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网安(002268)_公司公告_电科网安: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黄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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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网安: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黄卫平)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黄卫平,作为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以勤勉尽责、客观公正为准则,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认真参与公司相关会议、前往公司开展走访调研,通过与管理层沟通、认真审核议案等方式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黄卫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年9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高级经营师。历任四川北方红光特种化工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湖北东方化工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董事,辽宁北方华丰特种化工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董事,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中国北方化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长、科技委委员,中国纤维素行业协会秘书长、副理事长、党支部书记,现任中国纤维素行业协会秘书长助理,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经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及相关利益安排,能够进行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2024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在会议召开之前主动了解相关的资料,会议上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主动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公司在2024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1、董事会出席情况

本年召开董事会次数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
9660

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2、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4年在本人履职期间,参加了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及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共参加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未委托出席或缺席任一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参与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参加2次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期间严格审核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积极收集股东及管理层意见,为选拔专业适配的治理人才提供支持,助力提升董事会决策效能。

2、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期内公司未召开相关会议,但本人积极收集行业与市场动态,保持对公司战略发展的关注和研究,为公司的战略制定与执行提供专业建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此外,本人还参加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中对《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2020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涉及公司关联交易、限制性股票等关键事项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定期沟通,就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等工作展开专题交流。通过参与相关沟通及评审会,重点关注财务数据真实性及内控流程的有效性。针对审计过程中的重点问题提出专业建议,督促审计团队优化审计程序,保障审计报告的客观性与准确性,切实维护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互动,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主动倾听中小股东关切事项,收集股东提出的建议并及时反馈至公司管理层。日常工作中,通过投资者热线及邮箱保持沟通渠道畅通,对中小股东咨询的公司治理、财务数据等问题,在合规范围内予以清晰回复,切实保障股东知情权,助力提升公司透明度与投资者信任度。

(五)对公司现场调研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通过实地考察、现场参会等方式开展履职工作,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5个工作日,工作内容及时长符合监管规定。期间,本人深入公司经营一线、核心业务部门进行走访调研,与管理层及员工沟通交流,全面了解公司核心产品、生产经营现状、战略规划执行情况及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成效。现场工作中重点关注公司合规运营及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进展,并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实际提出合理化建议,包括提醒公司对债权形成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控、关注存货结构,防范跌价风险等。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

次及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拟与关联方中国电科及其他下属单位、中国网安及其下属单位、三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基于生产经营实际需求,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开展。相关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确定,调整后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有利于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稳定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相关报告。本人认真审议后认为相关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12月20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专业能力,其团队在财务审计等领域具备扎实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诚信记录。本次聘任事项经董事会、股东大会严格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保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四)聘任财务负责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刘志惠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本人认为公司提名和聘任财务负责人的程序合法有效。其具备扎实的财务专业知识、丰富的行业实践经验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所需的综合素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由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第八届董事会将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六名为非独立董事,三名为独立董事。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为提名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在对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资料进行认证审核后,认为候选人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禁止任职的情形。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提名及聘任流程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六)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2024年12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2020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慎核查,公司 2020 年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锁期的业绩指标等解锁条件,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本次解锁条件的认定过程严格遵循激励计划约定,与公司已披露内容一致,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决策过程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秉持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认真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职责。通过积极参与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规范运作与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保障。任职期间,主动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协作,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重点关注公司债权与存货全周期风险控制,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决策科学性贡献专业力量。

2025年,本人将持续强化责任意识,不断学习监管新规与行业知识,进一步

提升履职能力。聚焦公司战略发展与合规运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在重大决策中积极建言献策,推动董事会高效运作。同时,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与股东关切事项,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防控的监督,助力公司实现持续健康发展,以实际行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黄卫平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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