭州东方雨虹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仍为170,000万元;公司对唐山技术公司的担保余额为56,000万元,均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唐山技术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仍为130,000万元。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对青岛东方雨虹的担保金额为68,000万元(其中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53,000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15,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45,000万元;公司对杭州东方雨虹的担保金额为87,000万元(其中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77,000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60,000万元;公司对唐山技术公司的担保金额为59,000万元(其中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
余额为56,000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27,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青岛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年05月26日;
2、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望城街道办事处友谊路1号;
3、法定代表人:潘武成;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水泥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青岛东方雨虹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青岛东方雨虹资产总额1,311,281,079.18元,负债总额1,167,694,441.48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90,161,726.45元,流动负债总额875,346,248.25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143,586,637.70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131,471,530.83元,利润总额75,323,880.10元,净利润64,565,538.73元。青岛东方雨虹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6级。
8、青岛东方雨虹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名称:杭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5年9月14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五星路1号;
3、法定代表人:宋阳;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各类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湖沥青材料、砂浆材料及其他相关建筑材料和建筑成套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承
接防水施工、防腐保温施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所需要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各类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湖沥青材料、砂浆材料的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及补偿贸易。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杭州东方雨虹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杭州东方雨虹资产总额1,502,670,330.88元,负债总额990,917,899.81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00,068,493.15元,流动负债总额577,937,381.59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511,752,431.07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401,433,186.28元,利润总额153,333,529.15元,净利润131,015,175.47元。杭州东方雨虹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6级。
8、杭州东方雨虹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司名称:唐山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日期:2013年8月26日;
2、注册地址:唐山市丰南沿海工业区荣盛街18号;
3、法定代表人:于杰;
4、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防腐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不含砂石料);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不含砂石料);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货物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进出口除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技术进出口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唐山技术公司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唐山技术公司资产总额1,212,206,997.99元,负
债总额795,037,636.13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80,131,780.82元,流动负债总额523,232,017.22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417,169,361.86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692,285,013.84元,利润总额189,812,075.29元,净利润162,609,174.66元。唐山技术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8级。
8、唐山技术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民生银行青岛分行之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甲方):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1、担保方式
甲方的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
甲方所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
4、保证范围
保证范围为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二)公司与建设银行建德支行之间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甲方):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
1、担保方式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日后三年止。(2)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3、保证范围及担保金额
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公司向招商银行唐山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1、担保方式
保证人确认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2、担保期限
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唐山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3、担保金额及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唐山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是为确保下属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有助于提高其经营效率和融资能力。青岛东方雨虹、杭州东方雨虹、唐山技术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且青岛东方雨虹、杭州东方雨虹、唐山技术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648,687.24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02%。其中,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41,750.24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74%;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937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28%。
如考虑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676,687.24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14%。其中,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669,750.24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86%;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6,937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28%。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民生银行青岛分行之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建设银行建德支行之间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3、公司向招商银行唐山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4、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