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4月
尊敬的股东朋友们:
这是我加入兆新股份的第五个年头,也是公司成立三十周年的重要时点。过去五年,是挑战与蜕变交织的五年。在这段路上,我们时而放缓脚步,但每一步都极其坚定。从企业重塑到战略聚焦,我们始终在“适配环境”与“坚持方向”之间寻找动态平衡。幸运的是,我们扛下来了,也积累下了应对复杂局势的经验与信心。今天的兆新,正在逐渐接近我们心中的模样:一支能打硬仗、富有韧性的队伍正在成型;一套兼顾商业逻辑与社会价值的运营体系日趋清晰;一个以“创造长期可持续价值平台”的目标,正在凝聚更多共识。
对我个人而言,从管理咨询与金融投资的背景,走到实业一线,是从“建议者”到“执行者”的身份切换。这意味着重新理解产业周期、上下游关系,直面现金流、债权债务、并购整合等多重不确定。但正是在这些“下沉”的场景中,我与团队逐步建立了真正的信任,也形成了属于兆新的核心价值观。
这段经历让我更深刻体会到,企业价值不仅关乎利润,更关乎是否能在动荡中保持理性,在责任面前不退缩,在长期主义中赢得信任。
过去一年,公司在董事会层面完成了系统性调整:我们确立了独立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结构,并进一步厘清了“无实际控制人状态”下,公司应以何种方式保持战略的连续性与经营的确定性。在此基础上,我们推动了公司治理朝着“高效决策、流畅执行、并保持开放度”的方向演化。
我们深知,现代企业治理的核心,不在于“形式上的制衡”,而在于如何让董事会、管理层与专业团队形成有协同张力的良性关系。我们坚持用制度选人、用机制激励人,用公开透明的程序达成共识。我们通过多期股权激励与业绩绑定机制,将员工从“参与者”转变为“所有者”,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忠诚度以及工作热情,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不仅“说得清”,更“干得成”。
我们深知,治理透明、激励对齐,是一家公众公司的根本竞争力。而建立这一切的终极目标,是为股东创造可持续的回报。
因此,我们从企业价值出发,系统性提升市场对公司真实内在价值的理解和预期管理能力。我们在推进多维度改进:强化信息披露的质量与及时性;提升资产结构的透明度;实现中介机构、投资者关系、
研究跟踪的协同;并推动公司战略具备“可理解、可测量、可验证”的表达逻辑,使市场对公司长期价值形成理性认知。
我们相信,一个市值良性增长的公司,背后一定有真实可感的经营质量作为支撑。在新能源主业上,我们坚持回归本源,以项目为核心,不盲目追热点,不脱实向虚;在精细化工板块,我们聚焦差异化品类,强化精细管理与成本控制能力,力争在成熟赛道中跑出盈利效率;在“新质增长”的探索上,我们正在推动“AI赋能实体”的可行计划,尝试用科技手段驱动效率革新与新业务孵化。所有这些努力,都指向一个共同目标——构建一个拥有稳定经营内核与持续成长外延的平台型企业。伟大的公司,往往不是靠一两次机会崛起的,而是靠穿越周期积累的韧性与信用。我们走得不易,但每一分坚持,都是在为一个更稳健、更可持续的未来蓄力。
面向下一个十年,我们希望兆新成为一座真正坚实的“平台型企业堡垒”,能承接新技术,也能抵御不确定,为员工、客户、社会与股东持续创造价值。
感谢每一位股东在关键时刻的信任与托付。请相信,我们始终以敬畏市场、敬畏时间、敬畏信任的态度,一步一个脚印,走在正确的方向上。
兆新股份董事长 刘公直
2025年4月18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公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费海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费海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经营中可能存在行业政策变化风险、市场周期性波动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环保风险、税收政策风险,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二)可能面临的风险”中描述,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9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5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5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24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三、报告期内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 公司或本公司或兆新股份 | 指 |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彩虹精化科技 | 指 | 深圳市彩虹精化科技有限公司 |
| 深圳永晟 | 指 | 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内蒙古慧科 | 指 | 内蒙古慧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安徽生源 | 指 | 安徽生源化工有限公司 |
| 上海中锂 | 指 | 上海中锂实业有限公司 |
| 青海锦泰 | 指 | 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 |
| 河北兆腾 | 指 | 河北兆腾气雾剂科技有限公司 |
| 兆中海智慧停车 | 指 | 深圳市兆中海智慧停车充电投资有限公司 |
| 新彩公司 | 指 | 深圳市新彩再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中小微企业 | 指 | 深圳市中小微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乐途宝科技 | 指 | 深圳市乐途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中海物贸 | 指 | 中海物贸(深圳)有限公司 |
| 南京恒逸佳 | 指 | 南京恒逸佳贸易有限公司 |
| 安徽德嘉 | 指 | 安徽德嘉联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新余德佑 | 指 | 新余德佑太阳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 佛山中盛 | 指 | 佛山市中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围场公司 | 指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圣坤仁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 合肥永聚 | 指 | 合肥市永聚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 惠州中至正 | 指 | 惠州中至正新能源有限公司 |
| 肥西国胜 | 指 | 肥西国胜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 攀枝花君晟 | 指 | 攀枝花君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宁夏揭阳 | 指 | 宁夏揭阳中源电力有限公司 |
| 湖州晶盛 | 指 | 湖州晶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 广东中诚永晟 | 指 | 广东中诚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 河南协通 | 指 | 河南协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 合肥晟日 | 指 | 合肥晟日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 永新海鹰 | 指 | 永新县海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金华兆晟 | 指 | 金华市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兰溪永晟 | 指 | 兰溪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 义乌永聚 | 指 | 义乌市永聚新能源有限公司 |
| 新昌兆晟 | 指 | 新昌县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兆新科技 | 指 | 清远市兆新科技有限公司 |
| 兆新商业 | 指 | 深圳兆新商业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深圳明汇商业有限公司) |
| 科恩斯 | 指 | 深圳科恩斯实业有限公司 |
| 青岛博扬 | 指 | 青岛博扬基业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海南盈飞 | 指 | 海南盈飞投资有限公司 |
| 东莞瑞禾 | 指 | 东莞瑞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深圳日新 | 深圳市日新房地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天津泽悦 | 指 | 天津泽悦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天津泽裕 | 指 | 天津泽裕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
| 浙江千虹 | 指 | 浙江千虹实业有限公司 |
| 润祥晟 | 指 | 海南润祥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禾新控股 | 指 | 深圳市禾新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兆新颐和 | 指 | 兆新颐和(成都)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 深圳玖兆 | 指 | 深圳市玖兆控股有限公司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中国结算深圳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 A股 | 指 | 人民币普通股 |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 股票简称 | 兆新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256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兆新股份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henzhen Sunrise New Energy Co.,Ltd.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SUNRISE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刘公直 |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B3401 |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63 |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公司原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上屋彩虹工业城;2019年11月,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五层;2022年9月,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B3401 |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B座34层 |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63 | ||
| 公司网址 | www.szsunrisene.com | ||
| 电子信箱 | dongsh@szsunrisene.com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赵晓敏 | |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B座34层 | |
| 电话 | 0755-86922889、0755-86922886 | |
| 传真 | 0755-86922800 | |
| 电子信箱 | dongsh@szsunrisene.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 |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注册变更情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无变更 |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上市之初,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精细化工。2014年,公司开始战略转型进入新能源领域,随着近几年新能源业务持续增长,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新能源、精细化工两大类业务。 |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2018年7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由陈永弟先生及其配偶沈少玲女士控制的彩虹集团变更为陈永弟先生。2023年2月13日,陈永弟先生因借款合同纠纷,其持有公司25.82%的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恒丰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1702期”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此后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黄辉、肖国强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 营业收入(元) | 346,292,478.26 | 331,079,792.69 | 4.59% | 301,322,691.9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43,366,091.27 | -84,824,316.11 | -69.02% | -22,675,285.9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77,852,412.61 | -143,044,114.17 | 45.57% | -165,414,722.3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901,254.90 | 19,268,434.85 | -95.32% | 15,331,327.97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04 | -75.00% | -0.01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04 | -75.00% | -0.01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94% | -6.84% | -5.10% | -1.88% |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 总资产(元) | 1,592,161,699.94 | 1,819,557,288.61 | -12.50% | 1,961,749,336.1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106,055,004.33 | 1,277,419,769.73 | -13.41% | 1,203,618,055.61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 □否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备注 |
| 营业收入(元) | 346,292,478.26 | 331,079,792.69 | 无 |
|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 4,767,905.53 | 6,318,881.07 | 无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 341,524,572.73 | 324,760,911.62 | 无 |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 营业收入 | 67,531,460.81 | 92,643,491.74 | 79,430,022.79 | 106,687,502.9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47,342.96 | 541,876.75 | -91,279,222.54 | -54,176,088.4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829,260.03 | 1,442,358.25 | -13,426,106.68 | -55,039,404.1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27,480.77 | 9,995,324.38 | -13,005,452.14 | 13,738,863.43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85,952.86 | 38,859,745.12 | 28,159,606.52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 | 2,751,204.16 | 3,576,033.44 | 802,804.53 |
|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76,064,280.92 | 84,907.09 | 1,513,513.46 | 主要为处置中小微企业股权产生的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益 | 2,563,648.65 | 4,013,426.46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8,042,721.00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242,303.21 | -1,241,478.27 | -4,171,407.82 | 主要为无需支付的债务相关收益以及违约金支出 |
| 业绩对赌相关的股权补偿收益; | 3,237,241.32 | 14,917,869.35 | 8,916,224.72 | 安徽生源业绩对赌相关补偿收益 |
| 处置部分股权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损益; | 21,356,021.07 | |||
| 城市更新项目拆迁补偿收入 | 96,699,903.54 | |||
| 冲回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742,151.30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07,308.33 | -319,141.12 | 10,677,098.38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986,885.24 | 860,068.44 | 1,174,127.41 | |
| 合计 | -65,513,678.66 | 58,219,798.06 | 142,739,436.39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主营业务分属两个行业:(1)公司精细化工领域业务为环保功能涂料及辅料、绿色环保家居用品、环保节能汽车养护用品、相关气雾剂产品及萘系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2)公司新能源领域业务为光伏电站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属于光伏产业中的新能源光伏发电领域。
(一)精细化工行业
1、气雾剂行业
(1)气雾剂产品简介
在物理化学领域,当液体或固体微粒悬浮在气体中形成烟雾状态,则称其为气雾态(Aerosol)。由此发展得到的具有使含有有效成分的液体或固体与适宜抛射剂共同装封于具有特制阀门系统的耐压容器中,使用时借助抛射剂压力将内容物呈雾状物喷出包装形态被称之为气雾剂。气雾剂产品由气雾罐、气雾阀、内容物、抛射剂四部分组合而成,不同的内容物对应不同的气雾剂产品。
(2)气雾剂行业发展趋势
气雾剂产品呈现多样性和多元化发展趋势,目前,气雾剂种类已超2,000种。按照国际上普遍采用的按应用领域划分的分类方法,气雾剂产品主要分为个人用品、汽车用品、家庭用品、涂料、食品、杀虫剂及其他等七大类,被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个行业,涵盖日化、食品、医药等多个领域。
全球气雾剂产量持续上升,根据欧洲气雾剂联盟(European Aerosol Federation)发布的《EUROPEAN AEROSOLPRODUCTION 2022》中最新统计数据,2022年全球气雾剂总产量约158.18亿罐,同比2012年增长13.51%。其中欧洲地区是目前全球最大的气雾剂产品生产地,总产量达53.19亿罐。美国稍次,为37.52亿罐。中国是除美国和欧洲外全球第三大气雾剂产地,2022年,我国气雾剂产品总产量约为26.55亿罐。
新兴市场行业扩增明显,从产品类型来看,欧美等主要气雾剂产品市场以对个人及家庭护理类产品消费为主。以欧洲市场为例,个人护理和家庭护理类气雾剂产品,分别占气雾剂全部市场的55.10%及21.10%。从市场规模来看,欧洲、美国等传统气雾剂产销市场在过去10年间规模略有收缩,但新兴地区气雾剂产品市场增速明显。2012年至2022年,中国、巴西、墨西哥三国气雾剂产品产量增速远高于全球其他市场同期表现。巴西气雾剂产量由3.71亿罐增至12.02亿罐,同比增加223.99%。墨西哥气雾剂产量在2022年达到7.26亿罐,同比上升79.26%。2022年,中国气雾剂产量同比于2012年增加70.85%,升至26.55亿罐生产规模,对应行业规模达到1,082.82亿元,整体市场空间庞大。
2、减水剂行业
(1)减水剂产品简介
减水剂是一种广泛应用于混凝土工程的外加剂,其中萘系减水剂是一种以萘磺酸盐甲醛缩合物为主要成分的高效减水剂,广泛应用于公路、桥梁、大坝、港口码头、隧道、电力、水利及民用建筑等工程领域,尤其适用于流态混凝土、蒸养混凝土、高强混凝土、预应力钢筋混凝土以及需要早强、高耐久性的现浇和预制构件。
(2)减水剂行业发展趋势
中国减水剂行业正进入绿色化、高效化与智能化转型的关键阶段,市场规模预计从2023年的150-190亿元增长至2030年的400-45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约15%,主要受基建投资提速(2023年基建投资增速8.24%)、混凝土商品化率提升(2023年为50%,较发达国家70%仍有空间)及绿色建筑政策驱动。其中萘系减水剂行业正通过技术升级与创新驱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呈现工艺优化与高效生产、功能化与高性能突破、绿色化转型加速、市场韧性支撑与海外拓展、定制化服务深化等趋势。未来,减水剂行业将持续聚焦技术迭代与政策协同,强化其在特定应用场景的不可替代性,规避传统污染问题,向高附加值方向转型。
3、NNO系列分散剂行业
(1)产品介绍
NNO系列分散剂是以亚甲基双萘磺酸钠为核心的阴离子型高分子分散剂,其使用范围覆盖纺织印染(如分散染料、还原染料、活性染料的研磨及悬浮体轧染)、可湿性农药(增强草甘膦等活性成分分散性及耐雨水冲刷性)、涂料(优化颜料分散性及漆膜耐水性)、建筑材料(改善水泥流动性并降低用量)、水处理(炭黑及工业废水分散)、电镀(添加剂)以及塑料、皮革、橡胶、陶瓷等行业。产品具有分散性高效、耐环境性强、环保安全、工艺兼容性高等特点。
(2)NNO系列分散剂行业发展趋势
NNO系列分散剂行业呈现技术升级与国产替代加速、绿色化与可持续发展转型、全球化市场韧性增强、政策驱动与标准完善、应用领域多元化拓展等积极的发展趋势。未来行业将依托技术创新与全球化布局,强化在环保、基建等核心场景的不可替代性,持续向高附加值方向升级。
4、萘磺酸行业
(1)萘磺酸系列产品介绍
萘磺酸系列产品是一类重要的有机化工中间体,主要包括2-萘磺酸、1-萘磺酸、2,6-萘磺酸、2,7-萘磺酸及其钠盐。其中2-萘磺酸和2,7-萘磺酸钠除了作为中间体使用外,还可作为功能性助剂,其使用范围广泛覆盖染料与纺织行业、农药制剂、建筑材料、水处理与环保、生物医药与科研等多个领域。产品具备化学稳定性强、高效分散性、环保与安全性、工艺兼容性高等核心特性。未来,随着技术创新与环保需求升级,萘磺酸及其衍生物将继续巩固在高效能、高附加值领域的核心地位。
(2)萘磺酸行业发展趋势
萘磺酸行业作为有机化工领域的重要分支,近年来展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随着全球经济的逐步复苏以及各行业对高性能化学品需求的持续攀升,萘磺酸及其衍生物的应用范围日益广泛,市场需求呈现出稳步增长的态势。同时,技术创新与环保需求的不断升级,为萘磺酸行业的未来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与动力。
4、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区域性特征
(1)气雾剂行业
由于目前气雾剂产品广泛应用于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需求具有一定的刚性,因此气雾剂行业没有明显的周期性和季节性。气雾剂行业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特征,全球气雾剂产品主要产地集中于欧洲、美国和中国。
(2)减水剂行业、NNO分散剂行业、萘磺酸行业
减水剂行业、NNO分散剂行业和萘磺酸行业均属于精细化工领域,具有一定的相似性。这三个行业目前都没有明显的周期性特征,其需求主要受下游行业的经济发展状况和终端应用市场的消费量影响。在季节性方面,虽然减水剂行业在春节放假以及夏季高温时可能会对生产和销售产生一定影响,但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和下游行业的不断拓展,这种影响逐渐减弱。NNO分散剂行业和萘磺酸行业的生产和销售也没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其下游行业如染料、农药、橡胶等,虽然在某些季节可能会有生产波动,但总体上对这两种产品的需求相对稳定。从区域性来看,这三个行业都集中于化工业较为发达的地区,如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这些地区具有技术、资金、人才等优势,有利于行业的发展。
5、行业竞争情况及公司的行业地位
(1)精细化工行业竞争情况
精细化工行业技术要求高、新产品开发周期长且投入大。精细化工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行业,进入门槛较高。过去,欧美等发达国家在精细化工领域拥有技术优势和市场份额,国际化工巨头占据大部分高端市场,而国内企业主要集中在中低端市场。但近年来,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快速发展,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叠加成本优势,精细化工产业链呈现向新兴市场转移的趋势,新兴市场面临巨大的产业转移机会。目前,我国化工行业正由初、中级阶段向精细化工阶段过渡,产品结构逐步优化,高端产品将实现突破,国内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和性价比优势逐步拓展国际市场份额。
(2)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深耕精细化工领域近30年,专注于气雾剂研发、生产和销售,拳头产品包括环保功能涂料及辅料、绿色环保家居用品、环保节能汽车养护用品及相关气雾剂产品。
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作为业内最早从事气雾剂产品研发、生产的企业之一,公司多次受邀参与各类行业自律组织和行业规范的制定工作,主持或参与了制定《气雾剂产品测试方法》(GB/T14449-2017)、《气雾剂正丁烷(A-17)》(GB/T22024-2008)及《气雾剂级丙烷(A-108)》(GB/T22026-2008)共3项国家标准,《气雾漆》(BB/T0047-2018)、《气雾剂安全生产规程》(AQ3041-2011)及《汽车机械及动力系统清洗剂的有效性评价》(CAS244-2015)等共7项行业标准。
基于突出市场贡献和品牌影响力,公司先后获评“广东省最具核心竞争力企业”、“广东省现代产业500强”、“宝安区民营百强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等多项企业荣誉。
2006年,公司主导商标“7CF”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成为行业中最早的中国驰名商标之一。2006年及2007年,公司商标“可立美”及“7CF”被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公司亦是行业内较早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之一,与全球前五强之一油漆企业建立了深度的产品生产加工贸易合作关系。公司面向全球,积极参与市场化竞争,产品远销欧美、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进一步提升了国际市场知名度,形成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口碑和行业地位。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二)新能源行业
1、新能源光伏发电行业
(1)新能源光伏发电行业简介
太阳能光伏发电是目前主要的太阳能利用方式,是利用光伏电池半导体界面光生伏特效应(亦称“光伏效应”,Photovoltaic Effect)将太阳光能直接转变为电能的一种技术。当光伏电池受到光照时,吸收光子,使得电池内的电荷分布状态发生变化进而产生电动势,最终实现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
根据设计与开发方式不同可将光伏发电站分为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两类。集中式光伏电站是指通过太阳能电池方阵产生大规模电能,并联入公共电网承担供电任务的光伏电站。该类电站产生的电能经逆变器转变为交流电,升压后并入电网高压侧,由电网公司收购并统一调度分配,通过电网向远距离终端用户供电。分布式光伏电站是指将光伏电池、逆变器等设备布置在用户周围闲置的屋顶等处,将产生的电力直接并入用户侧,余量联入电网的一类电站,具有就近发电、就近用电及不依赖于电网的特点。
(2)新能源光伏发电行业发展趋势
随着全球能源结构的加速转型和“双碳目标”的持续推进,新能源与光伏行业正站在时代的风口浪尖,展现出蓬勃的发展潜力和投资机遇,无论是技术创新带来的效率提升,还是政策支持下的市场扩容,都为投资者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全球对清洁能源需求攀升,光伏发电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国际能源署(IEA)数据显示,过去十年间,全球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年复合增长率超20%,预计到2030年,累计装机容量将突破1,700GW。这表明光伏发电在全球能源结构中地位愈发重要,正从补充能源向主力能源迈进。
在技术革新层面,晶体硅电池实验室转换效率不断突破,极大地降低了光伏发电成本,使其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同时,随着光伏发电占比增加,储能成为关键,锂电池储能技术发展迅速且成本持续下降,其与光伏发电系统的结合,有效解决了光伏发电间歇性问题,保障了电力的稳定供应。
政策方面,各国政府纷纷出台政策鼓励光伏发电发展,以我国为例,“十四五” 规划明确提出,到 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要达到 20% 左右,光伏发电将发挥重要支撑作用,政策扶持也从补贴激励逐渐转向产业引导,有力推动行业朝着规范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在业务模式方面,光伏行业正站在从“单一发电”向“多能协同”转型的关键节点。不仅涉及多种能源形式(如电能、热能、冷能、天然气等)的相互补充和优化调度,还强调从原材料到成品、从供应商到制造商的全链路产业线协同。这种协同模式能够有效提升能源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同时为光伏行业带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光伏+”等模式及光伏应用新业态的出现,有助于光伏电力消纳,进一步保障光伏行业市场发展空间,也将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布局,引导行业内企业持续进行光伏创新业务开发与拓展,从内部优化了整体光伏行业未来发展质量。在促进光伏产业链体系发展、加快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升级、创造良好环境与社会效益等方面具有切实意义。
2、光伏EPC行业
(1)光伏EPC行业简介
光伏EPC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光伏电站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工程服务。在这种模式下,业主方将光伏电站的建设任务整体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EPC总承包商,由其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组织实施和风险控制,最终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预算完成。
(2)光伏EPC行业发展趋势
光伏EPC需求受全球光伏装机量影响。近年来,随着光伏产业持续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市场空间正在逐渐打开。根据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发布的《中国 2030 年能源电力发展规划研究及 2060 年展望》,预计我国 2060 年清洁能源装机量达77 亿千瓦,占总装机量 96%,其中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占比近 47.4%,成为新型电网的发电主体。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预测,2024年全球新增光伏装机量达到430GW-470GW,光伏EPC建设需求也随之增加。未来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中国光伏EPC企业有更大的机会走向国际市场,参与海外光伏电站的建设,预计中国、欧洲、中东及东南亚等区域成为全球光伏装机的主要增量市场,光伏EPC企业将迎来巨大机遇。
3、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区域性特征
(1)新能源光伏发电行业
新能源光伏发电行业呈现出一定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区域性特征。周期性方面,光伏行业兼具成长性与周期性,成长性体现在需求的快速增长,但政策变动、供应链扩产周期不匹配及技术迭代等因素,也会导致行业出现周期性波动。季节性方面,冬季昼短夜长、日照时长短、太阳高度角小,光伏电站发电量较少;春夏秋三季白昼日照时间长、太阳高度角大,发电量相应增加。区域性方面,全球光伏发电市场集中在中国、美国及欧洲,中国光伏产业增长迅速,成为全球重要增长极。光照资源分布不均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差异也影响着光伏发电项目的布局和发展。
(2)光伏EPC行业
光伏EPC行业与光伏发电企业的电站建设需求息息相关,整体受光伏行业周期影响。同时光伏EPC施工受气候条件影响,也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一般情况下,我国北方冬季的低温、雨雪天气会导致户外施工难度增加,因此光伏EPC项目通常在3-10月份进入施工高峰期,冬季进度放缓。另外光伏EPC行业也受太阳能资源分布、政策支持及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区域特征。
4、行业竞争情况及公司的行业地位
(1)新能源光伏发电行业竞争情况
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成本的降低,光伏电站的度电成本持续下降,进一步增强了其在全球能源市场中的竞争力。光伏发电行业的竞争主要集中在前期开发获取资源丰富的光伏电站项目,以及后期技术运维方面,电站后期运营维护能力直接关系到项目盈利能力,因此也需要运营方拥有持续的项目开发建设和成熟的电站运维能力。光伏发电行业对项目开发经验、项目运营维护能力等有较高要求,在此背景下,具有丰富项目开发和运营维护经验的大型企业在此领域将具有较大竞争优势。
(2)公司行业地位
2014年起,公司正式开展新能源光伏发电业务,专注于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和管理,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安徽、江西、浙江、宁夏及四川等多个省份运营和管理10座太阳能光伏电站,累计并网装机容量约131.82MW。2024年,公司光伏发电量达1.31亿kWh,已全部并网销售给国家电网及相关合作企业用户。公司已在光伏发电项目管理与发电规模上形成了一定优势。公司将积极布局新能源发电业务新领域,立足于光伏发电业务的资源优势和运维能力,进一步拓展风力发电业务、储能业务、充电站业务、虚拟电厂业务等新能源业务领域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打造全方位、一体化的绿色能源产业链服务平台。
其中,公司自持运营管理的光伏电站具体如下表所示(截至本报告资产负债表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MW) | 进展情况 | 业务模式 | 并网模式 |
| 1 | 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胜利圩20MW光伏发电站 | 20.00 | 已并网 | 持有运营 | 全额上网 |
| 2 | 攀枝花学院2.1MW光伏发电站 | 2.10 | 已并网 | 持有运营 |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
| 3 | 湖州晶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0.07MW光伏发电站 | 10.07 | 已并网 | 售后回租 |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MW) | 进展情况 | 业务模式 | 并网模式 |
| 4 | 宁夏揭阳中源电力有限公司20MW光伏发电站 | 20.00 | 已并网 | 持有运营 | 全额上网 |
| 5 | 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分宜镇横溪村35MW并网光伏渔光互补项目 | 35.00 | 已并网 | 售后回租 | 全额上网 |
| 6 | 庐江县白湖镇梅山村养殖渔场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站 | 20.00 | 已并网 | 持有运营 | 全额上网 |
| 7 | 兰溪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14.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14.50 | 已并网 | 持有运营 |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
| 8 | 义乌市永聚新能源有限公司6.9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6.95 | 已并网 | 持有运营 |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
| 9 | 新昌县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1.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1.60 | 已并网 | 持有运营 |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
| 10 | 金华市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1.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1.60 | 已并网 | 持有运营 |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
| 合计 | 131.82 | - | - | - | |
(3)光伏EPC行业的竞争情况及行业地位
光伏EPC行业市场参与者众多,大型光伏EPC企业凭借其规模化采购、产业链整合、资金技术方面的显著优势,在行业内占据主导地位。但公司凭借灵活的响应速度、精细化的成本管理和区域服务优势,在国内部分区域、部分细分领域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目前公司拥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电力承装(修、试)许可二级等多项光伏EPC相关的关键施工资质,可以针对客户提出的不同需求以及多样化的施工场景,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凭借多年的市场积累和成功项目案例,公司在客户群体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单位:元
|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 结算方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上半年平均价格 | 下半年平均价格 |
| 原料(KG) | 按计划需求采购 | 30.27% | 否 | 7.89 | 7.51 |
| 气体(KG) | 按计划需求采购 | 11.92% | 否 | 4.59 | 4.45 |
| 包装(个) | 按计划需求采购 | 30.90% | 否 | 0.25 | 0.31 |
| 精萘(吨) | 按计划需求采购 | 1.20% | 否 | 6,222.50 | 6,238.94 |
| 工业萘(吨) | 按计划需求采购 | 2.40% | 否 | 5,267.15 | 4,699.41 |
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能源采购价格占生产总成本3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能源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 主要产品 | 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专利技术 | 产品研发优势 |
| 环保功能气雾涂料、环保节能汽车养护用品、绿色环保家居用 | 规模化生产阶段 | 2024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有26人,占职工总人数10%以上,其 | 截至2024年底,公司获得与产品技术相关的授权专利48件,其 | 公司是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从事相关领域产品的技术研发有 |
| 品 | 中高级职称人员3人,中级职称12人,部分核心技术人员具有十年以上的相关技术领域经验。 | 中授权发明专利25项,实用新型11项。 | 近30年,有各种配备齐全的研发设备,每年投入大量资金开展新产品的研发,参与或主编了四个国家标准、七个行业标准的编写工作,其中由公司主要负责编写修订的国家标准GB/T14449-2017“气雾剂产品测试方法”和行业标准BB/T0047-2018“气雾漆”都已正式发布执行;作为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公司承接了多项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并获得深圳市的科技进步二、三等奖,研发的多项产品获得国家级新产品奖和国家重点新产品奖。 | |
| 萘系高效减水剂 | 规模化生产阶段 | 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技术成熟 | 截至2024年底,公司获得与产品技术相关的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4项,发明专利1项,共25项。 | 熟练工艺,已有多年生产经验 |
| 分散剂NNO | 规模化生产阶段 | 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技术成熟 | 截至2024年底,公司获得与产品技术相关的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4项,发明专利1项,共25项。 | 熟练工艺,已有多年生产经验 |
| 萘磺酸 | 规模化生产阶段 | 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技术成熟 | 截至2024年底,公司获得与产品技术相关的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4项,发明专利1项,共25项。 | 熟练工艺,已有多年生产经验 |
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
| 主要产品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投资建设情况 |
| 萘系高效减水剂、分散剂NNO、萘磺酸 | 10万吨/年 | 6.22% | 无 | 基本已投资建设完成 |
主要化工园区的产品种类情况
| 主要化工园区 | 产品种类 |
|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化工园 | 高效减水剂、分散剂、萘磺酸、萘磺酸钠、扩散剂 |
| 喷漆、汽护类产品采用授权代加工生产为主的方式获得,不存在主要化工园区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正在申请或者新增取得的环评批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出现非正常停产情形
□适用 ?不适用
相关批复、许可、资质及有效期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从事石油加工、石油贸易行业
□是 ?否
从事化肥行业
□是 ?否
从事农药行业
□是 ?否
从事氯碱、纯碱行业
□是 ?否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自2014年进入新能源光伏发电领域后,依托专业的绿色能源解决方案,通过“自主开发”、“联合开发”、“资产并购”三种方式进行新能源电站的投资、运营和管理。公司在戈壁、山地等场地集中建设光伏电站,集中式电站应用形式包括大型地面电站、农光互补、林光互补、渔光互补、沙光互补等。分布式光伏电站主要分布于规模性制造企业、工业产业园区、科技园区、政府公共建筑等。通过合理开发利用厂房屋顶,打造示范性绿色产业园区,降低商户电费,有效节能减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安徽、江西、浙江、宁夏及四川等多个省份运营和管理10座太阳能光伏电站,包括“光伏+农、林、渔、沙集中式电站”及 “工商业分布式电站”,累计并网装机容量约131.82MW,2024年公司光伏发电量约131,184,340kWh,已全部并网销售给国家电网及相关合作企业用户。主要生产经营信息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 总装机容量(万千瓦) | 13.182 | 13.182 |
| 新投产机组的装机容量(万千瓦) | 0 | 0 |
| 核准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万千瓦) | 0 | 0 |
| 在建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万千瓦) | 0 | 0 |
| 发电量(亿千瓦时) | 1.31 | 1.32 |
| 上网电量或售电量(亿千瓦时) | 1.31 | 1.32 |
| 平均上网电价或售电价(元/亿千瓦时,含税) | 91,574,569.29 | 94,272,364.55 |
| 发电厂平均用电率(%) | 3.00% | 3.00% |
| 发电厂利用小时数(小时) | 995.18 | 999.84 |
公司售电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相关数据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涉及到新能源发电业务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精细化工行业竞争优势
1、研发与创新优势
公司核心竞争力来源于研发与创新优势,公司始终重视自主创新能力。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有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凭借突出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先后承担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用于透明玻璃隔热的纳米涂料研发”及“水性系列功能涂料”等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聚氨酯高膨胀发泡胶”项目入选科学技术部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主导或参与制定了精细化工领域3项国家标准及7项行业标准。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发动机延寿抗磨剂、气雾漆曾获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现商务部)“国家级新产品”称号,特效尾气除烟剂入选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委联合评选的“国家重点新产品”名单,聚氨酯高膨胀发泡胶及气雾漆两项产品获得“深圳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重防腐涂料(强力锌)获得“宝安区科技进步二等奖”并被认定为“深圳市自主创新产品”。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在精细化工领域共获得授权专利48项,其中包括发明专利25项、实用新型专利11项,外观专利12项,已构建起丰富的专利矩阵。
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改良现有产品配方与生产工艺的同时,通过研究新配方推出新产品以创造新的业务增长点。在市场竞争加剧以及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的情况下,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持续推出新产品,扩展产品应用领域,提升产品附加值,并有效降低了产品成本。报告期内,公司精细化工领域业务为公司贡献了较为稳定的营收,公司的技术优势不断显现。
2、行业影响力及品牌优势
公司进入精细化工行业近30年,持续专注于气雾剂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始终重视自主品牌的培育与发展,聚焦核心业务开展以及品牌与市场体系的建设,不断加强面向市场的品牌传播与管理,不断增强品牌优势,成功构建了以“7CF” 品牌为主导的品牌形象。同时,公司结合不同领域、不同场景用户的切实需求,形成差异化品牌定位,同步打造彩虹、可立美、晶琅、家缘及蓝桥等多个业内知名品牌,建立了契合公司产品发展布局的品牌生态。
2006年,公司“7CF”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成为气雾剂行业中最早的中国驰名商标之一。强大的品牌效应和较高的市场公信力为公司积累了良好的行业美誉度,形成了公司的品牌优势,助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3、销售网络优势
公司从成立之初便着手搭建营销网络,充分利用境内外经销商的成熟销售渠道和地区优势实现产品的快速推广。公司在长期经营中,积极参与市场化竞争,面向全球市场,积极开拓新领域与新市场。公司目前与多个境外地区具有较强实力的经销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开发当地市场。经过多年市场推广,公司已经形成了遍布国内外主要市场的营销网络。通过成熟的销售网络,公司产品已成功销往美国、日本、新加坡、印尼、马来西亚及菲律宾等多个国家。
(二)新能源光伏发电行业竞争优势
1、项目经验与布局优势
公司积极拓展光伏电站业务版图,在安徽、江西、浙江、宁夏及四川等地成功运营管理10座光伏电站,涵盖集中式光伏电站与分布式光伏电站,包括地面分布式项目、渔光互补项目、工商业屋顶项目、山地项目、戈壁滩项目及种养殖项目等多种类型。公司积累了丰富的不同类型光伏电站开发、建设、运营和管理经验,专业有效的项目解决方案可应对各种复杂地形与应用场景的挑战,为项目高效推进与稳定运行提供坚实保障。
2、专业化运维及技改优势
公司组建了专业的光伏电站管理与技术运维团队,团队核心成员均拥有8年以上光伏及电力行业从业经验,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与丰富的实战经验。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光伏电站运维人才培养机制,所有运维人员均持有电工上岗证,并经过专业化培训与严格的考核。高效的管理体系与专业的运营团队相辅相成,有力确保了公司光伏电站的长期稳定运行,降低运维成本与故障风险。同时,公司基于行业技术的迭代升级,持续开展技术创新,定制技改方案,优化电站性能,提高发电效率与发电收入。
3、精细化项目管理优势
公司自主开发的“项目管理系统”可实现从项目开发、项目推进、项目审核、建设施工、运维管理到运营数据监控的全方位数字化管控,为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维管理提供高效、精准的决策支持。公司通过有效的管理工具进行精细化的成本控制和标准化的过程管控,确保项目高质量交付、高效运维,保证项目的安全生产及经济效益。
4、光伏电站EPC建设优势
在光伏电站EPC建设方面,目前公司拥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电力承装(修、试)许可二级等多项光伏EPC相关的关键施工资质,同时也组建了一支专业的光伏电站设计、施工管理团队,能够根据每个项目的具体特点进行定制化设计,拥有复杂场景下的设计施工技术能力和落地案例。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6,292,478.26元,同比增长4.59%,其中精细化工业务增长了0.56%,新能源业务增长了12.68%,两大业务板块齐头并进共同增长。公司顺利按计划清偿了所有高息债务,财务费用因此减少约1,600万元。在剔除股权激励费用的影响后,管理费用也减少约2,000万元,体现了公司在成本控制上的显著成效。此外,相关担保资产解除受限,增强了公司资产的安全性,提高了融资灵活性,有利于缓解流动性压力。
(1)高息负债清零,步入“轻装前行”新阶段
2024年10月15日,公司正式对外发布了《关于债务事项的进展公告》,标志着历时多年的高息负债清偿工作圆满完成。在公司管理层与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摆脱了长期以来的高息债务枷锁,实现了高息负债的全面清零。不仅彻底解除了高息债务对公司发展的制约,还促进了相关担保资产的充分释放,公司的资产安全性因此得到了显著提升。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度,公司财务费用实现了大幅优化,削减约1,600万元,这一成果充分展现了公司财务结构的健康化与运营效率的提升,标志着公司正式步入“轻装前行”的新发展阶段。
(2)聚焦主业发展,非核心资产处置策略
2024年,公司坚定推进财务性投资占比的缩减,以降低潜在风险,确保现金流的稳健与持续,同时,深化对核心主营业务的聚焦,以推动资产结构的优化与资源配置的高效整合,全面提升公司的整体发展质量与市场竞争力。为此,公司采取了果断措施,系统性剥离了与当前主营业务协同效应不足的财务性投资业务。
具体而言,公司成功出售了深圳市中小微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SPV公司股权,不仅有效减轻了财务负担,更为后续的融资活动及股权融资工作注入了新的动力与保障。同时,这一策略的实施,也促使公司的财务结构实现了深度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显著提升,进一步巩固了主营业务的发展基础,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保障。
(3)跨越银行授信挑战,融资结构持续优化升级
在化解高息债务这一历史遗留难题后,公司董事会持续聚焦于优化融资结构,以降低财务费用并拓宽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
2024年,公司在融资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公司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合作开展售后回租业务,开辟了一条创新的融资路径。在此基础上,公司顺利获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随后,又顺利获得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通过这一系列与央国企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成功携手,公司不仅获得了强有力的现金流支撑,还实现了融资结构的全面优化升级,有效降低了财务风险与成本,显著提升了资金运作效率。这些成果充分彰显了市场对公司稳健经营与良好发展前景的高度认可。
(4)圆满完成股份回购目标,彰显资本市场承诺与实力
2023年12月11日,为展现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深度认可,公司正式发布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该计划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承诺完成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回购计划。
2024年12月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自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11月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成功回购股份19,547,4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9%。回购过程中,最高成交价达到2.67元/股,最低成交价则为1.76元/股,回购总金额精确至50,014,031.70元(不含交易费用)。此次股份回购的圆满完成,不仅向市场清晰传达了公司对未来发展的乐观预期与坚定信心,更凸显了公司稳健的财务基础及对长期价值创造的坚定承诺。这一行动不仅强化了市场信心,也再次证明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长期成长潜力的深度认同与积极展望。
(5)董事会换届,国资引领,独董护航
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新一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构成,具体包括2名非独立董事(含1名由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代表)、1名职工董事以及4名独立董事。
在新《公司法》框架下,公司积极优化董事会构成,创新性地构建了国资董事与独立董事并重的“双引擎”制衡体系。这一变革显著增强了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在监督指导管理层决策与计划执行方面的效能。
国资董事的加入,为公司注入了丰富的资源与合规指导力量,确保了公司战略方向的科学与合理性,引入更多资源与市场机遇。而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占比超过半数,他们来自法律、财务、金融等多个领域,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坚实的专业支撑。独立董事凭借其专业性、公正性与独立性,在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中发挥着关键的监督制衡作用,有效保障了公司治理的合规性、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以及权责的清晰界定。
这一系列治理结构的完善,不仅为中小股东权益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更体现了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尊重与重视。这不仅增强了市场的信任度,更为公司的长远稳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6)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全面推行薪酬证券化
为了持续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推动员工薪酬的革新升级,公司早前已成功实施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步入2024年,随着股份回购的圆满达成,我们正式推出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该计划不仅深化了薪酬证券化的理念,还将其广泛拓展至控股子公司及一线表现优异的团队中。这一举措促使员工角色实现了从“参与者”到“所有者”的深刻转变,极大地增强了他们的归属感、忠诚度以及工作热情,进而显著提升了生产效率。
从团队建设层面来看,这一计划有助于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注入活力。从公司治理的层面看,它优化了股权结构,增强了内部制衡,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的效能与水平。
(7)推行董监高责任险,持续保护股东利益
为了加大对管理团队的支持力度并切实维护股东权益,董事会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顺利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对于公司而言,在特定情况下,当公司需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董监高)承担赔偿责任时,该保险能有效防范董监高赔偿风险对股东权益的冲击;对于董监高个人而言,该保险提供了针对非故意失职保障,这不仅增强了他们的履职安全感,也激励他们更加积极、充分地行使权力与履行职责。因此,购置董监高责任险不仅是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举措,更是提升公司整体风险管理能力的重要战略。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 营业收入合计 | 346,292,478.26 | 100% | 331,079,792.69 | 100% | 4.59% |
| 分行业 | |||||
| 精细化工行业 | 221,991,316.93 | 64.11% | 220,762,783.32 | 66.68% | 0.56% |
| 新能源行业 | 124,301,161.33 | 35.89% | 110,317,009.37 | 33.32% | 12.68% |
| 分产品 | |||||
| 环保功能涂料与辅料 | 157,013,867.90 | 45.33% | 164,244,650.27 | 49.61% | -4.40% |
| 绿色环保家居用品 | 20,519,953.95 | 5.93% | 11,630,194.54 | 3.51% | 76.44% |
| 汽车环保节能美容护理用品 | 30,044,015.81 | 8.68% | 27,781,082.28 | 8.39% | 8.15% |
| 光伏发电 | 106,311,056.54 | 30.70% | 110,317,009.37 | 33.32% | -3.63% |
| 光伏施工 | 17,990,104.79 | 5.20% | 100.00% | ||
| 减水剂、萘磺酸 | 14,413,479.27 | 4.16% | 17,106,856.23 | 5.17% | -15.74% |
| 分地区 | |||||
| 国内 | 236,485,154.86 | 68.29% | 227,139,139.11 | 68.61% | 4.11% |
| 国外 | 109,807,323.40 | 31.71% | 103,940,653.58 | 31.39% | 5.64% |
| 分销售模式 | |||||
| 经销/直销 | 346,292,478.26 | 100.00% | 331,079,792.69 | 100.00% | 4.59% |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分行业 | ||||||
| 精细化工行业 | 221,991,316.93 | 182,646,812.87 | 17.72% | 0.56% | 2.13% | -1.27% |
| 分产品 | ||||||
| 环保功能涂料与辅料 | 157,013,867.90 | 121,758,478.45 | 22.45% | -4.40% | -4.68% | 0.23% |
| 绿色环保家居用品 | 20,519,953.95 | 17,293,056.58 | 15.73% | 76.44% | 86.01% | -4.34% |
| 汽车环保节能美容护理用品 | 30,044,015.81 | 26,232,104.37 | 12.69% | 8.15% | 13.87% | -4.39% |
| 减水剂、萘磺酸 | 14,413,479.27 | 17,363,173.46 | -20.46% | -15.74% | -7.48% | -10.76% |
| 分地区 | ||||||
| 国内 | 112,183,993.53 | 93,992,307.91 | 16.22% | -3.97% | -1.45% | -2.15% |
| 国外 | 109,807,323.40 | 88,654,504.96 | 19.26% | 5.64% | 6.21% | -0.43% |
| 分销售模式 |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产品名称 | 产量 | 销量 | 收入实现情况 | 报告期内的售价走势 | 变动原因 |
| 环保功能涂料 | 33,533,773 | 33,306,209 | 157,013,867.90 | -1.69% | |
| 绿色环保家居用品 | 4,319,046 | 4,207,571 | 20,519,953.95 | 9.91% | |
| 汽车环保节能美容护理用品 | 6,137,854 | 6,034,600 | 30,044,015.81 | -7.77% |
境外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净利润10%以上
□是 ?否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分产品 | ||||||
| 光伏发电 | 106,311,056. | 52,276,519.3 | 50.83% | -3.63% | 1.59% | -2.53% |
| 54 | 0 | |||||
| 分地区 | ||||||
| 国内 | 106,311,056.54 | 52,276,519.30 | 50.83% | -3.63% | 1.59% | -2.53% |
| 分销售模式 | ||||||
相关财务指标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精细化工行业 (气雾剂类) | 销售量 | 罐 | 43,608,885 | 42,216,087 | 3.30% |
| 生产量 | 罐 | 43,959,015 | 42,407,401 | 3.66% | |
| 库存量 | 罐 | 1,298,010 | 947,880 | 36.94% | |
| 销售量 | 桶 | 22,321 | 5,870 | 280.26% | |
| 生产量 | 桶 | 22,152 | 5,656 | 291.65% | |
| 库存量 | 桶 | 25 | 194 | -87.11% | |
| 精细化工行业(减水剂、萘磺酸) | 销售量 | 吨 | 3,459.57 | 3,795.22 | -8.84% |
| 生产量 | 吨 | 3,744.71 | 3,562.20 | 5.12% | |
| 库存量 | 吨 | 855.99 | 570.85 | 49.95% | |
| 光伏发电行业 | 销售量 | 度 | 131,184,340 | 131,798,933 | -0.47% |
| 生产量 | 度 | 131,184,340 | 131,798,933 | -0.47% | |
| 库存量 |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1、精细化工行业 (涂料、汽护类)以桶为单位的产品销售量增长 280.26%,产量也相应增加 291.65%,存货周转速度加快,库存相应减少87.11%;
2、精细化工行业 (气雾剂类)以罐为单位的产品库存量增加,主要是由于年末外销船期紧张,未能赶在年底发货导致库存有所增加;
3、精细化工行业(减水剂、萘磺酸)库存量增加,主要是由于 2024年年底原材料价格在市场低点,提前采购。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 | |||
| 重 | 重 | |||||
| 光伏发电 | 折旧 | 39,528,891.71 | 75.62% | 39,424,783.41 | 76.62% | 0.26% |
| 光伏发电 | 人工 | 6,129,355.47 | 11.72% | 4,612,484.59 | 8.96% | 32.89% |
| 光伏发电 | 其他 | 6,618,272.12 | 12.66% | 7,419,342.22 | 14.42% | -10.80% |
| 光伏发电 | 合计 | 52,276,519.30 | 100.00% | 51,456,610.22 | 100.00% | 1.59% |
| 精细化工行业 (气雾剂类) | 材料费 | 128,590,970.83 | 77.80% | 121,395,257.95 | 75.84% | 5.93% |
| 精细化工行业 (气雾剂类) | 加工费 | 15,325,205.86 | 9.27% | 15,886,894.60 | 9.92% | -3.54% |
| 精细化工行业 (气雾剂类) | 运费 | 13,267,604.71 | 8.03% | 11,368,379.26 | 7.10% | 16.71% |
| 精细化工行业 (气雾剂类) | 其他 | 8,099,858.01 | 4.90% | 11,424,620.52 | 7.14% | -29.10% |
| 精细化工行业 (气雾剂类) | 合计 | 165,283,639.41 | 100.00% | 160,075,152.33 | 100.00% | 3.25% |
| 精细化工行业(减水剂、萘磺酸) | 材料费 | 8,406,795.27 | 48.42% | 11,258,478.00 | 59.99% | -25.33% |
| 精细化工行业(减水剂、萘磺酸) | 人工费 | 2,106,040.01 | 12.13% | 1,533,595.92 | 8.17% | 37.33% |
| 精细化工行业(减水剂、萘磺酸) | 设备费 | 4,308,262.22 | 24.81% | 3,517,463.83 | 18.74% | 22.48% |
| 精细化工行业(减水剂、萘磺酸) | 其他 | 2,542,075.96 | 14.64% | 2,457,770.31 | 13.10% | 3.43% |
| 精细化工行业(减水剂、萘磺酸) | 合计 | 17,363,173.46 | 100.00% | 18,767,308.06 | 100.00% | -7.48% |
| 光伏施工 | 材料费 | 12,654,127.71 | 74.72% | 0.00 | 100.00% | |
| 光伏施工 | 施工费 | 3,400,152.82 | 20.07% | 0.00 | 100.00% | |
| 光伏施工 | 其他 | 883,226.76 | 5.21% | 0.00 | 100.00% | |
| 光伏施工 | 合计 | 16,937,507.29 | 100.00% | 0.00 | 100.00% |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1、公司和子公司深圳永晟共同通过增资收购内蒙古慧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52%,深圳永晟持股8%,工商持股合计60%,穿透持股归母比例为59.82%,并同时取得其子公司兰考县久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陕西拓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兆新慧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陕西慧科炜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控制权。内蒙古慧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设子公司和县兆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西慧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长治市上党区惠科能源有限公司。
2、 深圳市彩虹精化科技有限公司新设子公司深圳市彩虹精化商业有限公司、青岛益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东台市智虹商贸有限公司、青岛虹采供应链有限公司。
3、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设子公司深圳市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长沙永聚新能源有限公司。
4、于2024年9月注销子公司兆新颐和(成都)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注销子公司山西慧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于2024年11月转让子公司陕西慧科炜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合计39户,比上年增加11户。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92,003,506.65 |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26.57% |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 1 | 第一名 | 30,817,942.48 | 8.90% |
| 2 | 第二名 | 27,426,150.54 | 7.92% |
| 3 | 第三名 | 14,022,565.62 | 4.05% |
| 4 | 第四名 | 10,586,553.48 | 3.06% |
| 5 | 第五名 | 9,150,294.53 | 2.64% |
| 合计 | -- | 92,003,506.65 | 26.57%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84,473,060.34 |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53.12% |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 1 | 第一名 | 29,473,500.35 | 18.53% |
| 2 | 第二名 | 24,435,497.82 | 15.37% |
| 3 | 第三名 | 13,702,321.66 | 8.62% |
| 4 | 第四名 | 10,245,985.40 | 6.44% |
| 5 | 第五名 | 6,615,755.11 | 4.16% |
| 合计 | -- | 84,473,060.34 | 53.12%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 销售费用 | 16,088,925.06 | 14,436,174.38 | 11.45% | |
| 管理费用 | 82,725,424.25 | 143,101,094.75 | -42.19% | 本期股权激励费用、融资顾问费等减少所致 |
| 财务费用 | 29,843,039.14 | 45,298,194.33 | -34.12% | 本期融资成本下降所 |
| 致 | ||||
| 研发费用 | 9,209,358.13 | 11,030,515.99 | -16.51%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 低VOC不易燃水性气雾漆的研究 | 减少环境污染 | 试生产阶段 | 制备低VOC不易燃水性气雾漆 | 顺应行业发展潮流,把握市场发展先机 |
| 气雾剂型水性纳米相变储能隔热保温外墙涂料及其制备方法的研究 | 减少环境污染 | 试生产阶段 | 制备气雾型水性可剥离透明隔热玻璃材料 | 顺应行业发展潮流,把握市场发展先机 |
| 一种气雾剂型耐高温电子绝缘材料及其制备方法的研究 | 减少环境污染 | 中试阶段 | 制备气雾剂型耐高温电子绝缘材料 | 顺应行业发展潮流,把握市场发展先机 |
| 气雾型水性碳纳米管和石墨烯复合材料防腐底漆的研究 | 减少环境污染 | 小试阶段 | 制备气雾型水性碳纳米管和石墨烯复合材料防腐底漆 | 顺应行业发展潮流,把握市场发展先机 |
| 气雾剂型硅氧烷改性防水补漏材料及其制备 | 减少环境污染 | 小试阶段 | 制备气雾剂型硅氧烷改性防水补漏材料 | 顺应行业发展潮流,把握市场发展先机 |
| 具有抗菌功能的车用仪表皮革上光材料(表板蜡)的研究 | 减少环境污染 | 研究阶段 | 制备具有抗菌功能的车用仪表皮革上光材料(表板蜡) | 顺应行业发展潮流,把握市场发展先机 |
| 气雾型免除锈防锈底漆的研制 | 减少环境污染 | 研究阶段 | 制备气雾型免除锈防锈底漆 | 顺应行业发展潮流,把握市场发展先机 |
| 阻燃性良好的气雾型生物基水性保护剂的研发 | 减少环境污染 | 研究阶段 | 成功研制阻燃性良好的气雾型生物基水性保护剂 | 顺应行业发展潮流,把握市场发展先机 |
| 非易燃无酒精型长效杀菌气雾剂的研发 | 减少环境污染 | 研究阶段 | 成功研制非易燃无酒精型长效杀菌气雾剂 | 顺应行业发展潮流,把握市场发展先机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38 | 33 | 15.15% |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3.06% | 11.07% | 1.99% |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 本科 | 15 | 6 | 150.00% |
| 硕士 | 1 | 0 | 100.00% |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 30岁以下 | 6 | 4 | 50.00% |
| 30~40岁 | 9 | 19 | -52.63%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9,209,358.13 | 11,030,515.99 | -16.51%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2.66% | 3.33% | -0.67%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1,038,934.95 | 336,180,844.36 | -1.5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0,137,680.05 | 316,912,409.51 | 4.1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1,254.90 | 19,268,434.85 | -95.3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2,484,983.01 | 73,411,915.09 | 121.3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1,160,427.96 | 59,089,891.65 | 257.3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675,444.95 | 14,322,023.44 | -439.8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11,633,585.87 | 698,417,192.04 | -26.7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62,473,470.78 | 844,146,825.93 | -45.2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160,115.09 | -145,729,633.89 | 133.73%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54,384.01 | -112,139,175.60 | 100.49%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上年度减少95.32%,虽本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长,但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以及收到的税费返还减少;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同比减少439.86%,主要是本年度回购深圳永晟股权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同比增加133.73%,主要是上年偿还借款导致的现金流出较多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本年度亏损主要是由于转让中小微企业股权、资产减值及支付利息等原因所致,该部分亏损不体现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 投资收益 | -79,417,584.63 | 61.43% | 主要为处置中小微公司股权亏损 | 否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102,895.88 | -0.08% | 否 | |
| 资产减值 | -13,887,614.92 | 10.74% | 主要为固定资产减值、存货跌价 | 固定资产减值不具备可持续性 |
| 营业外收入 | 19,694,663.36 | -15.23% | 主要为无需支付的往来款项收益以及安徽生源业绩对赌补偿 | 否 |
| 营业外支出 | 9,083,348.98 | 7.03% | 主要各项违约赔偿支出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 货币资金 | 45,293,343.20 | 2.84% | 48,020,008.95 | 2.64% | 0.20% | |
| 应收账款 | 264,480,409.20 | 16.61% | 199,857,151.16 | 10.98% | 5.63% | |
| 合同资产 | 1,112,460.48 | 0.07% | 0.00% | 0.07% | ||
| 存货 | 16,344,795.00 | 1.03% | 15,226,002.21 | 0.84% | 0.19%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80,911,792.32 | 11.36% | 181,113,631.01 | 9.95% | 1.41% | |
| 固定资产 | 573,960,133.05 | 36.05% | 607,140,096.28 | 33.37% | 2.68% | |
| 在建工程 | 5,618,770.73 | 0.35% | 1,723,750.23 | 0.09% | 0.26% | |
| 使用权资产 | 21,841,862.01 | 1.37% | 29,697,210.06 | 1.63% | -0.26% | |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0 | 0.63% | 0.00% | 0.63% | ||
| 合同负债 | 5,164,443.56 | 0.32% | 3,992,266.29 | 0.22% | 0.10% | |
| 租赁负债 | 20,825,269.42 | 1.31% | 27,323,557.28 | 1.50% | -0.19% |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金融资产 |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 | 10.00 | 10.00 | ||||||
| 生金融资产) | ||||||||
| 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81,011,485.71 | 181,011,485.71 | 0.00 | |||||
| 上述合计 | 181,011,485.71 | 10.00 | 181,011,485.71 | 10.00 |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注23、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 211,160,427.96 | 59,089,891.65 | 257.35%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交易对方 | 被出售股权 | 出售日 | 交易价格(万元) | 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股权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 | 出售对公司的影响 | 股权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 | 股权出售定价原则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 | 所涉及的股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 深圳市芸通投资有限公司 | 深圳市中小微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 2024年08月22日 | 10,170 | 0 | 处置亏损7913万元 | 56.23% | 市场询价 | 否 | 不适用 | 是 | 是 | 2024年08月17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转让深圳市中小微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光伏行业 | 1,152,760,671 | 1,615,282,205.48 | 1,337,023,267.88 | 106,311,056.54 | 73,279,419.16 | 59,807,138.54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 内蒙古慧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增资收购 |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
| 兰考县久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收购 |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
| 陕西拓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收购 |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
| 安徽兆新慧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收购 |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
| 陕西慧科炜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收购,后于本期内转让 |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
| 和县兆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
| 山西慧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后于本期内注销 |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
| 长治市上党区惠科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 |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
| 深圳市彩虹精化商业有限公司 | 新设 |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
| 青岛益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新设 |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
| 东台市智虹商贸有限公司 | 新设 |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
| 青岛虹采供应链有限公司 | 新设 |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
| 深圳市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 |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
| 长沙永聚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 |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
| 兆新颐和(成都)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注销 |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无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
1、多轮驱动,引领业务新发展
公司作为气雾剂行业的领军企业,始终坚守成为“中国最佳气雾剂制造商”的宏伟目标,并坚定不移地在精细化工领域进行战略投入,以推动业务的持续稳健增长。从具体实施路径来看,公司致力于不断拓宽气雾剂产品的应用领域,从传统的工业气雾剂逐步向家居、个人护理及医药气雾剂等高附加值领域拓展延伸,力求在气雾剂行业的各个细分领域都成为标杆企业,引领并塑造气雾剂行业的未来趋势。在全球绿色能源转型的浪潮以及国内“双碳”目标的强劲驱动下,公司积极把握新能源发展的机遇,积极布局并深化战略转型。一方面,我们不断优化并升级现有电站的运维管理体系,同时强化光伏EPC项目的承揽与建设能力,通过融合前沿技术与先进管理经验,显著提升发电效率与收益,进一步巩固并提升我们在新能源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依托光伏发电业务的坚实基础与强大的运维能力,我们进一步拓展新能源版图,涉足风力发电、储能系统、充电站设施以及虚拟电厂等新兴领域,致力于构建一个全面覆盖、深度协同的绿色能源产业链综合服务体系。这一系列前瞻性的布局与行动,不仅促进了传统业务与新能源领域的深度融合与互促共进,更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劲的驱动力。
2、内部管理革新,降本增效,加速运营效能提升
在公司发展的“黄金期”与“转型的关键期”我们正实施一系列策略以深化内部管理革新,提升盈利效能与财务稳健性。
增强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方面,在精细化工领域,通过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生产效率并深化国内外市场开拓,稳步扩大市场份额,进而增强盈利水平;而在光伏领域,则在巩固现有电站运维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光伏产业链上下游,深入挖掘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及EPC(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市场潜力。在强化成本控制与费用管理方面,公司推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确保费用支出合理必要;在加强资金管理方面,我们加强现金流跟踪预测,精细编制预算与计划,优化应收账款、付款周期及存货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融资成本降低方面,公司采用多元化融资策略优化融资结构,深化金融机构合作,探索创新融资渠道,注入低成本高效率资金,加速转型与升级。
3、提高公司治理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核心要素,公司致力于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有竞争力的人才管理制度,为员工提供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和多样化成长机会,激发创新精神和热情。一方面,公司持续优化薪酬体系,通过薪酬证券化等方式提升员工薪酬水平,增强归属感和责任感,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另一方面,完善人才梯队建设体系,加强内部培训和人才储备,建立多通道晋升机制。同时,加强绩效管理与激励机制,将员工的个人绩效与薪酬待遇、晋升机会紧密挂钩,充分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薪酬证券化战略的深化和人才梯队长效赋能机制的构建,打造一支高素质、稳定的核心人才队伍,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4、推进ESG发展,践行社会责任
公司始终将履行社会责任视为己任,积极推动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的全面发展,并将其贯穿于各业务板块之中。
在精细化工领域,公司自有品牌“7CF”环保涂料,坚守“人与环境的和谐高于一切”的核心理念,致力于研发低碳环保、节能减排的可持续产品系列,以满足市场对绿色环保产品的日益增长的需求。
在新能源领域,公司高度关注并积极参与虚拟电厂业务,通过整合分布式能源、储能系统及可控负荷,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智能控制手段,实现电力的精细调度与高效运营,从而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削减能源损耗,并有力推动碳排放的降低。
此外,公司还积极参与林业碳汇项目,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为达成碳减排目标贡献力量。在电站的建设与运营过程中,公司始终遵循严格的环保标准,广泛采用环保材料与先进工艺,力求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与原有业务板块共同构建绿色环保节能体系,推动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展望未来,公司将坚守品质与社会责任,深耕主营业务,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将环保融入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我们将继续为消费者提供绿色、安心、可持续的产品,同时不断优化内部管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激发创新活力。我们将努力提升公司的社会价值和影响力,实现企业与消费者、社会以及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二)可能面临的风险
1、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光伏产业作为新能源领域的核心支柱,发展态势与政策环境紧密相连。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以下简称“136号文”)。136号文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进入新阶段,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进入全面电力市场,对光伏行业带来了深远影响:其中,落地实施的“新老划段”政策,采用了对存量与增量项目差异化入市策略,存量项目仍享受一定程度的保障性收购机制,电价按现行政策执行;增量项目则全面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电价由市场机制决定,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此次调整后,市场机制将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推动新能源光伏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面对政策变化带来的挑战,公司凭借深厚的实践积累和创新能力,快速适应市场变化,提升项目的经济性和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积极聚焦优势区域和细分市场,提高项目准入标准,制定精准的投资策略,加强风险控制能力,以应对政策变化带来的波动。
2、市场周期性波动风险
新能源光伏行业的发展具有市场周期性波动的特征,其中产业链价格的波动为主要表现之一。如多晶硅、硅片、电池片、组件等价格的波动,以及新能源发电的波动性导致在现货市场中常出现“高买低卖”现象,非现货市场中则可能因预测电量与实际电量偏差而承担额外成本。面对市场波动,对企业是风险也是挑战,国、央企以及大型民营企业可能
会在市场中更有抗风险能力。公司需要快速适应市场波动变化,加强市场调研和分析能力,整合优势资源提前布局潜力项目,确保投资组合始终处于行业前沿,以应对市场周期性波动带来的挑战。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精细化工行业是公司的传统优势领域,目前,该项业务的主要原材料为石化产品,该类原材料在公司生产成本中占比较高,其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生产成本及经营业绩影响较大。长期以来,石化产品价格受国际原油市场行情的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精细化工业务存在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4、环保风险
公司传统优势产品属于精细化工行业,主要由各类原材料复配生成,公司已按国家要求配备了相应的环保设施,建立了一整套严格控制排污的环保制度,经政府主管部门检测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但随着政府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将逐步提高,未来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因管理疏忽、不可抗力等因素出现环保方面的意外事件、对环境造成污染,则可能会对公司的声誉及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5、税收政策风险
根据目前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公司及下属部分子公司享有不同程度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如果未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或法律法规出现变动,公司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出现调整或取消,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以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能够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力。公司在严格履行披露义务的前提下持续以各种形式与股东坦诚交流,股东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公司投资者咨询热线与公司交流,也可通过指定电子邮箱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与公司联络及沟通,公司设专门部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并定期接受股东现场调研。
2、关于第一大股东与公司。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大股东能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公司的重大决策由股东大会依法作出,公司第一大股东没有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和经营自主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公司董事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认真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积极参加有关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目前有独立董事4名,占全体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独立董事能够不受影响的独立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审计和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正常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科学和专业的意见参考。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监事会会议。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合法合规,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等进行有效监督。
5、关于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已建立和完善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6、关于利益相关者。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与利益相关者积极合作,实现社会、股东、公司、员工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恒丰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 1702 期”。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与第一大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1、业务方面:公司业务独立于第一大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拥有完整、独立的产、供、销体系,独立开展业务。
2、人员方面:公司具有独立的劳动、人事、薪资管理制度,拥有独立的人事职能部门、经营管理团队。
3、资产方面:公司拥有独立于第一大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资产;对公司所有资产具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第一大股东占用公司资产的行为。
4、机构方面:公司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独立运作。
5、财务方面:公司设置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并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缴纳义务。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6.49% | 2024年02月22日 | 2024年02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6.17% | 2024年04月01日 | 2024年04月02日 | 巨潮资讯网《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25.20%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05月22日 | 巨潮资讯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6.15% | 2024年09月02日 | 2024年09月03日 | 巨潮资讯网《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6.15% | 2024年12月09日 | 2024年12月10日 | 巨潮资讯网《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 刘公 | 男 | 39 | 董事 | 现任 | 2024 | 2027 | 5,005 | 0 | 0 | 0 | 5,005 |
| 直 | 长 | 年12月09日 | 年12月08日 | ,700 | ,700 | |||||||
| 总经理 | 现任 | 2023年08月29日 | 2027年12月08日 | |||||||||
| 陈东 | 男 | 41 | 董事 | 现任 | 2024年12月09日 | 2027年12月08日 | 0 | 0 | 0 | 0 | 0 | |
| 薄静静 | 女 | 4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1年09月10日 | 2027年12月08日 | 0 | 0 | 0 | 0 | 0 | |
| 杨雅莉 | 女 | 48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09月14日 | 2027年12月08日 | 0 | 0 | 0 | 0 | 0 | |
| 孙青 | 女 | 6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4年12月09日 | 2027年12月08日 | 0 | 0 | 0 | 0 | 0 | |
| 连莲 | 女 | 50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4年12月09日 | 2027年12月08日 | 0 | 0 | 0 | 0 | 0 | |
| 朱晨瑜 | 女 | 31 | 职工代表董事 | 现任 | 2024年12月09日 | 2027年12月08日 | 0 | 0 | 0 | 0 | 0 | |
| 李沫雯 | 女 | 42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24年12月09日 | 2027年12月08日 | 0 | 0 | 0 | 0 | 0 | |
| 张闻 | 女 | 40 | 股东代表监事 | 现任 | 2024年12月09日 | 2027年12月08日 | 0 | 0 | 0 | 0 | 0 | |
| 张海琳 | 女 | 25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2024年12月09日 | 2027年12月08日 | 0 | 0 | 0 | 0 | 0 | |
| 费海江 | 男 | 46 | 财务总监 | 现任 | 2024年12月09日 | 2027年12月08日 | 0 | 0 | 0 | 0 | 0 | |
| 赵晓敏 | 女 | 40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4年12月09日 | 2027年12月08日 | 0 | 0 | 0 | 0 | 0 | |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24年01月26日 | 2027年12月08日 | |||||||||
| 李化春 | 男 | 69 | 董事长 | 离任 | 2021年09 | 2024年12 | 9,525,500 | 0 | 0 | 0 | 9,525,500 |
| 月10日 | 月09日 | |||||||||||
| 郭健 | 男 | 60 | 副董事长 | 离任 | 2021年09月10日 | 2024年12月09日 | 6,528,300 | 0 | 0 | 0 | 6,528,300 | |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1年09月10日 | 2024年12月09日 | |||||||||
| 黄炳涛 | 男 | 41 | 董事 | 离任 | 2021年02月23日 | 2024年12月09日 | 5,028,600 | 0 | 0 | 0 | 5,028,600 | |
| 高玉霞 | 女 | 59 | 董事 | 离任 | 2021年09月10日 | 2024年12月09日 | 500,000 | 0 | 0 | 0 | 500,000 | |
| 黄士林 | 男 | 71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0年05月21日 | 2024年12月09日 | 0 | 0 | 0 | 0 | 0 | |
| 吴俊峰 | 男 | 50 | 职工代表董事 | 离任 | 2021年02月23日 | 2024年12月09日 | 4,500,000 | 0 | 0 | 0 | 4,500,000 | |
| 余德才 | 男 | 51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2021年02月23日 | 2024年12月09日 | 0 | 0 | 0 | 0 | 0 | |
| 沈冬儿 | 女 | 47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2021年09月10日 | 2024年12月09日 | 0 | 0 | 0 | 0 | 0 | |
| 佘晓林 | 男 | 38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2022年04月15日 | 2024年12月09日 | 0 | 0 | 0 | 0 | 0 | |
| 张小虎 | 男 | 57 | 财务总监 | 离任 | 2020年08月06日 | 2024年12月09日 | 3,274,500 | 0 | 0 | 0 | 3,274,500 | |
| 合计 | -- | -- | -- | -- | -- | -- | 34,362,600 | 0 | 0 | 0 | 34,362,60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 ?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 刘公直 | 董事长 | 被选举 | 2024年12月09日 | 换届 |
| 陈东 | 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12月09日 | 换届 |
| 孙青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12月09日 | 换届 |
| 连莲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12月09日 | 换届 |
| 朱晨瑜 | 职工代表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12月09日 | 换届 |
| 李沫雯 | 监事会主席 | 被选举 | 2024年12月09日 | 换届 |
| 张闻 | 股东代表监事 | 被选举 | 2024年12月09日 | 换届 |
| 张海琳 | 职工代表监事 | 被选举 | 2024年12月09日 | 换届 |
| 费海江 | 财务总监 | 聘任 | 2024年12月09日 | 换届 |
| 赵晓敏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2024年01月26日 | 补聘 |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4年12月09日 | 换届 | |
| 李化春 | 董事长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2月09日 | 换届 |
| 郭健 | 副董事长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2月09日 | 换届 |
| 副总经理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2月09日 | 换届 | |
| 黄炳涛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2月09日 | 换届 |
| 高玉霞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2月09日 | 换届 |
| 黄士林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2月09日 | 换届 |
| 吴俊峰 | 职工代表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2月09日 | 换届 |
| 余德才 | 监事会主席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2月09日 | 换届 |
| 沈冬儿 | 职工代表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2月09日 | 换届 |
| 佘晓林 | 职工代表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2月09日 | 换届 |
| 张小虎 | 财务总监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2月09日 | 换届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2.1董事会成员
2.1.1刘公直,男,198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战略事业部高级咨询顾问,光大证券销售交易总部销售经理,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战略业务总监、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投资部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植正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深圳市福元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1.2陈东,男,198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金融管理专业,获金融管理硕士学位。曾任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产品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业务室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2.1.3杨雅莉,女,197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获金融学硕士。曾任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会员信息管理部经理、深圳广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策划部项目主管、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投行部项目经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投行部高级经理、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广西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柏宁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1.4薄静静,女,1984 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薄静静女士从业16年,为各类内外资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政府部门提供专业审计鉴证、财务管理咨询、税务筹划、尽职调查等服务,主要涉及制造、贸易、建筑、交通运输、互联网、商业服务等行业。在会计、审计、税务方面具备丰富的理论和实务经验。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汇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
2.1.5孙青,女,196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财贸金融函授学院。曾任光大证券人力资源总部总经理、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顾问;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国富创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华科智能投资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2.1.6连莲,女,197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文在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律师。
2.1.7朱晨瑜,女,199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南京万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安徽生源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助理、采购经理。
2.2监事会成员
2.2.1李沫雯,女,198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专业,获学士学位。曾任中信国安集团公司海南分公司市场部专员,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
务主管,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经理,广东卓权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2023年2月至2024年12月任公司合规风控总监。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助理,分管法务中心、合规风控中心。
2.2.2张闻,女,198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四川大学,获会计学(国际注会方向)学士学位。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大连分所高级审计师、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风险经理。现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大童保险服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事务所创始人、深圳市润天智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2.3张海琳,女,200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华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专员。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合规风控专员。
2.3高级管理人员
2.3.1总经理刘公直先生详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主要工作经历。
2.3.2费海江,男,197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主管,中山广播电视台财务负责人,广东声屏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2.3.3赵晓敏,女,198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财华社网络技术开发(深圳)有限公司总编助理、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高级媒介经理、北京和讯在线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华南区市场总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深圳明汇商业有限公司监事。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 陈东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总行业务室副总经理 | 2015年03月30日 | 是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 刘公直 | 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06月21日 | 是 | |
| 刘公直 | 北京植正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2年10月18日 | 否 | |
| 刘公直 | 深圳市福元控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2年01月14日 | 否 | |
| 杨雅莉 | 广西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1年07月01日 | 否 | |
| 杨雅莉 | 深圳市柏宁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10月01日 | 否 | |
| 杨雅莉 |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1月19日 | 是 | |
| 薄静静 | 上海汇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合伙人 | 2007年08月01日 | 是 | |
| 孙青 | 国富创新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9年08月09日 | 是 | |
| 孙青 | 华科智能投资有限公司 | 非执行董事 | 2024年11月29日 | 否 | |
| 连莲 | 中文在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10月09日 | 是 | |
| 连莲 | 北京市康达律师 | 律师、合伙人律 | 2003年05月01 | 是 |
| 事务所 | 师 | 日 | |||
| 朱晨瑜 | 安徽生源化工有限公司 | 董事、副总经理助理、采购经理 | 2021年12月28日 | 是 | |
| 张闻 | 大童保险服务有限公司 | 风险管理事务所创始人 | 2019年04月22日 | 是 | |
| 张闻 | 深圳市润天智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01月10日 | 是 | |
| 赵晓敏 | 深圳明汇商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12月27日 | 否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财务总监费海江先生于2023年7月在原任职单位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监管警示;2023年12月,被深圳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1年10月修订)执行, 公司股东大会决定董事、监事薪酬,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 刘公直 | 男 | 39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327.62 | 否 |
| 陈东 | 男 | 41 | 董事 | 现任 | 0 | 否 |
| 薄静静 | 女 | 4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2.5 | 否 |
| 杨雅莉 | 女 | 48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2.5 | 否 |
| 孙青 | 女 | 6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5 | 否 |
| 连莲 | 女 | 50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5 | 否 |
| 朱晨瑜 | 女 | 31 | 职工代表董事 | 现任 | 2 | 否 |
| 李沫雯 | 女 | 42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4.77 | 否 |
| 张闻 | 女 | 40 | 股东代表监事 | 现任 | 0.5 | 否 |
| 张海琳 | 女 | 25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1.33 | 否 |
| 费海江 | 男 | 46 | 财务总监 | 现任 | 6.89 | 否 |
| 赵晓敏 | 女 | 40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81.74 | 否 |
| 李化春 | 男 | 69 | 董事长 | 离任 | 121.11 | 否 |
| 郭健 | 男 | 60 |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离任 | 88.08 | 否 |
| 黄炳涛 | 男 | 41 | 董事 | 离任 | 60.23 | 否 |
| 高玉霞 | 女 | 59 | 董事 | 离任 | 14.05 | 否 |
| 黄士林 | 男 | 71 | 独立董事 | 离任 | 11 | 否 |
| 吴俊峰 | 男 | 50 | 职工代表董事 | 离任 | 34 | 否 |
| 余德才 | 男 | 51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7.33 | 否 |
| 沈冬儿 | 女 | 47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28.49 | 否 |
| 佘晓林 | 男 | 38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17.27 | 否 |
| 张小虎 | 男 | 57 | 财务总监 | 离任 | 92.31 | 否 |
| 合计 | -- | -- | -- | -- | 926.72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 2024年01月26日 | 2024年01月27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 2024年02月05日 | 2024年02月07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 2024年03月04日 | 2024年03月06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 2024年03月08日 | 2024年03月09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 2024年03月14日 | 2024年03月15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 2024年04月03日 | 2024年04月08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 2024年04月28日 | 2024年04月30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 2024年05月15日 | 2024年05月16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 2024年06月14日 | 2024年06月15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 | 2024年08月06日 | 2024年08月08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 |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 2024年08月16日 | 2024年08月17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 | 2024年10月17日 | 2024年10月18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 | 2024年10月29日 | 2024年10月31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 | 2024年11月01日 | 2024年11月02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 | 2024年11月22日 | 2024年11月23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 | 2024年12月06日 | 2024年12月07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 |
| 议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12月09日 | 2024年12月10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刘公直 | 17 | 1 | 16 | 0 | 0 | 否 | 5 |
| 陈东 | 1 | 0 | 1 | 0 | 0 | 否 | 0 |
| 薄静静 | 17 | 0 | 17 | 0 | 0 | 否 | 5 |
| 杨雅莉 | 17 | 1 | 16 | 0 | 0 | 否 | 5 |
| 孙青 | 1 | 0 | 1 | 0 | 0 | 否 | 0 |
| 连莲 | 1 | 0 | 1 | 0 | 0 | 否 | 0 |
| 朱晨瑜 | 1 | 0 | 1 | 0 | 0 | 否 | 0 |
| 李化春 | 16 | 0 | 16 | 0 | 0 | 否 | 5 |
| 郭健 | 16 | 1 | 15 | 0 | 0 | 否 | 5 |
| 黄炳涛 | 16 | 1 | 15 | 0 | 0 | 否 | 5 |
| 高玉霞 | 16 | 0 | 16 | 0 | 0 | 否 | 5 |
| 黄士林 | 16 | 1 | 15 | 0 | 0 | 否 | 5 |
| 吴俊峰 | 16 | 1 | 15 | 0 | 0 | 否 | 5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勤勉尽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的重大治理、制度完善及公司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许多专业性的意见,有效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 | 其他履行职 | 异议事项具 |
| 数 | 意见和建议 | 责的情况 | 体情况(如有) | ||||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刘公直、孙青、连莲、杨雅莉、薄静静、李化春(2024年12月9日离任)、郭健(2024年12月9日离任)、黄士林(2024年12月9日离任) | 1 | 2024年04月28日 | 审议《关于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的议案》 | 根据相关法规指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提出指导性意见。 | 无 | 无 |
|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孙青、杨雅莉、连莲、薄静静、刘公直、黄士林(2024年12月9日离任)、李化春(2024年12月9日离任)、黄炳涛(2024年12月9日离任) | 5 | 2024年01月26日 | 审议《关于审核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 | 审核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任职资格。 | 无 | 无 |
| 2024年11月01日 | 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根据相关法规指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进行审核,并提出指导性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
| 2024年11月22日 | 审议《关于审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 | 审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 无 | 无 | |||
| 2024年12月06日 |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 无 | 无 | |||
| 2024年12月09日 | 审议《关于审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 | 审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 无 | 无 |
| 议案》 | |||||||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薄静静、孙青、杨雅莉、刘公直、陈东、黄士林(2024年12月9日离任)、李化春(2024年12月9日离任)、高玉霞(2024年12月9日离任) | 7 | 2024年03月04日 | 审议《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9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审核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9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提出指导意见。 | 无 | 无 |
| 2024年03月14日 | 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3年报相关工作沟通会议 | 关于年审相关重要事项以及审计进展情况的沟通。 | 无 | 无 | |||
| 2024年04月27日 | 审议《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议案、《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监督报告》的议案、《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 审核公司2023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指导公司审计部2024年度审计工作。 | 无 | 无 |
| 司2024年度审计部工作计划》的议案 | ||||
| 2024年08月05日 | 审议《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审计部二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审计部三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 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指导公司审计部2024年三季度审计工作。 | 无 | 无 |
| 2024年10月28日 | 审议《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提出指导意见。 | 无 | 无 |
| 2024年11月01日 | 审议《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根据相关法规指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提出指导意见。 | 无 | 无 |
| 2024年12月09日 | 审议《对公司拟聘任财务总监任职资格审查》的议案 | 审核公司拟聘任财务总监任职资格。 | 无 | 无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54 |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37 |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291 |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291 |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14 |
| 专业构成 |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 生产人员 | 82 |
| 销售人员 | 57 |
| 技术人员 | 42 |
| 财务人员 | 23 |
| 行政人员 | 87 |
| 合计 | 291 |
| 教育程度 |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 硕士及以上 | 18 |
| 本科 | 98 |
| 专科 | 82 |
| 高中及以下 | 93 |
| 合计 | 291 |
2、薪酬政策
公司采用劳动合同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地方其他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结合行业及公司经营特点,充分考虑公平性和竞争力,实行激励与约束并存的薪酬制度,员工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并结合公司业绩及员工对于公司的特殊贡献不定期发放奖金。公司在参考外部劳动力市场的薪酬水平、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及政府部门颁布的工资指导线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岗位及职位的特点,确定不同的薪酬等级及奖金水平,以最大限度地激励员工。报告期内,公司深入推进绩效考核工作,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公司富有竞争力的薪酬,有效提升了员工执行力和责任意识,有利于留住和吸引优秀人才,为公司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3、培训计划
公司建立了员工培训机制,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员工业务、管理素质提升的需求等,采取内部培训与外派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制定培训计划,提升团队素质,以保证既定经营目标的实现以及企业、员工的双向可持续发展。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1)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5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5月2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5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7)。
(5)2022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2年7月22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12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15,059.2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70元/股。
(7)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23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进行注销;且有1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决定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534.51万份。同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
已满足,满足行权条件的107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7,243.5950万份。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3年7月25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3,764.8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70元/股。
(10)2024年4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经中国结算深圳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5月29日全部办理完成。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行权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期已解锁股份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 李化春 | 董事长(离任) | 9,000,00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郭健 | 副董事长(离任)、副总经理(离任) | 5,500,00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刘公直 | 董事长、总经理 | 4,500,00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黄炳涛 | 董事(离任) | 4,500,00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吴俊峰 | 职工代表董事(离任) | 4,500,00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高玉霞 | 董事(离任) | 500,00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张小虎 | 财务总监(离 | 2,750,00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任) | |||||||||||||
| 合计 | -- | 31,250,000 | 0 | 0 | 0 | -- | 0 | -- | 0 | 0 | 0 | -- | 0 |
| 备注(如有) |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注销本激励计划10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7,281.0950万份股票期权和2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764.80万份股票期权,合计注销122名激励对象(其中有12名激励对象同时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11,045.8950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经中国结算深圳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权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5月29日全部办理完成。 | ||||||||||||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全部由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承担董事会下达的经营指标。公司建立了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工作,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与其收入直接挂钩,根据公司设定目标和实际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执行良好。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 员工的范围 | 员工人数 | 持有的股票总数(股) | 变更情况 | 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实施计划的资金来源 |
|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包括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以及经董事会认定对公司发展有卓越贡献的核心骨干员工或关键岗位员工。 | 45 | 19,547,465 | 无 | 1.00% | 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员工持股计划中的持股情况
| 姓名 | 职务 | 报告期初持股数(股) | 报告期末持股数(股) | 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0 | 0 | 0.00% |
报告期内资产管理机构的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持有人处置份额等引起的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股东权利行使的情况不适用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情形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对报告期上市公司的财务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适用 □不适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员工持股方案在2024年度的费用摊销为192.22万元,计入相关费用科目和资本公积。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公司已制定了包括公司治理、采购、销售、人力资源、投资等各个方面在内的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并定期对各项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根据执行反馈情况进行合理修订。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18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 定性标准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1)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①控制环境无效;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③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④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⑤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重大缺陷。(2)重要缺陷的判断标准: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引起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漏报。(3)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1)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①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环境污染;③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④媒体负面新闻频现;⑤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⑥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2)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①企业履行其社会责任不到位(如员工的职业病没有得到较好的防治、安全生产不达标等);②员工对公司的认同度不高(如员工的离职率较高、工龄在三年以上的员工比率下降);③其他影响公司经营、公司形象的制度缺陷。(3)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 定量标准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大缺陷:①资产总额错报,错报≥资产总额2%;②所有者权益总额错报,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2%。(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要缺陷:①资产总额错报,资产总额1%≤错报<资产总额2%;②所有者权益总额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1%≤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2%。(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缺陷:①资产总额错报,错报<资产总额1%;②所有者权益总额错报,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1%。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1)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2)重要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至1,000万元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3)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下200万元以上,或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18日 |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公司重视环境保护,已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审核,实现了持续达标排放,全年无环境污染事故。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 □不适用作为一家致力于清洁能源领域的企业,兆新股份始终将 “人与环境的和谐高于一切” 作为核心价值理念,并将其贯穿于公司发展的每一个环节。公司对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将其视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坚定不移地大力发展光伏发电业务,积极投身于新能源产业的浪潮之中。
在国家大力倡导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时代背景下,公司深刻认识到自身的责任与使命,努力抓住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的黄金窗口期,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通过一系列切实可行的举措,不断提升现有光伏电站的发电量,同时积极寻求投资并购等多元化的发展路径,持续扩大光伏电站的规模。在这一过程中,公司始终坚守初心,以让绿色、清洁的光伏能源走进千家万户为己任,致力于为广大用户提供高效、环保、可持续的能源解决方案。我们坚信,通过不懈的努力,光伏能源必将成为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为人们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碳减排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如下表:
| 换算标准 | ||||
| 使用1度电的排放系数 | ||||
| 折算标准煤 | 碳粉尘 | CO2排放 | SO2排放 | NOX排放 |
| 0.4 | 0.272 | 0.997 | 0.03 | 0.015 |
| 兆新股份光伏发电节能减排明细表 | |||
| 年度 | 总发电量(亿kWh) | 分类 | 节能减排总量(吨) |
| 2024年 | 1.31 | 标准煤 | 52,473.74 |
| 碳粉尘 | 35,682.14 | ||
| 二氧化碳 | 130,790.79 | ||
| 二氧化硫 | 3,935.53 | ||
| 氮氧化物 | 1,967.77 | ||
注:1、相关节能减排总量数据由2024年总发电量换算而来,取小数点后两位; 2、碳排放量指各种活动过程中将碳元素释放到大气中的数量;二氧化碳排放量指各种活动过程中将二氧化碳释放到大气中的数量;
3、SO2为二氧化硫;NOX为氮氧化物;
4、换算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实施方案》:2020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火电厂供电煤耗为305.5克(0.3055千克)标准煤/千瓦时,考虑到电力输送过程中存在损耗,所以标准煤采用系数0.4,其他碳粉尘、二氧化硫的换算参考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提供的相关系数。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发生环境事故的相关情况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发生环境事故的相关情况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始终将企业社会价值的实现放在重要位置,坚定不移地秉持 “为社会及利益相关方创造价值” 的企业使命,高度重视研发与生产优质产品,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努力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1)产品安全与质量
公司始终坚守 “客户至上、股东优先、员工受益” 的核心价值观,积极与员工、供应商、客户、社区等各方构建共创、共享、共赢的生态价值体系,致力于推动行业生态的改善以及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为业内最早涉足气雾剂生产、销售领域的企业之一,公司凭借深厚的技术积累和卓越的品牌影响力,荣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并成功打造了中国驰名商标,在品牌建设和技术创新方面展现出显著的领先优势。公司生产的气雾剂产品在细分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主导产品商标 “7CF” 荣膺 “中国驰名商标” 称号,重要品牌 “可立美” 也被评为 “广东省著名商标”,同时,公司主编修订的部分行业标准已正式颁布实施,进一步彰显了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引领地位。
公司始终将创新和品质管理作为企业发展的根本,依托优秀的科研团队以及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研发平台,先后承担了二十余项国家、省、市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以及科技计划项目等重要科研任务,取得了四十余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成果,这些成果广泛应用于公司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不仅为公司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更在推动行业技术进步、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社会效益。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公司深知其重要性,在精细化工产品质量与安全方面,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获取各类权威认证证书,持续加强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生产、销售的全流程产品质量管理,全面防范质量与安全风险。公司始终将社会责任融入企业运营的每一个业务环节,确保产品品质卓越,满足消费者对公司的产品的期望与要求,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取得了如下认证证书/许可证:
| 名称 | 覆盖范围/许可范围 |
|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功能涂料、汽车护理用品、家居用品等系列精细化工产品的设计、生产外包管理和销售服务 |
| 根据ISO9001:2015标准要求,证书有效期内每年需进行监督审核。这一机制对公司发展意义重大。从内部管理来看,监督审核促使公司不断完善管理体系,优化业务流程,强化品质管理,进而提升工作效率和产品合格率,直接带动企业效益增长。从外部视角而言,持有该项证书是公司质量管理能力的有力证明,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客户对产品的信心,为公司相关产品在市场竞争中赢得更多份额奠定坚实基础。 | |
|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
功能涂料、汽车护理用品、家居用品等系列精细化工产品的设计、生产外包管理和销售服务及相关管理活动
| ISO14001认证,即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是由第三方认证机构依据ISO14001标准进行的合格评定活动。公司通过该认证后,表明其环境管理能力达到国际认可水平,能够确保生产过程、产品及各类活动中污染物的排放控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有效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彰显企业的环保责任与担当,提升企业形象与市场竞争力。 | |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丙烯酸酯类树脂涂料(2828-2)、硝基涂料(2828-13)、聚氨酯类胶粘剂(2828-17)、有机硅树脂(2828-54)、皮革光亮剂(2828-77)、溶剂稀释型防锈油(2828-78)、涂料用稀释剂(2828-79)、脱漆剂(2828-80)、洗油(2828-81)共9种危险化学品 |
| 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表明公司的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均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已通过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确保各项操作规范有序。同时,公司制定了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了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与设备,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此外,公司满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所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全方位保障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安全性。 | |
(2)员工职业发展与权益保障
在员工福利与权益领域,公司致力于营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以实际行动彰显对员工的关爱与重视。通过多样化举措增强员工的企业认同感与归属感,满足不同层级员工的多元需求,对员工所创造的业绩给予合理回报。
公司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用工原则,严格遵循各工厂、办事处所在地的劳工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员工提供丰富福利,如组织联谊会、赠送生日祝福卡、节日礼物、女职工特殊福利、开展团建活动等,营造温馨愉悦的工作氛围。公司倡导“坦诚交流”,为员工规划全面的职业发展路径,涵盖纵向的职级晋升与横向的跨序列拓展,员工可根据公司需求及个人兴趣在不同通道间转换。
此外,公司持续推进的薪酬证券化取得显著成效。通过2024年实施的第二次员工持股计划,成功将薪酬证券化推广至控股子公司与一线绩优团队,员工收入来源实现多元化,员工角色从“参与者”向“所有者”转变。该策略的实施强化了公司广大员工对公司发展方向的认同感,显著提升了团队责任心与凝聚力。公司将继续拓展员工职业发展道路,坚定维护员工权益,打造富有战斗力、责任心、具有担当精神且稳定的组织,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赋能。
(3)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
在维护股东和债权人权益方面,公司始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高度重视股东的投资回报,采取积极的股份回购措施,以实际行动回馈股东的信任与支持。
2023年12月11日,为彰显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明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完成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回购计划。2024年12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宣布于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11月29日期间,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9,547,4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9%。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6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50,014,031.70元(不含交易费用)。此次回购行动的圆满完成,不仅向市场传递了强烈的信心信号,更充分展现了公司稳健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念。
在管理层的有力带领下,经过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2024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债务事项的进展公告》,宣告相关债务清偿工作已全面完成。随着债权债务关系的彻底结清,相关担保资产也一并解除受限状态,公司的资产安全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与提升。同时,公司财务费用大幅减少1,545.52万元,成功实现了“轻装上阵”,为公司的后续发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4)供应商与消费者权益
在维护供应商与消费者权益方面,公司严格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合作原则,积极与供应商及客户建立并巩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高度重视与各方的沟通与协调,致力于打造一个基于信任与合作的稳固平台。目前,公司的合同履约状况保持良好态势,有力地保障了各方的合法权益。
(5)信息披露
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始终严格遵循《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实施细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与公平性,全方位保障投资者能够及时、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与各类相关信息。与此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对投资者的各类咨询均予以认真、专业的回复,2024年互动易回复率为100%,切实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此外,公司密切关注投资者提出的批评与建议,积极将其反馈至公司相关部门,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针对性改善,持续优化公司治理与运营水平。
在未来的发展征程中,公司将继续坚守诚信、透明、责任和公平这些核心原则,持续优化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与各类业务流程。通过有效实施风险管理和合规措施,为业务的稳健发展保驾护航。公司将积极主动地与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广泛吸纳各方意见与建议,切实维护好各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将一如既往地秉持“长期主义”和“绿色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全力以赴地朝着成为具有行业竞争力的卓越企业目标大步迈进。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1、安全生产制度及管理措施建设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针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了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一整套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并对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进行补充和完善。
2、安全生产制度及管理措施执行情况
公司主要从以下方面对安全生产制度及管理措施进行落实:
(1)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实现全员安全管理。
(2)推行安全标准化,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3)实行自动化控制,打造本质安全。
(4)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形成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整改双重预防机制。
(5)建设事故应急体系,做好安全应急预案演练。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及管理措施有效并得以实际执行。
3、安全措施
(1)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建立以安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建立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责任落实、制度落实。
(2)定期安全检查, 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伤害,改善劳动条件。
(3)进行安全教育与训练。管理人员与操作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与素质,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证才可上岗作业。
(4)实现作业标准化。按科学的作业标准规范各岗位、各工种作业人员的行为,控制不安全行为,防范安全事故。
(5)强化生产技术与安全技术管控,保证生产顺利进行,实现生产效益。坚持 “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的管理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暂未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公司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兆新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兆新股份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本承诺后续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调整的,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 | 2023年02月16日 | 履行当中 |
| 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 (2)本公司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兆新股份《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如在此期间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关于资金占用的承诺 本公司维护上市公司资产独立性和完整性,本公司及全资附属企业或控股子公司不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不侵害上市公司对其法人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 |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 | 2023年02月16日 | 履行当中 |
| 承诺 | 承诺 1、保证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领薪。 (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且该等体系独立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2、保证资产独立完整 本公司维护上市公司资产独立性和完整性,本公司及全资附属企业或控股子公司不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不侵害上市公司对其法人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保证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继续保持其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继续保持其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 |
| 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3)保证承诺人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干涉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 | ||||||
| 其他承诺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标的股份自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18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大宗交易以及协议转让等各种形式。但标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8个月的限制。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本次交易直接或间接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 2023年02月13日 | 2024年8月12日 | 履行完毕 |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自愿承诺在特定条件下不减持公司股份 |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高度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支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第一大股东自愿承诺:自2024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12日(前次限售承诺届满日为2024年8月12日),在公 | 2024年08月13日 | 2025年8月12日 | 履行当中 |
| 司股价低于2.5元/股(含2.5元/股)时将不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详见本报告第三节、四、2、(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80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5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黄辉、肖国强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黄辉5年、肖国强4年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无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无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 □不适用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期审计费用为8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 浙江千虹实业有限公司与兆新股份、深圳永晟公司增资纠纷案 | 16,733.38 | 否 | 兆新承担违约金300万、诉讼费15,812元、保全费3,562元;永晟承担违约金121万、诉讼费6,413元、保全费1,438元(共计4,237,225元) | 当期归母净利润影响约-412万 | 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 | 2024年12月03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 |
| 兆新股份诉深圳市中小微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请求判令由被告履行分红义务,支付相应逾期利息,并承担律师费用 | 2,054.45 | 否 | 已撤回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 不适用 | 案件终结 | 不适用 | |
| 报告期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第三人,发生的诉讼仲裁主要涉及追偿权纠纷、中介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委托合同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等 | 6,133.95 | 否 | 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达成和解、撤诉、案件终结的有4起,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的有2起,已作出二审判决的有1起,待判决的有3起 | 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暂未产生重大影响 | 已撤诉、终结、收到二审判决、结案案件金额共计5,021.43万元,待判决案件金额共计1,112.52万元 | 不适用 | |
| 报告期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发生的诉讼仲裁主要涉及股权转让纠纷、过渡期亏损补偿纠纷、供用电合同 | 1,297.06 | 否 | 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已撤诉的有2起,待判决的有2起 | 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暂未产生重大影响 | 已撤诉案件金额1,125.38万元、待判决案件金额171.68万元 | 不适用 |
纠纷等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详见本报告附注60、租赁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不适用 |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湖州晶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03月28日 | 10,000 | 2018年06月26日 | 979.13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0年 | 否 | 否 |
| 新余德佑太阳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2024年08月17日 | 15,000 | 2024年09月05日 | 14,820.49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3年 | 否 | 否 |
| 深圳市永晟新 | 2024年12月19 | 4,000 | 2024年12月17 | 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5年 | 否 | 否 |
| 能源有限公司 | 日 | 日 |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75,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19,000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85,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19,799.62 |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75,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19,000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85,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19,799.62 |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7.90% | |||||||||
| 其中: |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14,820.49 |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14,820.49 |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 |||||||||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见本报告附注十八、2、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15,223,350 | 26.36% | 6,478,150 | 6,478,150 | 521,701,500 | 26.69% | |||
| 1、国家持股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515,223,350 | 26.36% | 6,478,150 | 6,478,150 | 521,701,500 | 26.69% |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486,007,100 | 24.86% | 486,007,100 | 24.86%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9,216,250 | 1.49% | 6,478,150 | 6,478,150 | 35,694,400 | 1.83% | |||
| 4、外资持股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39,371,052 | 73.64% | -6,224,730 | -6,224,730 | 1,433,146,322 | 73.31%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439,371,052 | 73.64% | -6,224,730 | -6,224,730 | 1,433,146,322 | 73.31% |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4、其 | |||||||||
| 他 | |||||||||
| 三、股份总数 | 1,954,594,402 | 100.00% | 253,420 | 253,420 | 1,954,847,822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导致总股本增加253,420股。
2、报告期内限售股(高管锁定股)增加6,478,150股。
3、报告期内流通股减少6,224,730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导致总股本增加253,420股;报告期内限售股(高管锁定股)增加6,478,150股,流通股减少6,224,730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报告期 | 按未变动前的股本总数计算 | 按变动后的股本总数计算 | ||||
| 每股收益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每股收益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2024年度 | -0.07 | -0.07 | 0.57 | -0.07 | -0.07 | 0.57 |
| 2023年度 | -0.04 | -0.04 | 0.65 | -0.04 | -0.04 | 0.65 |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 刘公直 | 3,754,275 | 0 | 0 | 3,754,275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解除限售按照相关规则执行 |
| 李化春 | 7,144,125 | 2,381,375 | 0 | 9,525,500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解除限售按照相关规则执行 |
| 郭健 | 4,896,225 | 1,632,075 | 0 | 6,528,300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解除限售按照相 |
| 关规则执行 | ||||||
| 黄炳涛 | 3,771,450 | 1,257,150 | 0 | 5,028,600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解除限售按照相关规则执行 |
| 高玉霞 | 375,000 | 125,000 | 0 | 500,000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解除限售按照相关规则执行 |
| 吴俊峰 | 3,375,000 | 1,125,000 | 0 | 4,500,000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解除限售按照相关规则执行 |
| 张小虎 | 2,455,875 | 818,625 | 0 | 3,274,500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解除限售按照相关规则执行 |
| 黄敏敏 | 3,444,300 | 0 | 861,075 | 2,583,225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解除限售按照相关规则执行 |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恒丰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1702期 | 486,007,100 | 0 | 0 | 486,007,100 | 首发后限售股 | 该部分股份限售期已满,但因未办理解除限售手续仍处于限售状态。 |
| 合计 | 515,223,350 | 7,339,225 | 861,075 | 521,701,50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导致总股本增加253,420股。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12,58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07,07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恒丰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1702期 | 其他 | 24.86% | 486,007,100 | 0 | 486,007,100 | 0 | 不适用 | 0 |
|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 其他 | 1.00% | 19,547,465 | 19,547,465 | 0 | 19,547,465 | 不适用 | 0 |
| 张方正 | 境内自然人 | 0.55% | 10,777,000 | 本报告期新增前 200名,增量未知 | 0 | 10,777,000 | 不适用 | 0 |
| 李化春 | 境内自然人 | 0.49% | 9,525,500 | 0 | 9,525,500 | 0 | 不适用 | 0 |
| 吕绍文 | 境内自然人 | 0.42% | 8,296,500 | 本报告期新增前 200名,增量未知 | 0 | 8,296,500 | 不适用 | 0 |
| 北京涌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涌泉桐达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42% | 8,283,400 | 本报告期新增前 200名,增量未知 | 0 | 8,283,400 | 不适用 | 0 |
| 谢晓冰 | 境内自然人 | 0.36% | 7,030,800 | 本报告期新增前 200名,增量未知 | 0 | 7,030,800 | 不适用 | 0 |
| 郭健 | 境内自然人 | 0.33% | 6,528,300 | 0 | 6,528,300 | 0 | 不适用 | 0 |
| 宋文谦 | 境内自然人 | 0.32% | 6,256,900 | 1,973,600 | 0 | 6,256,900 | 不适用 | 0 |
| 冯国新 | 境内自然人 | 0.27% | 5,274,400 | 本报告期新增前 200名,增量未知 | 0 | 5,274,400 | 不适用 | 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无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 | 无 | |||||||
| 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 19,547,465 | 人民币普通股 | 19,547,465 |
| 张方正 | 10,77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777,000 |
| 吕绍文 | 8,296,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296,500 |
| 北京涌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涌泉桐达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8,283,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283,400 |
| 谢晓冰 | 7,030,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030,800 |
| 宋文谦 | 6,256,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256,900 |
| 冯国新 | 5,274,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274,400 |
| 吴滨 | 5,008,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8,200 |
| 林柔兵 | 4,854,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854,900 |
| 李银花 | 4,745,265 | 人民币普通股 | 4,745,265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张方正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0,736,700股,北京涌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涌泉桐达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283,400股,吕绍文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896,500股,吴滨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934,000股,冯国新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820,000股,宋文谦通过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315,100股。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无控股主体控股股东类型:不存在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说明公司第一大股东“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恒丰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1702期”持有的公司股份系通过司法裁定以股抵债的形式获取,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其最终受益人,在经营范围、持股目的和持股期限上均具有特殊性,仅对公司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故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无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不存在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说明公司第一大股东“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恒丰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1702期”持有的公司股份系通过司法裁定以股抵债的形式获取,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其最终受益人,在经营范围、持股目的和持股期限上均具有特殊性,仅对公司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故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最终控制层面是否存在持股比例在10%以上的股东情况?是 □否?法人 □自然人最终控制层面持股情况
| 最终控制层面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辛树人 | 1987年11月23日 | 913706002656300753 | 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一大股东“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恒丰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1702期”持有的公司股份系通过司法裁定以股抵债的形式获取,标的股份已于2023年2月13日过户完成。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最终受益人,其承诺标的股份自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18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大宗交易以及协议转让等各种形式。但标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8个月的限制。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恒丰银行因本次交易直接或间接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本承诺已于2024年8月12日履行完毕。
2、公司第一大股东“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恒丰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1702期”的唯一委托人及受益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承诺:自2024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12日,在公司股价低于2.5元/股(含2.5元/股)时将不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 □不适用
| 方案披露时间 |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金额(万元) | 拟回购期间 | 回购用途 | 已回购数量(股)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 2023年12月11日 | 13,661,202至27,322,404 | 0.70%至1.40% | 5,000至10,000 | 2023年12月8日至2024年12月7日 |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 19,547,465 |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5年04月16日 |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审计报告文号 | 中兴华审字(2025)第410048号 |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黄辉、肖国强 |
审计报告正文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新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兆新股份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兆新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2024年度,兆新股份主营业务收入3.46亿元,其中:光伏发电业务主营业务收入1.063亿元,精细化工主营业务收入2.22亿元,光伏EPC项目收入0.18亿元。营业收入是兆新股份的关键业绩指标,同时也是衡量企业发展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指标,存在管理层为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和订单,重点关注2024年度新增客户合同,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产品、客户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对精细化工产品主要检查产品销售合同、销售发票、报送单、出库单等;对光伏业务,主要检查项目的备案文件、并网验收报告、电价批复文件、新签的购售电合同、电费结算单、发票等。
(5)向主要客户包括国贸客户函证当期交易发生额、以及应收账款和合同负债余额;
(6)对营业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并延长截止测试的时间范围,以抽样方式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核对至客户验收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针对内蒙古慧科EPC工程收入确认,核查项目进度确认以及结算情况。
(二)金融资产处置
1、事项描述
2024年8月,公司与交易对手深圳芸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以交易对价人民币10,170万元转让公司持有的全部深圳市中小微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该投资损益对2024年经营结果影响重大,且属于不经常发生的特殊交易,因此我们将金融资产处置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投资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获取本次股权处置的审批文件,确定股权转让事项是否经过内部适当层级的审批;
(2)询问管理层股权投资处置的目的,以及背景,评价交易的合理性及商业实质、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或利益输送的情况;
(3)检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访谈交易对手方,了解各交易双方对协议约定的交易事项经过,是否存在真实的股权交易行为,是否存在以股权质押换取融资的情形;
(4)检查处置回款的资金流水,检查股权过户情况,核查交易对手方信息,函证其交易事项及金额,了解交易双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四、其他信息
兆新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兆新股份2024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兆新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兆新股份、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兆新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职业判断,保持了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兆新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
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兆新股份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兆新股份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45,293,343.20 | 48,020,008.95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0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6,908,304.83 | 5,292,202.29 |
| 应收账款 | 264,480,409.20 | 199,857,151.16 |
| 应收款项融资 | 421,319.94 | 432,081.00 |
| 预付款项 | 8,433,139.24 | 8,758,075.92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407,873,181.95 | 275,049,208.64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16,344,795.00 | 15,226,002.21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1,112,460.48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09,049,700.47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635,458.30 | 9,312,399.97 |
| 流动资产合计 | 763,502,422.14 | 770,996,830.61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1,641,311.04 | 1,476,833.06 |
| 长期股权投资 | 180,911,792.32 | 181,113,631.0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81,011,485.71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573,960,133.05 | 607,140,096.28 |
| 在建工程 | 5,618,770.73 | 1,723,750.2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21,841,862.01 | 29,697,210.06 |
| 无形资产 | 23,466,493.74 | 18,364,248.21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4,387,902.19 | 273.83 |
| 长期待摊费用 | 7,196,777.26 | 7,754,195.6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634,235.46 | 15,234,604.9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044,129.06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28,659,277.80 | 1,048,560,458.00 |
| 资产总计 | 1,592,161,699.94 | 1,819,557,288.61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0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63,480,243.02 | 60,400,541.86 |
| 预收款项 | 600,000.00 | |
| 合同负债 | 5,164,443.56 | 3,992,266.29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791,284.54 | 7,439,967.92 |
| 应交税费 | 8,270,997.60 | 11,477,337.93 |
| 其他应付款 | 102,944,889.70 | 213,372,813.94 |
| 其中:应付利息 | 706,732.96 | 4,343,446.10 |
| 应付股利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8,512,707.74 | 15,003,921.55 |
| 其他流动负债 | 6,884,019.98 | 5,344,070.92 |
| 流动负债合计 | 237,648,586.14 | 317,030,920.41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20,825,269.42 | 27,323,557.28 |
| 长期应付款 | 139,157,788.21 | 9,791,302.42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29,676,420.77 | 30,748,067.96 |
| 递延收益 | 3,607,356.52 | 4,140,322.3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318,806.51 | 10,137,445.6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01,585,641.43 | 82,140,695.62 |
| 负债合计 | 439,234,227.57 | 399,171,616.03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1,954,847,822.00 | 1,954,594,40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150,842,603.90 | 179,952,264.06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1,316,767.64 | 459,201.61 |
| 盈余公积 | 41,420,203.65 | 41,420,203.65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1,042,372,392.86 | -899,006,301.5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06,055,004.33 | 1,277,419,769.73 |
| 少数股东权益 | 46,872,468.04 | 142,965,902.85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52,927,472.37 | 1,420,385,672.5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592,161,699.94 | 1,819,557,288.61 |
法定代表人:刘公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费海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费海江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28,745,806.75 | 26,401,222.8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4,385,396.18 | 4,360,666.29 |
| 应收账款 | 31,730,015.09 | 13,792,638.11 |
| 应收款项融资 | 432,081.00 | |
| 预付款项 | 1,341,797.32 | 140,883.55 |
| 其他应收款 | 433,404,346.99 | 305,679,467.78 |
| 其中:应收利息 | 55,337.55 | 66,506.87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 83,852.93 | 9,721,535.41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09,049,700.47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94,707.05 | 1,239,555.01 |
| 流动资产合计 | 500,985,922.31 | 570,817,750.46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449,376,607.50 | 1,333,595,331.2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81,011,485.71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10,634,518.63 | 16,079,857.79 |
| 在建工程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8,718,922.67 | 14,211,164.79 |
| 无形资产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6,382,604.70 | 7,754,195.6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379,304.86 | 2,857,425.9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77,491,958.36 | 1,555,509,461.14 |
| 资产总计 | 1,978,477,880.67 | 2,126,327,211.6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0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31,096,275.11 | 35,787,051.46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1,106,688.20 | 3,272,546.36 |
| 应付职工薪酬 | 5,806,531.03 | 5,615,504.56 |
| 应交税费 | 2,450,779.92 | 2,881,376.94 |
| 其他应付款 | 845,430,937.38 | 839,804,161.87 |
| 其中:应付利息 | 44,149,111.40 | 23,255,062.53 |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106,759.33 | 5,138,180.26 |
| 其他流动负债 | 4,406,469.83 | 4,412,534.92 |
| 流动负债合计 | 907,404,440.80 | 896,911,356.37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7,841,916.52 | 12,537,003.56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1,060,420.77 | 1,532,067.96 |
| 递延收益 | 913,356.52 | 1,374,322.3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07,838.40 | 2,131,674.7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123,532.21 | 17,575,068.60 |
| 负债合计 | 918,527,973.01 | 914,486,424.97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1,954,847,822.00 | 1,954,594,40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167,453,992.03 | 186,019,966.36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41,420,203.65 | 41,420,203.65 |
| 未分配利润 | -1,103,772,110.02 | -970,193,785.38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59,949,907.66 | 1,211,840,786.6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978,477,880.67 | 2,126,327,211.60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346,292,478.26 | 331,079,792.69 |
| 其中:营业收入 | 346,292,478.26 | 331,079,792.69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395,086,787.99 | 449,358,693.22 |
| 其中:营业成本 | 251,860,839.46 | 230,299,070.61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5,359,201.95 | 5,193,643.16 |
| 销售费用 | 16,088,925.06 | 14,436,174.38 |
| 管理费用 | 82,725,424.25 | 143,101,094.75 |
| 研发费用 | 9,209,358.13 | 11,030,515.99 |
| 财务费用 | 29,843,039.14 | 45,298,194.33 |
| 其中:利息费用 | 21,449,583.69 | 44,077,454.82 |
| 利息收入 | 65,707.22 | 1,084,905.60 |
| 加:其他收益 | 16,065,537.38 | 14,660,395.8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9,417,584.63 | 37,117,886.73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050,973.94 | -1,771,399.5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83,481.57 | 84,381.77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2,895.88 | 84,907.09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710,401.19 | -6,858,248.0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887,614.92 | -21,380,818.4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52,309.37 | 126,487.15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 -139,893,786.58 | -94,528,290.15 |
| 列) | ||
| 加:营业外收入 | 19,694,663.36 | 20,147,301.18 |
| 减:营业外支出 | 9,083,348.98 | 1,905,657.96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9,282,472.20 | -76,286,646.93 |
| 减:所得税费用 | 11,442,347.03 | 11,025,957.35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0,724,819.23 | -87,312,604.28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0,724,819.23 | -87,312,604.28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3,366,091.27 | -84,824,316.11 |
| 2.少数股东损益 | 2,641,272.04 | -2,488,288.17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5.其他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40,724,819.23 | -87,312,604.2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43,366,091.27 | -84,824,316.11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641,272.04 | -2,488,288.17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7 | -0.04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7 | -0.0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刘公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费海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费海江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179,109,507.67 | 196,062,114.84 |
| 减:营业成本 | 152,885,279.02 | 155,465,542.78 |
| 税金及附加 | 2,717,905.02 | 4,221,543.73 |
| 销售费用 | 8,565,738.45 | 13,275,749.68 |
| 管理费用 | 52,779,821.68 | 108,585,131.66 |
| 研发费用 | 5,433,194.91 | 8,506,284.33 |
| 财务费用 | 45,168,011.59 | 59,856,614.87 |
| 其中:利息费用 | 38,016,665.59 | 59,922,667.78 |
| 利息收入 | 1,838.26 | 2,948,651.53 |
| 加:其他收益 | 1,679,133.11 | 1,206,263.0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007,942.92 | 56,078,066.23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037,590.26 | -1,578,234.5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4,907.09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199,408.95 | -1,660,270.9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5,937,585.43 | -386,964.5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11,013.53 | 117,215.93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37,217,260.72 | -98,409,535.38 |
| 加:营业外收入 | 11,082,449.80 | 16,921,974.76 |
| 减:营业外支出 | 7,789,228.97 | 316,349.91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33,924,039.89 | -81,803,910.53 |
| 减:所得税费用 | -345,715.25 | -538,798.37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3,578,324.64 | -81,265,112.1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3,578,324.64 | -81,265,112.16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
| 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5.其他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33,578,324.64 | -81,265,112.16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7 | -0.04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7 | -0.04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97,584,005.43 | 289,729,936.21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743,195.17 | 27,967,908.4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711,734.35 | 18,482,999.7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1,038,934.95 | 336,180,844.3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96,944,911.41 | 172,397,197.20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6,815,168.26 | 61,460,405.3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1,493,658.12 | 26,838,691.6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883,942.26 | 56,216,115.3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0,137,680.05 | 316,912,409.5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1,254.90 | 19,268,434.8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9,663,665.87 | 73,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694.44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626,710.32 | 405,5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80,000.00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912.38 | 6,415.0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2,484,983.01 | 73,411,915.0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4,804,835.77 | 21,672,491.8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0,100,225.34 | 32,46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104,643.16 | 2,707,399.76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150,723.69 | 2,25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1,160,427.96 | 59,089,891.6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675,444.95 | 14,322,023.4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3,819,665.87 | 607,755,192.04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470,120,000.00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77,813,920.00 | 9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62,000.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11,633,585.87 | 698,417,192.0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49,665,386.54 | 397,601,827.01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6,106,237.89 | 79,217,725.96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9,181,852.20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6,701,846.35 | 367,327,272.9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62,473,470.78 | 844,146,825.9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160,115.09 | -145,729,633.8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31,541.03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54,384.01 | -112,139,175.6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4,737,321.80 | 156,876,497.4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5,291,705.81 | 44,737,321.80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71,209,727.84 | 207,440,985.6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54,417.23 | 547,290.3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0,685,345.07 | 477,644,534.6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52,249,490.14 | 685,632,810.6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8,748,349.99 | 144,303,834.56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8,858,852.89 | 44,213,619.1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684,108.24 | 4,523,276.1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3,919,393.15 | 315,177,964.4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56,210,704.27 | 508,218,694.3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61,214.13 | 177,414,116.2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0,521,504.66 | 191,6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486,885.50 | 405,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7,008,390.16 | 192,005,0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165,788.31 | 10,700,311.4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27,700,000.00 | 639,166,835.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837,030.82 | 7,5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1,702,819.13 | 657,367,146.4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694,428.97 | -465,362,146.4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3,870,730.87 | 122,635,192.04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01,000,000.00 | 587,9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34,870,730.87 | 710,535,192.0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11,772,514.12 | 394,467,916.67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9,665,722.81 | 77,388,209.7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9,877,960.61 | 11,393,778.2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1,316,197.54 | 483,249,904.6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554,533.33 | 227,285,287.4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3,896.10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912,786.33 | -60,662,742.7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833,020.42 | 84,495,763.2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745,806.75 | 23,833,020.42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54,594,402.00 | 179,952,264.06 | 459,201.61 | 41,420,203.65 | -899,006,301.59 | 1,277,419,769.73 | 142,965,902.85 | 1,420,385,672.58 | |||||||
| 加:会计政 | |||||||||||||||
| 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54,594,402.00 | 179,952,264.06 | 459,201.61 | 41,420,203.65 | -899,006,301.59 | 1,277,419,769.73 | 142,965,902.85 | 1,420,385,672.58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53,420.00 | -29,109,660.16 | 857,566.03 | -143,366,091.27 | -171,364,765.40 | -96,093,434.81 | -267,458,200.21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3,366,091.27 | -143,366,091.27 | 2,641,272.04 | -140,724,819.23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53,420.00 | -29,109,660.16 | -19,941.61 | -28,876,181.77 | -98,734,706.85 | -127,610,888.62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53,420.00 | 2,677,150.63 | 2,930,570.63 | 2,930,570.63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 -2,146,240.75 | -2,146,240.75 | -2,146,240.75 |
| 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29,640,570.04 | -19,941.61 | -29,660,511.65 | -98,734,706.85 | -128,395,218.50 | ||||||||||
| (三)利润分配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 |
|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877,507.64 | 877,507.64 | 877,507.64 | ||||||||||||
| 1.本期提取 | 3,264,160.40 | 3,264,160.40 | 3,264,160.40 | ||||||||||||
| 2.本期使用 | 2,386,652.76 | 2,386,652.76 | 2,386,652.76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54,847,822.00 | 150,842,603.90 | 1,316,767.64 | 41,420,203.65 | -1,042,372,392.86 | 1,106,055,004.33 | 46,872,468.04 | 1,152,927,472.37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2023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882,411,872.00 | 94,105,977.89 | 335,762.05 | 41,420,203.65 | -814,655,759.98 | 1,203,618,055.61 | 30,047,928.70 | 1,233,665,984.31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473,774.50 | 473,774.50 | -4,818.89 | 468,955.61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82,411,872.00 | 94,105,977.89 | 335,762.05 | 41,420,203.65 | -814,181,985.48 | 1,204,091,830.11 | 30,043,109.81 | 1,234,134,939.92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2,182,530.00 | 85,846,286.17 | 123,439.56 | -84,824,316.11 | 73,327,939.62 | 112,922,793.04 | 186,250,732.66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4,824,316.11 | -84,824,316.11 | -2,488,288.17 | -87,312,604.28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2,182,530.00 | 85,846,286.17 | -16,476.19 | 158,012,339.98 | 115,411,081.21 | 273,423,421.19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72,182,530.00 | 52,955,588.47 | 125,138,118.47 | 138,364,035.85 | 263,502,154.32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 | 41,458,4 | 41,458,4 | 41,458,4 |
| 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00.00 | 00.00 | 00.00 | ||||||||||||
| 4.其他 | -8,567,702.30 | -16,476.19 | -8,584,178.49 | -22,952,954.64 | -31,537,133.13 | ||||||||||
| (三)利润分配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
| 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139,915.75 | 139,915.75 | 139,915.75 | ||||||||||||
| 1.本期提取 | 3,485,868.12 | 3,485,868.12 | 3,485,868.12 | ||||||||||||
| 2.本期使用 | 3,345,952.37 | 3,345,952.37 | 3,345,952.37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54,594,402.00 | 179,952,264.06 | 459,201.61 | 41,420,203.65 | -899,006,301.59 | 1,277,419,769.73 | 142,965,902.85 | 1,420,385,672.58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度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54,594,402.00 | 186,019,966.36 | 41,420,203.65 | -970,193,785.38 | 1,211,840,786.63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54,594,402.00 | 186,019,966.36 | 41,420,203.65 | -970,193,785.38 | 1,211,840,786.63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53,420.00 | -18,565,974.33 | -133,578,324.64 | -151,890,878.97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3,578,324.64 | -133,578,324.64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53,420.00 | -18,565,974.33 | -18,312,554.33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53,420.00 | 177,150.63 | 430,570.63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146,240.75 | -2,146,240.75 | ||||||||||
| 4.其他 | -16,596,884.21 | -16,596,884.21 | ||||||||||
| (三)利润分配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 |
| 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54,847,822.00 | 167,453,992.03 | 41,420,203.65 | -1,103,772,110.02 | 1,059,949,907.66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2023年度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882,411,872.00 | 94,105,977.89 | 41,420,203.65 | -889,075,962.31 | 1,128,862,091.23 | |||||||
| 加:会计政策变 | 147,289.09 | 147,289.09 | ||||||||||
| 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82,411,872.00 | 94,105,977.89 | 41,420,203.65 | -888,928,673.22 | 1,129,009,380.32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2,182,530.00 | 91,913,988.47 | -81,265,112.16 | 82,831,406.31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1,265,112.16 | -81,265,112.16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2,182,530.00 | 91,913,988.47 | 164,096,518.47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72,182,530.00 | 50,455,588.47 | 122,638,118.47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1,458,400.00 | 41,458,400.00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 |
| 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54,594,402.00 | 186,019,966.36 | 41,420,203.65 | -970,193,785.38 | 1,211,840,786.63 |
三、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公司名称: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文简称:兆新股份股票代码:002256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B3401注册资本:人民币1,954,847,822元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90815XU企业公司负责人:刘公直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新能源充电设施的投资;新能源光伏发电设施的投资;停车场的投资;新能源汽车的投资;电力储能设备的投资与技术开发;电力储能系统软件的技术开发;防腐、防水、粘胶高分子材料及涂料,汽车尾气净化产品、清洁养护产品、美容美化产品、油品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制动液产品,气雾剂及日用化学品,精密包装制品(含注塑),生物降解新材料及其制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销售;商业经营管理。(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新能源充电设施、新能源光伏发电设施的建设与运营;停车场的建设与运营;新能源汽车的租赁、运营(不含金融租赁);电力储能设备的生产与销售;防腐、防水、粘胶高分子材料及涂料,汽车尾气净化产品、清洁养护产品、美容美化产品、油品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制动液产品,气雾剂及日用化学品,精密包装制品(含注塑),生物降解新材料及其制品的生产;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
公司及子公司涉及主要业务:新能源、精细化工两大业务,其中新能源业务主要为太阳能光伏发电业务以及新能源项目建设施工业务。本财务报表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6日批准报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39户,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公司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比上年度增加11户,详见本附注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新能源、精细化工等业务。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政府补助确认、在建工程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报告五、27“收入”、本报告五、29“政府补助”及本报告五、18 “在建工程”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本报告五、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
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人民币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金额≥300万元 |
| 重要的投资活动项目 | 金额≥300万元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
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报告五、16“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四、16“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四、11“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四、16、(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报告五、16"长期股权投资"(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集团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集团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集团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集团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本集团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集团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8)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9)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的判断标准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10)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11)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12)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银行承兑汇票 | 本组合为应收的银行承兑汇票 |
| 商业承兑汇票 | 本组合为应收的商业承兑汇票 |
②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组合1(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 组合2(国家新能源补贴组合) | 本组合为应收国家新能源补贴。 |
| 组合3(其他组合) | 本组合为应收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款项(母公司报表附注中),应收政府款项等。 |
本公司将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计提坏账比例估计如下:
| 账龄组合 |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6个月以内
| 6个月以内 | 0.00% |
| 7-12月 | 3.00% |
| 1-2年 | 10.00% |
| 2-3年 | 20.00% |
| 3年以上 | 50.00% |
③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组合1(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 组合2(地方性光伏发电补贴组合) | 本组合为应收地方性光伏发电补贴。 |
| 组合3(其他组合) | 本组合为应收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款项(母公司报表附注中),应收政府款项等。 |
本公司将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组合计提坏账比例估计如下:
| 账龄组合 |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 账龄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6个月以内
| 6个月以内 | 0.00% |
| 7-12月 | 3.00% |
| 1-2年 | 10.00% |
| 2-3年 | 20.00% |
| 3年以上 | 50.00% |
④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等。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⑤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投资等。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⑥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
12、应收款项融资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部分,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报告五、11 “金融工具”。
13、合同资产
本公司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公司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报告五、11“金融工具"。
14、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工程施工等大类。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5、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16、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本报告五、11“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集团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集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公司2019年01月01日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报告五、6、“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2)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7、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20 | 5%-10% | 4.5%-9% |
| 光伏电站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10% | 9%-18% |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 家私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报告五、21“长期资产减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本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情况,详见本报告七、15、固定资产以及16、在建工程。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18、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确认方法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通常有“自营”和“出包”两种方式,公司从事光伏电站业务的在建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报告五、21“长期资产减值”。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19、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
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0、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其中,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项目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如下:
| 项 目 | 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 专利权 | 10年 | 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 |
| 商标权 | 10年 | 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 |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报告五、21“长期资产减值”。
21、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2、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装修费、维修费、服务费等。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3、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24、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25、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2)重组义务
对于有详细、正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对于出售部分业务的重组义务,只有在本公司承诺出售部分业务(即签订了约束性出售协议时),才确认与重组相关的义务。
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资产处置移交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其中,本公司就出售电站资产、移交城市更新项目物业资产等向交易对手方提供的消缺维修、搬迁移交后的必要支出承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时已考虑本公司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并获取交易对手方的最佳估计作为参考,但近期的估计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实际情况。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26、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当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时,在服务取得日、后续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按权益工具的内在价值计量,内在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②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另一在本公司合并范围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 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② 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27、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基于以上原则结合本公司具体业务模块特点,确定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为:
? 精化产品销售
国内销售:①客户现款提货,于收款交货后,即认为产品控制权及产品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客户,商品控制权转移,公司确认销售收入;②预收款结算的,于交货后取得对方客户确认收货单,即认为产品控制权及产品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客户,公司确认销售收入;③按一定账期赊销的,客户按账期结算,根据客户订单交货后取得对方客户确认,即认为产品控制权及产品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客户,公司确认销售收入。
国外销售:公司根据签订的订单发货,公司持出口专用发票、送货单等原始单证进行报关出口后,通过海关的审核,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据作为产品控制权及产品风险报酬的转移时点,根据出库单、出口专用发票和报关单入账,确认销售收入。
? 光伏发电收入
公司光伏发电收入主要来源于购电企业购电价格与按规定取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两部分。光伏电站通过国家电力公司验收、达到并网条件后下达并网运行通知,同时签订《购售电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并网电价与发电量进行结算从而确认收入,同时按规定取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按收到或应收的补助金额确认收入。
(3)光伏组件销售及EPC业务
光伏组件销售:①客户现款提货,于收款交货后,即认为产品控制权及产品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客户,商品控制权转移,公司确认销售收入;②预收款结算的,于交货后取得对方客户确认收货单,即认为产品控制权及产品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客户,公司确认销售收入;③按一定账期赊销的,客户按账期结算,根据客户订单交货后取得对方客户确认,即认为产品控制权及产品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客户,公司确认销售收入。
光伏EPC业务:主要系提供光伏电站总承包业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期末公司、业主确认的完工进度作为履约进度,并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28、合同成本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如果该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29、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缴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1、租赁
(1) 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
①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后续计量
本公司自租赁期开始的次月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于租赁负债,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④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除外部环境的不利变化直接引发的合同变更采用简化方法外,)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 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③租赁变更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3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坏账准备计提
本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会计政策,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鉴定应收账款减值要求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2)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3)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4)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5)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①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公告《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文”),该解释对“关
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三方面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解释第18号规定: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 号)的企业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 号——投资性房地产》(财会〔2006〕3号,以下简称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有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规定时,可以选择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或者全部采用成本模式对其进行后续计量,但不得对该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且选择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不得转为成本模式。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原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不得转为成本模式,且企业应当对在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其他
无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增值税 | 商品销售应税收入按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应税服务收入按6%计缴增值税。 | 13%、6% |
| 消费税 | 按销售应税涂料应税收入计缴。 | 4%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 7%、5% |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15%、16.5%、20%、25% |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2、税收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8]98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公司2008年12月获批成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4年9月30日公司复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编号为GR20144420148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17年10月31日公司复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编号为GR20174420181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20年12月11日公司复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编号为GR20204420678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23年12月25日公司复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编号为GR20234420813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公司之子公司安徽生源化工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获批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编号为GR20243400239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公司之子公司内蒙古慧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获批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编号为GR20231500056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彩虹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以及全资孙公司香港兆新实业有限公司依据香港立法局颁布的《税务条例》,实行两级利得税制度,即:香港公司首200万港币的利润按照8.25%的税率计算,超过200万港币的部分按照
16.5%计算。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其他
无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库存现金 | 16,556.18 | 16,733.42 |
| 银行存款 | 45,276,098.28 | 48,003,270.08 |
| 其他货币资金 | 688.74 | 5.45 |
| 合计 | 45,293,343.20 | 48,020,008.95 |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338,132.95 | 194,870.50 |
其他说明:
(1)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637.39元,详见本附注23、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资产。
(2)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338,132.95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00 | |
| 其中: | ||
| 其他 | 10.00 | |
| 其中: | ||
| 合计 | 10.00 |
3、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6,908,304.83 | 5,292,202.29 |
| 合计 | 6,908,304.83 | 5,292,202.29 |
(2)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3,486,839.09 | 6,738,371.64 |
| 合计 | 3,486,839.09 | 6,738,371.64 |
4、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16,045,724.34 | 98,490,166.51 |
| 其中:6个月以内 | 82,670,572.64 | 64,226,383.29 |
| 7-12个月 | 33,375,151.70 | 34,263,783.22 |
| 1至2年 | 64,711,677.30 | 45,665,904.25 |
| 2至3年 | 31,535,894.06 | 17,985,679.41 |
| 3年以上 | 87,548,539.67 | 79,191,782.12 |
| 3至4年 | 16,078,915.14 | 30,885,969.36 |
| 4至5年 | 26,340,717.96 | 15,711,334.50 |
| 5年以上 | 45,128,906.57 | 32,594,478.26 |
| 合计 | 299,841,835.37 | 241,333,532.2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0,154,432.11 | 10.06% | 30,154,432.11 | 100.00% | 0.00 | 33,669,150.50 | 13.95% | 33,669,150.50 | 100.00% | 0.00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69,687,403.26 | 89.94% | 5,206,994.06 | 1.93% | 264,480,409.20 | 207,664,381.79 | 86.05% | 7,807,230.63 | 3.76% | 199,857,151.16 |
| 其中: | ||||||||||
| 组合1(账龄组合) | 51,476,616.89 | 17.16% | 328,244.62 | 0.64% | 51,148,372.27 | 32,810,737.54 | 13.60% | 328,209.14 | 1.00% | 32,482,528.40 |
| 组合2(国家新能源补贴组合) | 218,210,786.37 | 72.78% | 4,878,749.44 | 2.24% | 213,332,036.93 | 174,853,644.25 | 72.45% | 7,479,021.49 | 4.28% | 167,374,622.76 |
| 合计 | 299,841,835.37 | 100.00% | 35,361,426.17 | 11.79% | 264,480,409.20 | 241,333,532.29 | 100.00% | 41,476,381.13 | 17.19% | 199,857,151.1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0,154,432.11
单位:元
|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深圳市源森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61,814.00 | 461,814.00 | 461,814.00 | 461,814.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OCI Americas Inc. | 1,170,718.39 | 1,170,718.39 | 0.00 | |||
| 合肥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6,582,852.49 | 26,582,852.49 | 24,082,852.49 | 24,082,852.4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天长市新童进出口有限公司 | 5,290,896.70 | 5,290,896.70 | 5,290,896.70 | 5,290,896.7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上海云丽经贸有限公司 | 162,868.92 | 162,868.92 | 162,868.92 | 162,868.92 | 100.00% | 超出信用期较长,收回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
| 内蒙古汉生源科技有限公司 | 0.00 | 0.00 | 156,000.00 | 156,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合计 | 33,669,150.50 | 33,669,150.50 | 30,154,432.11 | 30,154,432.11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28,244.62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50,739,508.03 | 103,591.48 | 0.20% |
| 其中:6个月以内 | 47,286,458.85 | 0.00 | 0.00% |
| 7-12个月 | 3,453,049.18 | 103,591.48 | 3.00% |
| 1至2年 | 355,123.06 | 35,512.31 | 10.00% |
| 2至3年 | 6,173.90 | 1,234.78 | 20.00% |
| 3年以上 | 375,812.09 | 187,906.05 | 50.00% |
| 合计 | 51,476,617.08 | 328,244.62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1: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878,749.44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国家新能源补贴 | 218,210,786.37 | 4,878,749.44 | 2.24% |
| 合计 | 218,210,786.37 | 4,878,749.44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2:本组合为应收国家新能源补贴,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率为2.24%。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3,669,150.50 | 4,909.20 | 2,500,000.00 | 1,175,627.59 | 156,000.00 | 30,154,432.11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807,230.63 | 51,851.95 | 2,655,225.41 | 0.00 | 3,136.89 | 5,206,994.06 |
| 其中:组合1(账龄组合) | 328,209.14 | 51,851.95 | 54,953.36 | 3,136.89 | 328,244.62 | |
| 组合2(国家新能源补贴组合) | 7,479,021.49 | 2,600,272.05 | 4,878,749.44 | |||
| 合计 | 41,476,381.13 | 56,761.15 | 5,155,225.41 | 1,175,627.59 | 159,136.89 | 35,361,426.1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175,627.59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80,116,252.96 | 80,116,252.96 | 26.62% | 1,791,236.49 | |
| 第二名 | 54,482,459.35 | 54,482,459.35 | 18.10% | 1,218,116.99 | |
| 第三名 | 41,432,372.48 | 41,432,372.48 | 13.77% | 926,343.59 | |
| 第四名 | 20,163,310.60 | 20,163,310.60 | 6.70% | 450,810.62 | |
| 第五名 | 8,843,220.26 | 8,843,220.26 | 2.94% | 197,716.42 | |
| 合计 | 205,037,615.65 | 205,037,615.65 | 68.13% | 4,584,224.11 |
5、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 | 1,112,460.48 | 1,112,460.48 | ||||
| 合计 | 1,112,460.48 | 1,112,460.48 | ||||
6、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票据 | 421,319.94 | 432,081.00 |
| 合计 | 421,319.94 | 432,081.00 |
7、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407,873,181.95 | 275,049,208.64 |
| 合计 | 407,873,181.95 | 275,049,208.64 |
(1)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深圳市中小微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4,332,413.70 | |
| 减:坏账准备 | -14,332,413.70 |
2)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 | 14,332,413.7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 深圳市中小微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分红款 | 14,332,413.70 | 相关股权及衍生权益于本期内处置 | 否 | |
| 合计 | 14,332,413.70 |
注:相关交易内容详见本报告附注十八、2、(6)深圳中小微股权处置。
(2)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股权转让款 | 391,105,000.00 | 254,605,000.00 |
| 保证金(押金) | 7,419,973.87 | 6,510,900.32 |
| 往来款 | 3,731,817.04 | 4,816,852.97 |
| 地方性光伏发电度电补贴 | 17,880,779.07 | 15,575,770.79 |
| 其他 | 714,651.06 | 866,529.12 |
| 应收投资款 | 10,578,000.00 | |
| 合计 | 431,430,221.04 | 282,375,053.20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239,913,549.28 | 94,302,728.31 |
| 其中:6个月以内 | 9,454,092.79 | 87,890,638.10 |
| 7-12个月 | 230,459,456.49 | 6,412,090.21 |
| 1至2年 | 6,973,293.55 | 146,952,845.93 |
| 2至3年 | 143,663,671.12 | 38,005,887.79 |
| 3年以上 | 40,879,707.09 | 3,113,591.17 |
| 3至4年 | 37,928,535.00 | 276,323.00 |
| 4至5年 | 272,124.09 | 1,135,600.00 |
| 5年以上 | 2,679,048.00 | 1,701,668.17 |
| 合计 | 431,430,221.04 | 282,375,053.20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04,278,468.04 | 93.71% | 22,493,594.53 | 5.56% | 381,784,873.51 | 255,950,468.04 | 90.64% | 5,820,568.04 | 2.27% | 250,129,900.00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7,151,753.00 | 6.29% | 1,063,444.56 | 3.92% | 26,088,308.44 | 26,424,585.16 | 9.36% | 1,505,276.52 | 5.70% | 24,919,308.64 |
| 其中: | ||||||||||
| 组合1(账龄组合) | 9,270,973.93 | 2.15% | 1,063,444.56 | 11.47% | 8,207,529.37 | 10,848,814.37 | 3.84% | 1,505,276.52 | 13.88% | 9,343,537.85 |
| 组合2(地方性光伏发电补贴组合) | 17,880,779.07 | 4.14% | 0.00% | 17,880,779.07 | 15,575,770.79 | 5.52% | 0.00 | 0.00% | 15,575,770.79 | |
| 合计 | 431,430,221.04 | 100.00% | 23,557,039.09 | 5.46% | 407,873,181.95 | 282,375,053.20 | 100.00% | 7,325,844.56 | 2.59% | 275,049,208.64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 |
| 值) | 值) |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6,980,376.52 | 345,468.04 | 7,325,844.56 |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回第一阶段 | 1,505,276.52 | -1,505,276.52 | ||
| 本期计提 | 171,736.44 | 15,423,026.49 | 1,250,000.00 | 16,844,762.93 |
| 本期转回 | 536,522.48 | 536,522.48 | ||
| 本期核销 | 77,045.92 | 77,045.92 |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063,444.56 | 20,898,126.49 | 1,595,468.04 | 23,557,039.09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 单项计提坏账 | 5,820,568.04 | 16,673,026.49 | 22,493,594.53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 | 1,505,276.52 | 171,736.44 | 536,522.48 | 79,879.46 | 2,833.54 | 1,063,444.56 |
| 其中:组合1(账龄组合) | 1,505,276.52 | 171,736.44 | 536,522.48 | 79,879.46 | 2,833.54 | 1,063,444.56 |
| 合计 | 7,325,844.56 | 16,844,762.93 | 536,522.48 | 79,879.46 | 2,833.54 | 23,557,039.09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青海富康矿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款 | 354,500,000.00 | 7-12月、2-3年 | 82.17% | 13,328,626.49 |
| 天津泽裕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款 | 36,605,000.00 | 3-4年 | 8.48% | 6,569,500.00 |
| 地方性光伏发电度电补贴 | 地方性光伏发电度电补贴 | 10,320,719.00 | 1-6月、7-12月、1-2年、2-3年 | 2.39% | 0.00 |
| 地方性光伏发电度电补贴 | 地方性光伏发电度电补贴 | 6,116,813.33 | 1-6月、7-12月、1-2年、2-3年 | 1.42% | 0.00 |
| 柳波 | 出资款 | 5,642,500.00 | 7-12月 | 1.31% | 0.00 |
| 合计 | 413,185,032.33 | 95.77% | 19,898,126.49 |
8、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1,988,267.72 | 23.58% | 6,849,262.76 | 78.21% |
| 1至2年 | 6,269,437.62 | 74.34% | 1,505,252.61 | 17.18% |
| 2至3年 | 21,946.10 | 0.26% | 97,270.32 | 1.11% |
| 3年以上 | 153,487.80 | 1.82% | 306,290.23 | 3.50% |
| 合计 | 8,433,139.24 | 8,758,075.92 |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 单位名称 | 与公司关系 | 金额 | 账龄 | 占期末预付款项 | 款项内容 |
| 的比例(%) | |||||
| 第一名 | 非关联方 | 6,226,415.17 | 1-2年 | 73.83% | 咨询服务费 |
| 第二名 | 非关联方 | 601,666.67 | 6个月内 | 7.13% | 董责险 |
| 第三名 | 非关联方 | 179,352.00 | 6个月内 | 2.13% | 货款 |
| 第四名 | 非关联方 | 152,000.00 | 6个月内 | 1.80% | 货款 |
| 第五名 | 非关联方 | 125,306.60 | 6个月内 | 1.49% | 服务费 |
| 合计 | 7,284,740.44 | —— | 86.38% | —— |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1,433,827.12 | 1,433,827.12 | 847,041.44 | 847,041.44 | ||
| 在产品 | 652,824.16 | 325,846.32 | 326,977.84 | 1,313,194.06 | 23,100.40 | 1,290,093.66 |
| 库存商品 | 15,654,274.04 | 9,270,975.35 | 6,383,298.69 | 14,597,905.65 | 7,287,593.42 | 7,310,312.23 |
| 周转材料 | 1,844,206.21 | 1,494,402.46 | 349,803.75 | 2,150,889.11 | 1,723,194.76 | 427,694.35 |
| 发出商品 | 819,028.80 | 59,875.10 | 759,153.70 | 798,102.38 | 196,462.11 | 601,640.27 |
| 委托加工物资 | 6,875,163.07 | 29,148.67 | 6,846,014.40 | 5,078,428.14 | 329,207.88 | 4,749,220.26 |
| 工程施工 | 289,546.25 | 43,826.75 | 245,719.50 | |||
| 合计 | 27,568,869.65 | 11,224,074.65 | 16,344,795.00 | 24,785,560.78 | 9,559,558.57 | 15,226,002.21 |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 在产品 | 23,100.40 | 325,846.32 | 23,100.40 | 325,846.32 | ||
| 库存商品 | 7,287,593.42 | 1,871,849.77 | 196,462.11 | 84,929.95 | 9,270,975.35 | |
| 周转材料 | 1,723,194.76 | 79,128.19 | 307,920.49 | 1,494,402.46 | ||
| 发出商品 | 196,462.11 | 59,875.10 | 196,462.11 | 59,875.10 | ||
| 委托加工物资 | 329,207.88 | 32,705.66 | 332,764.87 | 29,148.67 | ||
| 工程施工 | 167,851.29 | 124,024.54 | 43,826.75 | |||
| 合计 | 9,559,558.57 | 2,537,256.33 | 196,462.11 | 872,740.25 | 196,462.11 | 11,224,074.65 |
注:因存货库存减少而减少跌价为转销;因存货价值回升减少跌价为转回。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209,049,700.47 | |
| 合计 | 209,049,700.47 |
11、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计一年内予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 7,684,858.22 | 9,040,204.41 |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5,515.63 | |
| 预缴增值税 | 221,323.22 | 272,195.56 |
| 预缴消费税 | 15,958.86 | |
| 待处理财产损溢 | -24,508.25 | |
| 出口退税 | 3,549,475.36 | |
| 其他 | 1,182,835.26 | |
| 合计 | 12,635,458.30 | 9,312,399.97 |
12、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融资租赁款 | 1,641,311.04 | 1,641,311.04 | 1,476,833.06 | 1,476,833.06 | 11.14% | ||
| 其中:未实现融资 | 298,688.96 | 298,688.96 | 463,166.94 | 463,166.94 | |||
| 收益 | |||||||
| 合计 | 1,641,311.04 | 1,641,311.04 | 1,476,833.06 | 1,476,833.06 |
1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合营企业 | ||||||||||||
| 二、联营企业 | ||||||||||||
| 深圳市新彩再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1,383,444.91 | 31,383,444.91 | ||||||||||
| 河北兆腾气雾剂科技有限公司 | 48,224,204.98 | -1,002,783.79 | 47,221,421.19 | |||||||||
| 上海中锂实业有限公司 | 77,320,695.75 | 69,831,632.17 | 2,106,857.60 | 79,427,553.35 | 69,831,632.17 | |||||||
| 深圳市日新房地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1,431,236.24 | -66,483.55 | 51,364,752.69 | |||||||||
| 上海摩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 | 4,137,494.04 | 25,195,256.64 | -3,239,824.88 | 897,669.16 | 25,195,256.64 | |||||||
| 伙) | ||||||||||||
| 苏州北方新阳能源有限公司 | 151,260.68 | 1,849,135.25 | 2,000,395.93 | |||||||||
| 小计 | 181,113,631.01 | 126,410,333.72 | -2,050,973.94 | 1,849,135.25 | 180,911,792.32 | 126,410,333.72 | ||||||
| 合计 | 181,113,631.01 | 126,410,333.72 | -2,050,973.94 | 1,849,135.25 | 180,911,792.32 | 126,410,333.72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注:①2022年6月14日,河北兆腾气雾剂科技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并形成决议,河北兆腾新增股东林立成、中盛泰金(深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原股东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正成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股东协议》、《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确认新增股东的投资和增资后各方持股比例。林立成、中盛泰金(深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廊坊市正成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之补充协议》,该协议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三方股东持有河北兆腾表决权份额为52.94%,超过兆新股份持有股权比例47.06%,公司于2022年丧失对河北兆腾的控制权,上述增资事项因廊坊市正成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河北兆腾股权遭冻结尚未办理工商登记。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仍在有效期。
②本期新增内蒙古慧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加对外股权投资苏州北方新阳能源有限公司。
③期初余额为减去期初减值准备后的余额,期末余额为减去期末减值准备后的余额。
1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分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181,011,485.71 | |
| 合计 | 181,011,485.71 |
其他说明:
以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详见附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本期公司处置深圳市中小微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详见附注十八、2、(6)深圳中小微股权处置。
15、固定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573,960,133.05 | 607,140,096.28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合计 | 573,960,133.05 | 607,140,096.28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光伏电站 | 机器设备 | 电子设备 | 运输设备 | 家私及其它设备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52,373,619.29 | 744,724,880.16 | 46,409,347.15 | 3,554,588.72 | 8,881,314.61 | 4,687,236.41 | 860,630,986.3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8,082.57 | 19,805,541.07 | 6,718,220.42 | 600,460.02 | 2,967,303.81 | 676,650.78 | 30,886,258.67 |
| (1)购置 | 90,432.57 | 3,406,639.42 | 3,301,220.42 | 500,560.08 | 2,905,197.61 | 612,350.78 | 10,816,400.88 |
| (2)在建工程转入 | 8,650.00 | 16,398,901.65 | 16,407,551.65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19,000.00 | 3,417,000.00 | 90,812.96 | 62,106.20 | 64,300.00 | 3,653,219.16 | |
| (4)其他 | 9,086.98 | 9,086.98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390,449.67 | 2,714,854.48 | 6,919,698.91 | 1,442,925.51 | 17,467,928.57 | ||
| (1)处置或报废 | 6,381,362.69 | 2,714,854.48 | 6,919,698.91 | 1,442,925.51 | 17,458,841.59 | ||
| (2)其他 | 9,086.98 | 9,086.98 | |||||
| 4.期末余额 | 52,491,701.86 | 764,530,421.23 | 46,737,117.90 | 1,440,194.26 | 4,928,919.51 | 3,920,961.68 | 874,049,316.44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11,550,110.09 | 206,680,096.91 | 24,472,827.60 | 2,066,981.31 | 4,124,107.01 | 2,747,917.14 | 251,642,040.0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75,728.40 | 39,319,281.88 | 4,232,563.10 | 342,371.83 | 1,334,791.38 | 562,000.41 | 48,866,737.00 |
| (1)计提 | 3,074,073.78 | 39,319,281.88 | 3,988,550.48 | 317,134.85 | 1,144,132.62 | 551,239.00 | 48,394,412.61 |
| (2)企业合并增加 | 1,654.62 | 244,012.62 | 23,642.27 | 18,683.62 | 10,761.41 | 298,754.54 | |
| (3)其他 | 1,594.71 | 171,975.14 | 173,569.85 | ||||
| 3.本期 | 4,442,598. | 1,670,176. | 3,872,577. | 1,001,996. | 10,987,350 |
| 减少金额 | 79 | 97 | 93 | 52 | .21 | ||
| (1)处置或报废 | 4,441,004.08 | 1,670,176.97 | 3,792,663.93 | 1,001,996.52 | 10,905,841.50 | ||
| (2)其它 | 1,594.71 | 79,914.00 | 81,508.71 | ||||
| 4.期末余额 | 14,625,838.49 | 245,999,378.79 | 24,262,791.91 | 739,176.17 | 1,586,320.46 | 2,307,921.03 | 289,521,426.85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1,837,100.00 | 11,750.00 | 1,848,850.00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547,960.75 | 5,182,695.79 | 8,730,656.54 | ||||
| (1)计提 | 3,547,960.75 | 5,182,695.79 | 8,730,656.54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750.00 | 11,750.00 | |||||
| (1)处置或报废 | 11,750.00 | 11,750.00 | |||||
| 4.期末余额 | 3,547,960.75 | 1,837,100.00 | 5,182,695.79 | 10,567,756.54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4,317,902.62 | 516,693,942.44 | 17,291,630.20 | 701,018.09 | 3,342,599.05 | 1,613,040.65 | 573,960,133.0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0,823,509.20 | 536,207,683.25 | 21,924,769.55 | 1,487,607.41 | 4,757,207.60 | 1,939,319.27 | 607,140,096.28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 房屋及建筑物 | 10,373,066.23 | 因工程结算问题暂未办理产权证书 |
其他说明: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固定资产情况详见本报告附注23、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16、在建工程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在建工程 | 5,618,770.73 | 1,723,750.23 |
| 合计 | 5,618,770.73 | 1,723,750.23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安徽生源车间建筑安装工程 | 9,717,286.10 | 7,815,473.92 | 1,901,812.18 | 9,539,224.15 | 7,815,473.92 | 1,723,750.23 |
| 合肥光伏项目设备维修 | 542,010.00 | 542,010.00 | ||||
| 新余项目新建研发楼建设工程 | 3,174,948.55 | 3,174,948.55 | ||||
| 合计 | 13,434,244.65 | 7,815,473.92 | 5,618,770.73 | 9,539,224.15 | 7,815,473.92 | 1,723,750.23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 安徽生源车间建筑安装工程 | 10,071,522.00 | 9,539,224.15 | 186,711.95 | 8,650.00 | 9,717,286.10 | 94.71% | 其他 | |||||
| 宁夏二期电站4MWp光伏太阳能组件更新工程 | 5,009,401.76 | 4,701,653.95 | 4,701,653.95 | 100.00% | 其他 | |||||||
| 新余项目堤坝修复工程承包合同 | 12,750,000.00 | 11,697,247.70 | 11,697,247.70 | 100.00% | 其他 | |||||||
| 新余项目新建研发楼建设工程 | 4,000,000.00 | 3,174,948.55 | 3,174,948.55 | 79.37% | 其他 |
| 合计 | 31,830,923.76 | 9,539,224.15 | 19,760,562.15 | 16,407,551.65 | 12,892,234.65 |
(3)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7、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房屋 | 土地/屋顶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30,932,639.36 | 14,300,535.21 | 45,233,174.5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39,481.19 | 2,239,481.19 | |
| (1)租入 | 2,239,481.19 | 2,239,481.19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321,703.64 | 7,321,703.64 | |
| (1)处置 | 7,321,703.64 | 7,321,703.64 | |
| 4.期末余额 | 25,850,416.91 | 14,300,535.21 | 40,150,952.12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13,048,818.48 | 2,487,146.03 | 15,535,964.5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677,705.64 | 829,048.68 | 7,506,754.32 |
| (1)计提 | 6,677,705.64 | 829,048.68 | 7,506,754.3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733,628.72 | 4,733,628.72 | |
| (1)处置 | 4,733,628.72 | 4,733,628.72 | |
| 4.期末余额 | 14,992,895.40 | 3,316,194.71 | 18,309,090.11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857,521.51 | 10,984,340.50 | 21,841,862.0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883,820.88 | 11,813,389.18 | 29,697,210.06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8、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商标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8,795,642.00 | 3,945,900.00 | 9,172,092.21 | 11,520,698.45 | 43,434,332.6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187,661.48 | 471,287.13 | 6,658,948.61 | ||
| (1)购置 | 471,287.13 | 471,287.13 | |||
| (2)内部研发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6,187,661.48 | 6,187,661.48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18,795,642.00 | 10,133,561.48 | 9,643,379.34 | 11,520,698.45 | 50,093,281.27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1,791,420.04 | 1,726,331.23 | 9,172,092.21 | 11,520,698.45 | 24,210,541.9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10,322.72 | 1,107,106.41 | 39,273.95 | 1,556,703.08 | |
| (1)计提 | 410,322.72 | 978,558.83 | 39,273.95 | 1,428,155.50 | |
| (2)企业合并增加 | 128,547.58 | 128,547.58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2,201,742.76 | 2,833,437.64 | 9,211,366.16 | 11,520,698.45 | 25,767,245.01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859,542.52 | 859,542.52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859,542.52 | 859,542.52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593,899.24 | 6,440,581.32 | 432,013.18 | 23,466,493.74 |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004,221.96 | 1,360,026.25 | 18,364,248.2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19、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 合肥晟日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溢价收购,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 | 8,324.92 | 8,324.92 | ||||
| 安徽生源化工有限公司(溢价收购,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 | 23,912,373.19 | 23,912,373.19 | ||||
| 深圳市玖兆控股有限公司(溢价收购,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 | 273.83 | 273.83 | ||||
| 内蒙古慧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溢价收购,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 | 4,387,628.36 | 4,387,628.36 | ||||
| 合计 | 23,920,971.94 | 4,387,628.36 | 28,308,600.30 | |||
(2) 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处置 | |||||
| 合肥晟日太阳能发电有限公 | 8,324.92 | 8,324.92 | ||||
| 司(溢价收购,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 | ||||||
| 安徽生源化工有限公司(溢价收购,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 | 23,912,373.19 | 23,912,373.19 | ||||
| 合计 | 23,920,698.11 | 23,920,698.11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内蒙古慧科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商誉减值测试范围为公司并购内蒙古慧科形成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该资产组与购买日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公司期末对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内蒙古慧科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利用了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25年4月11日出具的亚评报字(2025)第71号《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内蒙古慧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 经测试,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收购内蒙古慧科形成的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 内蒙古慧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 | 17,155,496.71 | 22,181,300.00 | 0.00 | 5年 | 增长率15% | 增长率0% | 未来盈利预测 |
| 合计 | 17,155,496.71 | 22,181,300.00 | 0.00 |
20、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装修费及维修费 | 5,900,359.03 | 1,299,649.92 | 2,018,777.26 | 5,181,231.69 | |
| 服务费 | 1,853,836.60 | 912,264.15 | 909,804.05 | 91,194.97 | 1,765,101.73 |
| 会籍费 | 68,360.00 | 68,360.00 | |||
| 开办费 | 319,315.94 | 68,872.10 | 250,443.84 | ||
| 租赁费 | 146,441.82 | 138,643.71 | 7,798.11 | 0.00 |
| 合计 | 7,754,195.63 | 2,746,031.83 | 3,204,457.12 | 98,993.08 | 7,196,777.26 |
2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资产减值准备 | 4,966,404.00 | 1,241,601.00 | 7,733,678.33 | 1,933,419.58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820,111.40 | 205,027.85 | 888,931.88 | 222,232.97 |
| 可抵扣亏损 | 9,230,233.80 | 2,307,558.45 | 25,892,091.08 | 6,473,022.77 |
| 递延收益 | 913,356.52 | 137,003.48 | 1,374,322.36 | 206,148.36 |
| 租赁负债相关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0,499,550.14 | 5,743,044.68 | 35,133,945.96 | 6,399,781.24 |
| 合计 | 46,429,655.86 | 9,634,235.46 | 71,022,969.61 | 15,234,604.92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6,353,794.40 | 4,088,448.60 | 18,913,477.56 | 4,728,369.39 |
| 使用权资产相关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21,841,861.74 | 4,230,357.91 | 29,697,210.15 | 5,409,076.21 |
| 合计 | 38,195,656.14 | 8,318,806.51 | 48,610,687.71 | 10,137,445.60 |
(3)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33,618,009.30 | 378,444,034.50 |
| 可抵扣亏损 | 953,715,469.33 | 793,295,734.91 |
| 合计 | 1,287,333,478.63 | 1,171,739,769.41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 2024年 | 4,022,635.40 | ||
| 2025年 | 26,718,190.29 | 36,357,320.31 | |
| 2026年 | 159,793,073.18 | 158,430,619.17 | |
| 2027年 | 2,786,900.87 | 8,684,111.90 | |
| 2028年 | 12,432,486.10 | 12,958,107.04 | |
| 2029年 | 24,945,151.55 | 2,297,054.27 | |
| 2030年 | 172,623,182.64 | 171,329,074.48 |
| 2031年 | 218,411,280.00 | 226,897,337.15 | |
| 2032年 | 7,827,234.62 | ||
| 2033年 | 136,688,892.12 | 164,492,240.57 | |
| 2034年 | 199,316,312.58 | ||
| 合计 | 953,715,469.33 | 793,295,734.91 |
22、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预付长期资产采购款 | 935,000.00 | 935,000.00 | ||||
| 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 7,684,858.22 | 7,684,858.22 | 9,040,204.41 | 9,040,204.41 | ||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 -7,684,858.22 | -7,684,858.22 | -9,040,204.41 | -9,040,204.41 | ||
| 预付工程款 | 4,109,129.06 | 4,109,129.06 | ||||
| 合计 | 0.00 | 5,044,129.06 | 5,044,129.06 | |||
23、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 货币资金 | 1,637.39 | 1,637.39 | 冻结 | 主要为子公司涉诉案件被冻结 | 3,282,687.15 | 3,282,687.15 | 冻结/不动户 | 主要为子公司涉诉案件被冻结以及外币不动户账户余额 |
| 固定资产 | 14,930,275.18 | 13,984,691.18 | 质押/担保 | 因浦发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质押担保 | ||||
| 合肥市永聚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其项下的电站资产 | 111,007,544.35 | 73,624,977.09 | 质押/担保 | 因潍坊创元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可转债投资协议》质押担保 | 111,007,544.35 | 80,187,289.46 | 质押/担保 | 因天津泽悦《债务清偿协议》及补充协议质押担保 |
| 合肥市永聚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 | 54,934,306.53 | 53,716,189.54 | 质押/担保 | 因潍坊创元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可转债 | 42,473,404.34 | 40,676,111.04 | 质押/担保 | 因天津泽悦《债务清偿协议》及补充协议质押担保 |
| 投资协议》质押担保 | ||||||||
| 新余德佑太阳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其项下的电站资产 | 276,719,924.86 | 188,877,118.82 | 已变更登记 | 新余德佑光伏电站融资租赁事项被质押/担保,相关股权已变更登记至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名下 | 265,049,443.20 | 187,541,021.41 | 质押/担保 | 1、因天津泽悦《债务清偿协议》及补充协议质押担保 2、因与青岛博扬及海南盈飞签订《债务延期及债权转让协议》转让质押担保 |
| 新余德佑太阳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 | 42,490,018.16 | 41,563,674.57 | 质押/担保 | 新余德佑光伏电站融资租赁事项被质押/担保 | 35,086,917.91 | 33,628,061.51 | 质押/担保 | 因天津泽悦《债务清偿协议》及补充协议质押担保 |
| 湖州晶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其项下的固定资产 | 59,924,606.73 | 34,781,241.34 | 质押/担保 | 湖州晶盛光伏电站售后回租融资事项被质押/担保 | 59,924,606.73 | 37,627,660.09 | 质押/担保 | 湖州晶盛光伏电站售后回租融资事项被质押/担保 |
| 湖州晶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 6,480,598.12 | 6,345,795.08 | 质押/担保 | 湖州晶盛光伏电站售后回租融资事项被质押/担保 | 3,895,979.21 | 3,747,330.23 | 质押/担保 | 湖州晶盛光伏电站售后回租融资事项被质押/担保 |
| 合肥晟日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其项下的电站资产 | 139,316,465.77 | 36,586,832.70 | 质押/担保 | 因潍坊创元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可转债投资协议》质押担保 | 136,074,685.94 | 35,460,108.89 | 质押/担保 | 因天津泽悦《债务清偿协议》及补充协议质押担保 |
| 合肥晟日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 20,635,815.08 | 20,185,004.46 | 质押/担保 | 因潍坊创元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可转债投资协议》质押担保 | 16,896,527.03 | 16,189,579.08 | 质押/担保 | 因天津泽悦《债务清偿协议》及补充协议质押担保 |
| 安徽生源化工有限 | 质押/担保 | 因天津泽悦《债务 |
| 公司69.23%股权 | 清偿协议》及补充协议质押担保 | |||||||
| 宁夏揭阳中源电力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 | 80,457,277.81 | 78,666,041.30 | 质押/担保 | 宁夏揭阳光伏电站融资租赁事项被质押/担保(截至2024年底尚未放款) | 69,795,857.55 | 66,829,515.50 | 质押/担保 | 因天津泽悦《债务清偿协议》及补充协议质押担保 |
| 宁夏揭阳中源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其项下的电站资产 | 149,302,812.36 | 89,971,360.93 | 质押/担保 | 宁夏揭阳光伏电站融资租赁事项被质押/担保(截至2024年底尚未放款) | 144,440,166.41 | 92,156,505.53 | 质押/担保 | 因与青岛博扬及海南盈飞签订《债务延期及债权转让协议》转让质押担保 |
| 义乌市永聚新能源有限公司全部资产 | 44,719,947.26 | 34,628,482.60 | 质押/担保 | 为东莞瑞禾融资事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债权已转让天津泽悦 | ||||
| 兰溪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全部资产 | 89,725,269.88 | 68,612,573.59 | 质押/担保 | 为东莞瑞禾融资事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债权已转让天津泽悦 | ||||
| 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对新余德佑太阳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应收账款 | 质押/担保 | 因天津泽悦的债权《补充协议书》质押担保,天津泽悦同意将深圳永晟100%股权、宁夏揭阳100%股权置换为深圳永晟对新余德佑应收账款 | ||||||
| 新昌县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派生权益 | 质押/担保 | 因与青岛博扬及海南盈飞签订《债务延期及债权转让协 |
| 议》转让质押担保 | ||||||||
| 攀枝花君晟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派生权益 | 质押/担保 | 因与青岛博扬及海南盈飞签订《债务延期及债权转让协议》转让质押担保 | ||||||
| 上海中锂实业有限公司30%股权 | 147,152,327.92 | 77,320,695.75 | 冻结/质押/担保 | 因原科恩斯借款合同纠纷被轮候冻结,后相关债权转让给青岛博扬;后因《债务延期及债权转让协议》转让给海南盈飞 | ||||
| 深圳市日新房地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剩余合伙份额 | 51,431,236.24 | 51,431,236.24 | 质押/担保 | 因与海南盈飞签订《债权延期协议》提供质押担保,相关质押手续尚在办理中 | ||||
| 深圳市日新房地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20%合伙份额 | 44,665,002.34 | 44,665,002.34 | 已变更登记 | 因深圳市瀚澄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份额售后回购协议》已变更登记至对方名下 | ||||
| 深圳市兆中海智慧停车充电投资有限公司82%股权 | 冻结 | 因原科恩斯借款合同纠纷被轮候冻结,后相关债权转让给青岛博扬,现因《债务延期及债权转让协议》转让给海南盈飞 | ||||||
| 中海物贸(深圳) | 冻结 | 因原科恩斯借款合 |
| 有限公司20%股权 | 同纠纷被轮候冻结,后相关债权转让给青岛博扬,现因《债务延期及债权转让协议》转让给海南盈飞 | |||||||
| 深圳市乐途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9.36%股权 | 275,372.83 | 275,372.83 | 冻结 | 因原科恩斯借款合同纠纷被轮候冻结,后相关债权转让给青岛博扬,现因《债务延期及债权转让协议》转让给海南盈飞 | ||||
| 深圳市中小微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4.19%股权 | 180,736,112.88 | 180,736,112.88 | 冻结 | 因原科恩斯借款合同纠纷被轮候冻结,后相关债权转让给青岛博扬,现因《债务延期及债权转让协议》转让给海南盈飞 | ||||
| 清远市兆新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 冻结 | 因原科恩斯借款合同纠纷被轮候冻结,后相关债权转让给青岛博扬,现因《债务延期及债权转让协议》转让给海南盈飞 | ||||||
| 深圳明汇商业有限公司49%股权 | 冻结 | 因原科恩斯借款合同纠纷被轮候冻 |
| 结,后相关债权转让给青岛博扬,现因《债务延期及债权转让协议》转让给海南盈飞 | ||||||||
| 深圳市彩虹精化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 冻结 | 因原科恩斯借款合同纠纷被轮候冻结,后相关债权转让给青岛博扬,现因《债务延期及债权转让协议》转让给海南盈飞 | ||||||
| 合计 | 1,000,866,284.68 | 682,969,566.74 | 1,401,968,086.83 | 1,010,330,343.78 |
24、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抵押借款 | 10,000,000.00 | |
| 合计 | 10,000,000.00 |
25、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6个月以内 | 46,027,642.70 | 42,695,318.23 |
| 7-12个月 | 2,077,109.44 | 266,051.63 |
| 1-2年 | 1,216,816.96 | 1,600,233.52 |
| 2-3年 | 116,754.64 | 1,013,833.73 |
| 3年以上 | 14,041,919.28 | 14,825,104.75 |
| 合计 | 63,480,243.02 | 60,400,541.86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 合肥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1,840,936.08 | 未结算采购款 |
| 合计 | 11,840,936.08 |
26、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利息 | 706,732.96 | 4,343,446.10 |
| 其他应付款 | 102,238,156.74 | 209,029,367.84 |
| 合计 | 102,944,889.70 | 213,372,813.94 |
(1) 应付利息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借款利息 | 706,732.96 | 4,343,446.10 |
| 合计 | 706,732.96 | 4,343,446.10 |
(2)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保证金 | 200,000.00 | 200,000.00 |
| 非金融机构借款(注1) | 70,000,000.00 | 155,852,514.12 |
| 股权收购款/增资款 | 1,960,000.00 | 13,000,000.00 |
| 往来款 | 20,292,401.92 | 31,591,403.68 |
| 运费 | 5,245,217.63 | 5,561,490.94 |
| 其他 | 4,540,537.19 | 2,823,959.10 |
| 合计 | 102,238,156.74 | 209,029,367.84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 揭阳中诚集团有限公司 | 5,416,000.00 | 应退还股东减资款 |
| 合计 | 5,416,000.00 |
其他说明:
注1: 非银行机构借款包括公司与深圳市瀚澄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日新房地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售后回购的3,000万元融资,详见十八、2、(7)深圳日新合伙份额前期转让款回收及本期售后回购融资。
27、预收款项
(1) 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6个月以内 | 600,000.00 | |
| 合计 | 600,000.00 |
28、合同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销售合同 | 4,624,620.55 | 3,992,266.29 |
| 建造合同 | 539,823.01 | |
| 合计 | 5,164,443.56 | 3,992,266.29 |
29、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短期薪酬 | 7,431,904.08 | 65,226,391.84 | 60,875,075.22 | 11,783,220.70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8,063.84 | 5,473,775.76 | 5,473,775.76 | 8,063.84 |
| 三、辞退福利 | 229,168.26 | 229,168.26 | ||
| 合计 | 7,439,967.92 | 70,929,335.86 | 66,578,019.24 | 11,791,284.54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7,427,774.97 | 61,280,589.42 | 56,930,351.44 | 11,778,012.95 |
| 2、职工福利费 | 305,716.18 | 305,716.18 | ||
| 3、社会保险费 | 4,129.11 | 1,955,696.53 | 1,955,696.53 | 4,129.11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776.63 | 1,527,979.83 | 1,527,979.83 | 3,776.63 |
| 工伤保险费 | 112.36 | 284,486.86 | 284,486.86 | 112.36 |
| 生育保险费 | 240.12 | 141,501.84 | 141,501.84 | 240.12 |
| 其他 | 1,728.00 | 1,728.00 |
| 4、住房公积金 | 1,674,169.71 | 1,673,151.07 | 1,018.64 |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0,220.00 | 10,160.00 | 60.00 | |
| 合计 | 7,431,904.08 | 65,226,391.84 | 60,875,075.22 | 11,783,220.7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基本养老保险 | 7,772.33 | 5,214,297.64 | 5,214,297.64 | 7,772.33 |
| 2、失业保险费 | 291.51 | 259,478.12 | 259,478.12 | 291.51 |
| 合计 | 8,063.84 | 5,473,775.76 | 5,473,775.76 | 8,063.84 |
30、应交税费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增值税 | 4,297,531.28 | 4,163,281.28 |
| 消费税 | 122,666.22 | 87,114.45 |
| 企业所得税 | 1,109,814.62 | 3,730,833.09 |
| 个人所得税 | 2,412,798.98 | 3,142,503.4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7,303.67 | 9,042.35 |
| 教育费附加 | 7,232.49 | 3,501.20 |
| 房产税 | 65,296.92 | 40,189.77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4,821.80 | 2,334.26 |
| 土地使用税 | 122,276.14 | 121,997.26 |
| 印花税 | 109,305.22 | 175,896.44 |
| 水利基金 | 1,950.26 | 644.40 |
| 合计 | 8,270,997.60 | 11,477,337.93 |
3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8,838,427.06 | 7,193,532.86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9,674,280.68 | 7,810,388.69 |
| 合计 | 28,512,707.74 | 15,003,921.55 |
32、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转增值税销项税 | 145,648.34 | 94,034.63 |
| 已背书未到期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 | 6,738,371.64 | 5,250,036.29 |
| 合计 | 6,884,019.98 | 5,344,070.92 |
33、租赁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土地/屋顶租赁 | 13,240,574.20 | 13,659,223.34 |
| 房屋租赁 | 17,258,975.90 | 21,474,722.63 |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 -9,674,280.68 | -7,810,388.69 |
| 合计 | 20,825,269.42 | 27,323,557.28 |
34、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长期应付款 | 139,157,788.21 | 9,791,302.42 |
| 合计 | 139,157,788.21 | 9,791,302.42 |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售后租回-租金及相关利息费用 | 157,996,215.27 | 16,984,835.28 |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 -18,838,427.06 | -7,193,532.86 |
| 合计 | 139,157,788.21 | 9,791,302.42 |
其他说明:
注:2018年6月26日,湖州晶盛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签署编号为“2018PAZL(TJ)0100902-ZL-01”的售后回租赁合同。约定出售标的物即租赁物,为湖州晶盛所拥有的4个屋顶式光伏电站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标的物转让款:人民币4,850万元;租赁本金:人民币4,850万元。对于上述事项,本公司签订保证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同时提供了以下担保:湖州晶盛的100%股权质押;湖州晶盛的电力上网收费权质押;湖州晶盛的所有光伏电站设备及附属设施抵押。2024年9月5日,新余德佑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编号为“CRL-ES-2024-117-L01"的售后回租合同。融资租赁物为新余德佑拥有的光伏电站设备及设施。租赁物价款:人民币15,000万元,租赁期限:120个月。新余德佑拟将电费收费权质押给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并将相关资产抵押给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作为交易担保;本公司为此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子公司深圳永晟为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深圳永晟委托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设立“华润信托·润租 3 号新余德佑 股权财产权信托”,规模为新余德佑100%股权对应的实缴出资额,共计人民币 1,000 万元。深圳永晟对新余德佑享有的往来款、借款等债权(如有),劣后于华润融资租赁对新余德佑享有的融资租赁债权。
35、预计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 预计产品质量赔款 | 1,060,420.77 | 1,060,420.77 | 因产品质量承诺形成的预计赔偿款 |
| 预计消缺整改费用 | 28,616,000.00 | 29,216,000.00 | 2021年处置电站由公司承担消缺费用的预计金额 |
| 搬迁预计支出 | 471,647.19 | ||
| 合计 | 29,676,420.77 | 30,748,067.96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注:截至本报告资产负债表日,深圳永晟收到交易对手方天津泽裕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的告知函,天津泽裕对未尽事宜评估预计将发生支出2,346.60万元,基于现有消缺发生的必要支出和告知函所述未来支出金额,公司年末电站处置涉及的预计负债余额2,861.60万元。
36、递延收益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政府补助 | 4,140,322.36 | 532,965.84 | 3,607,356.52 | 企业研发投入补贴与产业转型升级与发展补贴 | |
| 合计 | 4,140,322.36 | 532,965.84 | 3,607,356.52 | -- |
37、股本
单位:元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1,954,594,402.00 | 253,420.00 | 253,420.00 | 1,954,847,822.00 | |||
38、资本公积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79,399,373.14 | 388,833.05 | 33,061,126.77 | 146,727,079.42 |
| 其他资本公积 | 552,890.92 | 3,562,633.56 | 4,115,524.48 | |
| 合计 | 179,952,264.06 | 3,951,466.61 | 33,061,126.77 | 150,842,603.90 |
39、专项储备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安全生产费 | 459,201.61 | 3,264,160.40 | 2,406,594.37 | 1,316,767.64 |
| 合计 | 459,201.61 | 3,264,160.40 | 2,406,594.37 | 1,316,767.6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根据财政部 应急管理部2022年11月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子公司安徽生源及各电站运营孙公司计提了相应的安全生产费。
40、盈余公积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法定盈余公积 | 41,420,203.65 | 41,420,203.65 | ||
| 合计 | 41,420,203.65 | 41,420,203.65 |
41、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899,006,301.59 | -814,655,759.98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473,774.50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899,006,301.59 | -814,181,985.48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3,366,091.27 | -84,824,316.11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42,372,392.86 | -899,006,301.5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2、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341,524,572.73 | 247,223,089.50 | 325,368,328.88 | 225,765,176.47 |
| 其他业务 | 4,767,905.53 | 4,637,749.96 | 5,711,463.81 | 4,533,894.14 |
| 合计 | 346,292,478.26 | 251,860,839.46 | 331,079,792.69 | 230,299,070.61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是 □否
单位:元
|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 营业收入金额 | 346,292,478.26 | 无 | 331,079,792.69 | 无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4,767,905.53 | 无 | 6,318,881.07 | 无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1.38% | 无 | 1.91% | 无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4,767,905.53 | 货运代理及物流收入4,655,171.36元;仓储、房租收入112,117.61元;网销平台积分收入616.56。 | 6,318,881.07 | 货运代理及物流收入3,252,372.07元;加工收入607,417.26元;仓储、房租收入2,097,808.56元,材料销售收入361,283.18元。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4,767,905.53 | 无 | 6,318,881.07 | 无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0.00 | 无 | 0.00 | 无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0.00 | 无 | 0.00 | 无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341,524,572.73 | 无 | 324,760,911.62 | 无 |
43、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消费税 | 3,004,539.61 | 3,167,372.5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41,536.67 | 185,565.18 |
| 教育费附加 | 291,422.28 | 145,444.93 |
| 房产税 | 261,537.14 | 115,301.48 |
| 土地使用税 | 177,918.44 | 512,877.51 |
| 车船使用税 | 333,617.31 | 8,280.00 |
| 印花税 | 393,356.18 | 924,153.96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94,281.52 | 95,250.59 |
| 水利基金 | 60,992.80 | 39,396.96 |
| 合计 | 5,359,201.95 | 5,193,643.16 |
其他说明:
注: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本报告第十节、六、税项。
44、管理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工资、福利、社保、公积金 | 40,626,072.89 | 40,965,310.88 |
| 咨询费、顾问费 | 12,990,219.81 | 24,010,819.99 |
| 房租水电费 | 8,010,854.14 | 7,275,744.77 |
| 招待费 | 3,487,162.11 | 3,899,424.70 |
| 保险费 | 3,800,934.12 | 3,521,786.08 |
| 折旧费 | 4,246,332.32 | 5,047,550.96 |
| 审计费 | 1,639,819.53 | 1,916,460.99 |
| 差旅费 | 1,464,723.61 | 985,860.21 |
| 股权激励费用 | -2,146,232.61 | 41,458,400.00 |
| 其他 | 8,605,538.33 | 14,019,736.17 |
| 合计 | 82,725,424.25 | 143,101,094.75 |
45、销售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工资、福利、社保、公积金 | 10,339,233.74 | 9,333,217.29 |
| 广告、业务宣传及展览费 | 1,575,344.61 | 1,324,107.67 |
| 差旅费 | 1,532,074.71 | 1,571,416.83 |
| 保险费 | 540,221.39 | 449,313.92 |
| 房租水电费 | 1,389,929.76 | 1,237,904.46 |
| 邮电费 | 61,033.09 | 88,391.30 |
| 其他 | 651,087.76 | 431,822.91 |
| 合计 | 16,088,925.06 | 14,436,174.38 |
46、研发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6,310,103.37 | 7,420,241.60 |
| 材料 | 749,674.21 | 2,284,540.64 |
| 折旧及摊销 | 104,244.49 | 104,329.40 |
| 专利费 | 168,293.96 | 8,400.00 |
| 差旅费 | 56,876.45 | 98,144.72 |
| 其他 | 1,820,165.65 | 1,114,859.63 |
| 合计 | 9,209,358.13 | 11,030,515.99 |
47、财务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支出 | 21,449,583.69 | 44,077,454.82 |
| 减:利息收入 | -65,707.22 | -1,084,905.60 |
| 融资居间费 | 6,512,278.40 | 2,940,138.05 |
| 承兑汇票贴息 | 2,412.43 | |
| 汇兑损益 | 82,674.43 | -822,746.07 |
| 金融机构手续费 | 677,451.27 | 180,975.22 |
| 其他 | 1,186,758.57 | 4,865.48 |
| 合计 | 29,843,039.14 | 45,298,194.33 |
48、其他收益
单位:元
|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透明玻璃隔热的纳米涂料研发 | 68,250.00 | 68,250.00 |
| 江西省光伏发电市级度电补贴 | 6,178,916.63 | 6,298,969.93 |
| 合肥市光伏发电市级度电补贴 | 7,307,416.59 | 6,858,642.49 |
|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企业研发资助款 | 100,000.00 | |
| 分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入规奖励市级扶持资金 | 200,000.00 | |
| 先进制造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 | 444,567.00 | 911,108.90 |
| 南山区新引进企业办公室装修补贴 | 392,715.84 | 65,452.64 |
| 和县县级促进制造业升级产业扶持政策资金 | 70,000.00 | |
| 高企认定奖励及高新增加值奖励 | 175,000.00 | |
| 和县科技局科技政策补贴 | 175,000.00 | |
| 和县公共就业中心补贴 | 13,593.31 | |
| 马鞍山市市场局质量提升奖励资金 | 15,000.00 | |
|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免申即享” | 2,000.00 | |
| 马鞍山市级制造业政策补贴 | 70,000.00 | 30,000.00 |
| 2023年工业企业稳增长资助款 | 277,700.00 | |
|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款-出口信用保险资助项目 | 223,047.22 | |
| 2023年外贸优质增长扶持计划补助款 | 160,000.00 | |
|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款-出口信用保险资助项目 | 45,700.00 | |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工信和科技局高新技术企业奖补项目 | 300,000.00 | |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工信和科技局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奖补 | 50,000.00 | |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工信和科技局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 | 11,000.00 | |
| 其他 | 130,630.79 | 82,971.90 |
| 合计 | 16,065,537.38 | 14,660,395.86 |
4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2,895.88 | 84,907.09 |
| 合计 | 102,895.88 | 84,907.09 |
50、投资收益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050,973.94 | -1,771,399.52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93,413.34 | 38,804,904.4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009,714.99 | |
| 处置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6,167,176.80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3,694.44 | 84,381.77 |
| 合计 | -79,417,584.63 | 37,117,886.73 |
5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598,464.26 | -4,142,141.66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6,308,865.45 | -2,716,106.34 |
| 合计 | -13,710,401.19 | -6,858,248.00 |
5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976,310.29 | -3,372,768.30 |
| 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18,052,598.72 | |
| 四、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8,730,656.54 | |
| 十二、其他 | -1,180,648.09 | 44,548.57 |
| 合计 | -13,887,614.92 | -21,380,818.45 |
5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252,309.37 | 126,487.15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76,292.02 | 114,490.01 |
| 其中:使用权资产处置利得 | -428,601.39 | 11,997.14 |
| 合计 | -252,309.37 | 126,487.15 |
5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政府补助 | 172,000.00 | 2,073,250.00 | 172,000.00 |
| 业绩补偿(注) | 3,237,241.32 | 14,917,869.35 | 3,237,241.32 |
| 无需支付的往来款项 | 14,826,410.16 | 2,563,648.65 | 14,826,410.16 |
| 违约赔偿收入 | 1,218,900.00 | 1,218,900.00 | |
| 其他 | 240,111.88 | 592,533.18 | 240,111.88 |
| 合计 | 19,694,663.36 | 20,147,301.18 | 19,694,663.36 |
其他说明:
注:业绩补偿为与安徽生源原股东业绩对赌相关的股权补偿金额。
5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罚款支出 | 11,981.72 | 1,054,943.56 | 11,981.72 |
|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40,230.15 | 71,646.51 | 40,230.15 |
| 违约赔偿支出 | 8,963,690.04 | 8,963,690.04 | |
| 其他 | 67,447.07 | 779,067.89 | 67,447.07 |
| 合计 | 9,083,348.98 | 1,905,657.96 | 9,083,348.98 |
5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7,672,091.80 | 6,890,211.99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770,255.23 | 4,135,745.36 |
| 合计 | 11,442,347.03 | 11,025,957.35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利润总额 | -129,282,472.20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9,392,370.83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739,536.32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31,552.82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980,092.60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3,238,139.81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4,073,622.71 |
| 加计扣除 | -767,410.28 |
| 其他 | 78,569.14 |
| 所得税费用 | 11,442,347.03 |
57、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其中: 往来款项 | 4,071,712.23 | 6,626,096.34 |
| 营业外收入及其他收益 | 15,813,977.00 | 9,157,906.33 |
| 利息收入 | 47,811.41 | 1,063,202.56 |
| 其他 | 2,495,546.56 | 1,635,794.49 |
| 解冻资金 | 3,282,687.15 | |
| 合计 | 25,711,734.35 | 18,482,999.7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其中: 销售费用 | 1,067,464.54 | 923,164.35 |
| 管理费用 | 14,227,160.29 | 19,725,603.31 |
| 财务费用 | 59,058.21 | 337,231.80 |
| 营业外支出 | 72,544.82 | 1,761,151.08 |
| 往来款项 | 19,456,077.01 | 30,717,842.11 |
| 被冻结资金 | 1,637.39 | 2,751,122.70 |
| 合计 | 34,883,942.26 | 56,216,115.35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其他 | 10,912.38 | 6,415.09 |
| 合计 | 10,912.38 | 6,415.09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其中:尽调咨询费 | 6,410,723.69 | 1,350,000.00 |
| 项目消缺费 | 900,000.00 | |
| 内部借支 | ||
| 退回股权转让款 | 28,740,000.00 | |
| 合计 | 35,150,723.69 | 2,250,000.00 |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票据贴现 | 662,000.00 | |
| 合计 | 662,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其中:融资租赁手续费与保证金 | 487,270.00 | 45,800.00 |
| 股票回购款 | 50,023,049.36 | |
| 融资合同风险补偿金 | 1,200,000.00 | |
| 支付的子公司股权回购款 | 354,210,000.00 | |
| 支付融资居间费 | 8,328,217.60 | 2,940,138.05 |
| 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 9,586,855.51 | 6,620,439.08 |
| 支付的融资违约金 | 4,917,851.00 | 3,240,895.83 |
| 支付减资款 | 1,000,000.00 | 270,000.00 |
| 其他 | 1,158,602.88 | |
| 合计 | 76,701,846.35 | 367,327,272.96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8、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140,724,819.23 | -87,312,604.28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7,598,016.11 | 28,239,066.45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8,394,412.61 | 47,108,794.90 |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7,506,754.32 | 7,401,364.52 |
| 无形资产摊销 | 1,428,155.50 | 804,912.72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204,457.12 | 2,984,443.4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52,309.37 | -126,487.15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0,230.15 | 71,646.51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2,895.88 | -84,907.09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 | 29,148,620.66 | 47,017,592.87 |
| 列) |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9,417,584.63 | -37,117,886.7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600,369.46 | 5,461,137.5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818,639.09 | -1,325,392.18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472,812.58 | 3,269,625.34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3,564,024.74 | -65,877,107.32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110,366.69 | 15,129,088.62 |
| 其他 | -1,896,096.82 | 53,625,146.6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1,254.90 | 19,268,434.85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5,291,705.81 | 44,737,321.80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4,737,321.80 | 156,876,497.40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54,384.01 | -112,139,175.60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 金额 |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4,000,000.00 |
| 其中: | |
| 内蒙古慧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895,356.84 |
| 其中: | |
| 内蒙古慧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895,356.84 |
| 其中: |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1,104,643.16 |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 金额 |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80,000.00 |
| 其中: | |
| 陕西慧科炜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80,000.00 |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0.00 |
| 其中: | |
| 其中: |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180,000.00 |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45,291,705.81 | 44,737,321.80 |
| 其中:库存现金 | 16,556.18 | 16,733.42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5,274,460.89 | 44,720,582.93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688.74 | 5.45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5,291,705.81 | 44,737,321.80 |
59、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
| 其中:美元 | 29,857.42 | 7.1268 | 212,787.86 |
| 欧元 | |||
| 港币 | 1,244,200.23 | 0.9127 | 1,135,556.67 |
| 应收账款 | |||
| 其中:美元 | 1,589,274.70 | 7.1268 | 11,326,442.93 |
| 欧元 | |||
| 港币 | 151,269.00 | 0.9127 | 138,060.19 |
| 长期借款 | |||
| 其中:美元 | |||
| 欧元 | |||
| 港币 | |||
| 预收账款 | - | ||
| 其中:美元 | 483,895.22 | 7.1268 | 3,448,624.45 |
| 港币 | 1,608.03 | 0.9127 | 1,467.62 |
| 其他应收款 | |||
| 其中:美元 | 428,620.00 | 7.1268 | 3,054,689.02 |
| 其他应付款 | |||
| 其中:美元 | 6,797.93 | 7.1268 | 48,447.49 |
| 应付职工薪酬 | |||
| 其中:港币 | 318,600.00 | 0.9127 | 290,779.85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之境外全资子公司彩虹股份(香港)有限公司和境外全资孙公司香港兆新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地为香港,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60、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
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情况参见本报告附注16、使用权资产和32、租赁负债。。
②计入本年损益情况
| 项 目 | 计入本年损益 | |
| 列报项目 | 金额 | |
| 租赁负债的利息 | 财务费用 | 2,377,693.44 |
| 售后租回交易 | 财务费用 | 4,598,556.59 |
③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量流出情况
| 项 目 | 现金流量类别 | 本年金额 |
| 租赁相关的总支出 | 现金流出 | 27,573,723.50 |
| 合 计 | —— | 27,573,723.50 |
A、租赁活动的性质
(1)2018年7月6日兰溪永晟与兰溪市恒昌包装有限公司签订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能源管理协议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对双方于2017年10月10日签订的《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能源管理协议》合同中结算方式进行变更:①原合同中约定的电费打80%折扣优惠合作模式变更为厂房屋顶租金合作模式,电费不打折扣;②甲方厂房租金计算及支付方式:按照原合同约定6元/平方米/年,厂房屋顶面积19000平方米进行计算,即每年租金费用为11.4万元/年;支付方式:
乙方每年1月15日前需向甲方支付当年屋顶租金费用。
(2)2015年7月24日新余德佑(乙方)与分宜镇池塘村委会(甲方)、分宜县横溪村委会(甲方)签署土地租赁协议。协议约定分宜镇池塘村委自愿将其所有的位于东界堤埂袁河边、南界三号灰坝堤埂内边(本鱼塘)、西界横溪村鱼塘堤埂内边(本鱼塘)、北界农田田埂内边(本鱼塘)共计959.82亩租赁给新余德佑建设光伏电站使用,电站规模暂定为35MW,光伏电站项目期限为2015年7月26日至2035年7月26日共计20年,同时新余德佑拥有5年的优先续约
权,即在协议20年租赁期满前6个月乙方有权做出是否续约的决定,乙方做出续约决定的,甲方应与乙方签署相应租赁合同。
(3)2014年12月30日宁夏中源与石嘴山市惠农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局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约定将位于石嘴山市第五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土地约760亩(506866平方米)租赁给宁夏中源用于投资建设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土地租赁费的标准为每年每亩人民币100元,租赁期限为25年。承租费起算时间以电站开工日起3个月后计起。
(4)2014年10月10日合肥永聚(乙方)与庐江县白湖镇人民政府(甲方)签订渔光互补光伏电站租赁合同,约定将白湖社区胜利抒区种养殖基地约900亩土地,租赁给合肥永聚用于投资建设35MW渔光互补并网光伏电站项目,租赁期限为25年,自2014年10月10日起至2039年10月9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是否继续对外出租以及乙方是否继续租用应在租赁期满前六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甲方继续对外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双方商定在25年租赁期内前5年租赁价格为每亩每年600.00元保持不变,后期以5年为一个周期在起始价格每亩每年600元的基础上每次上调5%,承包期满后,续租期内的租赁价格再议。
(5)2013年9月1日合肥晟日与庐江县白湖镇人民政府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约定梅山村境内白湖阀门厂以东约
921.7亩渔场土地合肥晟日承租后用于30MW渔光互补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土地租赁期限为20年,合同到期自动顺延5年。自2013年9月1日起至2038年8月31日。租赁期满后,甲方是否继续对外出租及乙方是否继续租用应在租赁期满前六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甲方继续对外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双方商定在25年租赁期内前5年租赁价格为每亩每年400元保持不变,后期以5年为一个周期在起始价格每亩每年400元的基础上每次上调4% ,承包期满后,续租期内的租赁价格再议。
B、售后租回交易
(1)2018年6月26日,湖州晶盛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签署编号为“2018PAZL(TJ)0100902-ZL-01”的售后回租合同。约定出售标的物即租赁物,为湖州晶盛所拥有的4个屋顶式光伏电站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标的物转让款:人民币4,850.00万元;租赁本金:人民币4,850.00万元。对于上述事项,本公司签订保证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同时提供了以下担保:湖州晶盛的100%股权质押;湖州晶盛的电力上网收费权质押;湖州晶盛的所有光伏电站设备及附属设施抵押。
(2)2024年9月5日,新余德佑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编号为“CRL-ES-2024-117-L01"的售后回租合同。融资租赁物为新余德佑拥有的光伏电站设备及设施。租赁物价款:人民币15,000万元,租赁期限:120个月。新余德佑拟将电费收费权质押给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并将相关资产抵押给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作为交易担保;本公司为此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子公司深圳永晟为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4年9月5日,新余德佑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编号为“CRL-ES-2024-117-L01"的售后回租合同。融资租赁物为新余德佑拥有的光伏电站设备及设施。租赁物价款:人民币15,000万元,租赁期限:120个月。新余德佑拟将电费收费权质押给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并将相关资产抵押给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作为交易担保;本公司为此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子公司深圳永晟为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深圳永晟委托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设立“华润信托·润租 3 号新余德佑 股权财产权信托”,规模为新余德佑100%股权对应的实缴出资额,共计人民币 1,000 万元。深圳永晟对新余德佑享有的往来款、借款等债权(如有),劣后于华润融资租赁对新余德佑享有的融资租赁债权。
(2)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 租赁收入 | 112,117.61 | |
| 合计 | 112,117.61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61、数据资源
无
62、其他
公司从事光伏电站业务,报告期内各电站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 电站项目名称 | 电站规模 | 所在地 | 进展情况 |
| 新余德佑太阳能电力35MW并网光伏项目 | 35MW | 江西省新余市 | 已并网 |
| 安徽省庐江县白湖镇胜利圩种养殖基地20MW光伏发电项目 | 20MW | 安徽省庐江县 | 已并网 |
| 安徽省庐江县白湖镇梅山村养殖基地20MW光伏发电项目 | 20MW | 安徽省庐江县 | 已并网 |
| 攀枝花学院2.1MW太阳能屋顶光伏发电站 | 2.1MW | 四川省攀枝花市 | 已并网 |
| 浙江金洲4.5MW屋顶分布式发电站 | 4.5MW | 浙江省湖州市 | 已并网 |
| 湖州市吴兴区科创园3.01MW屋顶分布式发电站 | 3.01MW | 浙江省湖州市 | 已并网 |
| 浙江久立特材料科技一期1.76MW屋顶分布式发电站 | 1.76MW | 浙江省湖州市 | 已并网 |
| 浙江织里童装城0.8MW屋顶分布式发电站 | 0.8MW | 浙江省湖州市 | 已并网 |
| 石嘴山市惠农区20MW光伏发电站 | 20MW | 宁夏石嘴山市 | 已并网 |
| 金华市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1.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1.6MW | 浙江省金华市 | 已并网 |
| 兰溪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14.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14.5MW | 浙江省兰溪市 | 已并网 |
| 义乌市永聚新能源有限公司6.9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6.95MW | 浙江省义乌市 | 已并网 |
| 新昌县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1.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1.6MW | 浙江省新昌县 | 已并网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 号》 四、其他规定
(二)光伏发电项目自投入运营起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或电价补贴标准,期限原则上为20年。国家根据光伏发电发展规模、发电成本变化情况等因素,逐步调减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标准,以促进科技进步,降低成本,提高光伏发电市场竞争力。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本期研发支出 | 9,209,358.13 | 11,030,515.99 |
| 合计 | 9,209,358.13 | 11,030,515.99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9,209,358.13 | 11,030,515.99 |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 |
| 内蒙古慧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01月31日 | 36,000,000.00 | 60.00% | 增资并购 | 2024年01月31日 | 工商变更并取得控制权 | 17,990,104.79 | -5,499,583.83 | -1,833,901.33 |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 合并成本 | |
| --现金 | 36,000,000.00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 --其他 | |
| 合并成本合计 | 36,000,000.00 |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31,612,371.64 |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4,387,628.36 |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 资产: | ||
| 货币资金 | 2,895,356.84 | 2,895,356.84 |
| 应收款项 | 3,503,970.40 | 3,503,970.40 |
| 存货 | 310,496.29 | 310,496.29 |
| 固定资产 | 3,354,464.62 | 3,354,464.62 |
| 无形资产 | 6,059,113.90 | 6,059,113.90 |
| 负债: | ||
| 借款 | ||
| 应付款项 | 4,001,999.80 | 4,001,999.8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净资产 | 53,433,131.87 | 53,433,131.87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21,809,352.60 | 21,809,352.60 |
| 取得的净资产 | 31,623,779.27 | 31,623,779.27 |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 ?否
2、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是 □否
单位:元
|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 陕西慧科炜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80,000.00 | 100.00% | 处置全部股权,转出对应商誉 | 2024年11月29日 | 工商变更且丧失控制 | -42,152.66 | 0.00%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3、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新设子公司
①本公司于2024年4月新设子公司深圳市彩虹精化商业有限公司、青岛益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东台市智虹商贸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新设子公司青岛虹采供应链有限公司,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彩虹精化科技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②本公司于2024年12月新设子公司深圳市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长沙永聚新能源有限公司,由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2)子公司注销
①本公司于2024年9月注销子公司兆新颐和(成都)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②本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注销孙公司山西慧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1,152,760,671.00 | 深圳市 | 深圳市 | 光伏发电 | 86.31% | 11.39% | 设立 |
| 合肥市永聚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91,600,000.00 | 合肥市 | 合肥市 | 光伏发电 | 97.70% | 收购 | |
| 新余德佑太阳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注1) | 10,000,000.00 | 新余市 | 新余市 | 光伏发电 | 97.70% | 收购 | |
| 攀枝花君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攀枝花市 | 攀枝花市 | 光伏发电 | 97.70% | 收购 | |
| 肥西国胜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合肥市 | 合肥市 | 光伏发电 | 87.93% | 收购 | |
| 湖州晶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71,000,000.00 | 湖州市 | 湖州市 | 光伏发电 | 97.70% | 收购 | |
| 宁夏揭阳中源电力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石嘴山市 | 石嘴山市 | 光伏发电 | 97.70% | 收购 | |
| 广东中诚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揭阳市 | 揭阳市 | 贸易 | 58.62% | 设立 | |
| 合肥晟日太阳能发电有 | 1,000,000.00 | 合肥市 | 合肥市 | 光伏发电 | 97.70% | 收购 | |
| 限公司 | |||||||
| 新昌县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新昌县 | 新昌县 | 光伏发电 | 97.70% | 设立 | |
| 义乌市永聚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义乌市 | 义乌市 | 光伏发电 | 97.70% | 设立 | |
| 金华市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金华市 | 金华市 | 光伏发电 | 97.70% | 设立 | |
| 兰溪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兰溪市 | 兰溪市 | 光伏发电 | 97.70% | 设立 | |
| 深圳市玖兆控股有限公司 | 48,000,000.00 | 深圳市 | 深圳市 | 投资 | 97.70% | 收购 | |
| 和县兆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马鞍山市 | 马鞍山市 | 新能源业务 | 97.70% | 新设 | |
| 深圳市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深圳市 | 深圳市 | 新能源业务 | 97.70% | 新设 | |
| 长沙永聚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长沙市 | 长沙市 | 新能源业务 | 97.70% | 新设 | |
| 安徽生源化工有限公司(注2) | 53,000,000.00 | 马鞍山市 | 马鞍山市 | 制造业 | 100.00% | 收购+增资+对赌补偿 | |
| 南京恒逸佳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南京市 | 南京市 | 零售业 | 100.00% | 收购 | |
| 安徽德嘉联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马鞍山市 | 马鞍山市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51.00% | 收购 | |
| 南京源硕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南京市 | 南京市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 内蒙古慧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鄂尔多斯市 | 鄂尔多斯市 | 新能源业务 | 52.00% | 7.82% | 增资收购 |
| 兰考县久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开封市 | 开封市 | 新能源业务 | 59.82% | 收购 | |
| 陕西拓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西安市 | 西安市 | 新能源业务 | 59.82% | 收购 | |
| 安徽兆新慧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马鞍山市 | 马鞍山市 | 新能源业务 | 59.82% | 收购 | |
| 长治市上党区惠科能源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长治市 | 长治市 | 新能源业务 | 59.82% | 新设 | |
| 深圳市兆中海智慧停车充电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深圳市 | 深圳市 | 制造业 | 82.00% | 设立 | |
| 清远市兆新 | 1,000,000. | 清远市 | 清远市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科技有限公司 | 00 | ||||||
| 深圳市彩虹精化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深圳市 | 深圳市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 香港兆新实业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香港 | 香港 | 批发业 | 100.00% | 设立 | |
| 深圳市彩虹精化商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深圳市 | 深圳市 | 批发业 | 100.00% | 新设 | |
| 青岛益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青岛市 | 青岛市 | 批发业 | 100.00% | 新设 | |
| 东台市智虹商贸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盐城市 | 盐城市 | 批发业 | 100.00% | 新设 | |
| 青岛虹采供应链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青岛市 | 青岛市 | 批发业 | 100.00% | 新设 | |
| 深圳明汇商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深圳市 | 深圳市 | 批发业 | 100.00% | 设立 | |
| 深圳市禾新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0,000,000.00 | 深圳市 | 深圳市 | 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 彩虹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 80,000.00 | 香港 | 香港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 海南兆核贸易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海口市 | 海口市 | 批发业 | 100.00% | 设立 | |
| 上海兆新栎澄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600,000.00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新能源业务 | 70.00% | 15.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注1:2024年9月5日,新余德佑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编号为“CRL-ES-2024-117-L01"的售后回租合同。融资租赁物为新余德佑拥有的光伏电站设备及设施。深圳永晟以其持有的新余德佑100%股权设立“华润信托·润租3号新余德佑股权财产权信托”,向受托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以股权转让的方式交付信托股权,信托受益人为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该信托为融资目的设立,在未发生特定违约事项前,不影响深圳永晟对新余德佑的实际控制权。注2: 2022年3月22日安徽生源股东会决议变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445.00万元,暂未完成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 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2.30% | 5,562,127.37 | 9,181,852.20 | 30,877,314.86 |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 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69,541,963.19 | 545,740,242.29 | 1,615,282,205.48 | 94,866,426.90 | 183,392,510.70 | 278,258,937.60 | 893,732,793.73 | 566,613,345.86 | 1,460,346,139.59 | 40,265,053.61 | 55,334,045.21 | 95,599,098.82 |
单位:元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6,311,056.54 | 59,807,138.54 | 59,807,138.54 | 9,680,230.46 | 110,317,009.37 | 49,463,788.95 | 49,463,788.95 | -275,694,648.72 |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详见附注十八、2、(4)回购深圳永晟少数股东持有股权。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120,000,000.00 |
| --现金 | 120,000,000.00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105,015,809.57 |
| 差额 | 14,984,190.43 |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14,984,190.43 |
| 调整盈余公积 |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 直接 | 间接 | |||||
| 上海中锂实业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资源、加工 | 30.00% | 权益法 | |
| 河北兆腾气雾剂科技有限公司 | 廊坊市 | 廊坊市 | 制造、贸易 | 47.06% | 权益法 | |
| 上海摩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商务服务业 | 39.73% | 权益法 | |
| 深圳市日新房地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市 | 深圳市 | 房地产开发 | 23.00% | 权益法 | |
(2)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 上海中锂实业有限公司 | 河北兆腾气雾剂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摩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深圳市日新房地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中锂实业有限公司 | 河北兆腾气雾剂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摩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深圳市日新房地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流动资产 | 303,634,915.19 | 8,743,834.97 | 977,270.41 | 43,663,135.45 | 222,201,833.60 | 7,537,249.68 | 10,243,755.75 | 44,188,864.14 |
| 非流动资产 | 83,032,935.34 | 88,028,701.54 | 0.00 | 185,633,853.70 | 91,373,050.44 | 86,892,563.83 | 479,050.11 | 185,642,841.46 |
| 资产合计 | 386,667,850.53 | 96,772,536.51 | 977,270.41 | 229,296,989.15 | 313,574,884.04 | 94,429,813.51 | 10,722,805.86 | 229,831,705.60 |
| 流动负债 | 209,051,097.88 | 41,816,621.04 | 3,139,261.39 | 136,607.23 | 140,465,299.49 | 37,335,190.93 | 1,346,761.21 | 382,264.77 |
| 非流动负债 | 5,465,755.61 | 0.00 | 0.00 | 7,977,585.18 | 0.00 | 0.00 | 0.00 | |
| 负债合计 | 214,516,853.49 | 41,816,621.04 | 3,139,261.39 | 136,607.23 | 148,442,884.67 | 37,335,190.93 | 1,346,761.21 | 382,264.77 |
| 少数股东权益 | -4,067,083.24 | -1,434,334.81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72,150,997.04 | 54,955,915.47 | 1,905,092.26 | 229,160,381.92 | 165,131,999.37 | 57,094,622.58 | 10,810,379.46 | 229,449,440.83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 | 51,645,299.11 | 25,861,704.26 | 756,829.91 | 52,706,887.84 | 49,539,599.81 | 26,868,158.44 | 4,294,963.76 | 52,773,371.39 |
| 额 | ||||||||
| 调整事项 | ||||||||
| --商誉 |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40,438,141.48 | 40,438,141.48 | ||||||
| --其他 |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79,427,553.35 | 47,221,421.19 | 897,669.16 | 51,364,752.69 | 77,320,695.75 | 48,224,204.98 | 4,137,494.04 | 51,431,236.24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 营业收入 | 695,371,958.29 | 0.00 | 2,164,060.39 | 1,011,627,196.19 | 9,920,686.17 | |||
| 净利润 | 7,022,858.67 | -2,130,907.57 | -10,788,035.63 | -289,058.91 | 48,956.62 | -2,841,871.35 | -849,862.23 | -567,922.98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综合收益总额 | 7,022,858.67 | -2,130,907.57 | -10,788,035.63 | -289,058.91 | 48,956.62 | -2,841,871.35 | -849,862.23 | -567,922.98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17,880,779.07元。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该政府补助余额为应收地方性光伏发电补贴,收款进度以地方财政划拨为准。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递延收益 | 4,140,322.36 | 532,965.84 | 3,607,356.52 | 与资产相关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其他收益 | 16,065,537.38 | 14,660,395.86 |
| 营业外收入 | 172,000.00 | 2,073,250.00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股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七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一)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有关,除公司的几个下属子公司以美元进行采购和销售外,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2024年12月31日,除本报告七、59、外币货币性项目所述资产或负债为外币余额外,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外汇风险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公司外汇风险的影响。
(2)利率风险-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公司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有关。公司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
(3)其他价格风险
公司基本不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较低。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产损失的风险。2024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公司承担的财务担保,具体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
为降低信用风险,公司成立了一个小组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除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外,公司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3、流动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公司将银行借款、非金融机构借款以及融资租赁作为资金来源,本报告期偿还各项借款本金现金流出为3.50亿元,支付各项利息和融资咨询费用0.27亿元。本年末有息负债余额为2.38亿元,其中银行借款1,000万元。
(二)金融资产转移
本期金融资产转移为应收票据背书,期末公司已背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参见附注3、“应收票据”。
(三)本期未发生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抵销。
2、金融资产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本期金融资产转移为应收票据背书,期末公司已背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注七、3、应收票据。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0 | 10.00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10.00 | |||
| 的金融资产 | ||||
| (4)银行理财产品 | 10.00 | 10.00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2024年公司已处置深圳市乐途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深圳市中小微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 无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恒丰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1702期。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2、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4、其他关联方情况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 |
| 北京植正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刘公直担任执行董事、经理 |
| 深圳市福元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刘公直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
|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杨雅莉担任独立董事 |
| 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杨雅莉担任独立董事 |
| 国富创新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孙青担任执行董事 |
| 华科智能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孙青担任非执行董事 |
| 中文在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连莲担任独立董事 |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连莲担任合伙人律师 |
| 上海汇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薄静静担任合伙人 |
| 深圳市兆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李化春担任董事 |
| 深圳市富笙景实业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黄炳涛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
| 广东圣天平律师事务所 |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黄士林担任首席合伙人 |
| 比特元宇宙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余德才担任执行董事、行政总裁、主席 |
| 香港汇通盈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余德才担任执行董事 |
| 深圳市嘉兆宇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佘晓林担任董事 |
| 刘公直 | 董事长、非独立董事、总经理 |
| 陈东 | 非独立董事 |
| 杨雅莉 | 独立董事 |
| 薄静静 | 独立董事 |
| 孙青 | 独立董事 |
| 连莲 | 独立董事 |
| 朱晨瑜 | 职工代表董事 |
| 李沫雯 | 监事会主席 |
| 张闻 | 监事 |
| 张海琳 | 职工代表监事 |
| 赵晓敏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 费海江 | 财务总监 |
| 李化春 | 原董事长、原非独立董事 |
| 郭健 | 原副董事长、原非独立董事、原副总经理 |
| 黄炳涛 | 原非独立董事 |
| 高玉霞 | 原非独立董事 |
| 黄士林 | 原独立董事 |
| 吴俊峰 | 原职工代表董事 |
| 余德才 | 原监事会主席 |
| 沈冬儿 | 原职工代表监事 |
| 佘晓林 | 原职工代表监事 |
| 张小虎 | 原财务总监 |
5、关联交易情况
(1)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湖州晶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9,791,302.42 | 2018年06月26日 | 2028年06月26日 | 否 |
| 新余德佑太阳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148,204,912.85 | 2024年09月05日 | 2037年09月05日 | 否 |
| 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24年12月17日 | 2028年06月17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海南兆核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4年12月30日 | 2025年12月09日 | 否 |
(2)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9,267,418.92 | 12,706,164.51 |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经董事会认定对公司发展有卓越贡献的核心骨干员工或关键岗位员工(不超过 166 人) | 19,547,465 | 33,426,165.15 | ||||||
| 合计 | 19,547,465 | 33,426,165.15 |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注:(1)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及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本期本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受让公司回购的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予价为1.71元/股,每份份额为1.00元,根据认购对象最终认购缴款情况,授予对象最终认购股数为1,954.75万股,最终认购金额为3,342.6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已收到参加对象认购资金3,342.62万元,认购资金实际到位情况业经根据深圳永信瑞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深永信会验字【2024】第0003、0004号)审验。
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锁定期为12个月,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锁定期满后,在满足相关考核条件的前提下,一次性解锁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应标的股票。公司按照授予价1.71元/股与授予日股票收盘价2.89元/股差额计算股份支付费用,并在等待期内分摊确认。2024年度确认股份支付费用1,922,167.39元,根据参加对象服务部门确认增加当期损益及资本公积。
(2)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2023 年度,因外部市场环境变化以及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公司预计在本激励计划设定的剩余考核期内达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已经不再符合当下市场环境及公司的
发展需求,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充分实现对员工的有效激励,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出发,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决定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同时一并终止与之配套的《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综上,公司合计注销122名激励对象(其中有12名激励对象同时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11,045.8950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公司2024年冲回因2024年无法完成业绩条件分摊的股权激励费用406.84万元。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以授予日本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基础计算确定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无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结合考核指标确定的数量。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信息做出的最佳估计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922,167.39 |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922,167.39 |
3、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经董事会认定对公司发展有卓越贡献的核心骨干员工或关键岗位员工(不超过 166 人) | 1,922,167.39 | 0.00 |
| 所有高管和员工 | -4,068,400.00 | 0.00 |
| 合计 | -2,146,232.61 | 0.00 |
其他说明: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资本承诺
|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 | ||
| —购建长期资产承诺 | 2,838,063.69 | 8,925,000.00 |
| —对外投资承诺 | 1,678,400.00 | 1,678,400.00 |
| 合计 | 4,516,463.69 | 10,603,400.00 |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以前年度发生资产负债表日仍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2021年,公司出售全资孙公司围场公司、永新海鹰、河南协通、佛山中盛、惠州中至正各100%股权给天津泽裕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泽裕”),根据子公司深圳永晟与天津泽裕签订的《结算协议书》第二点第2项约定,在2022年8月31日前,深圳永晟或将于在低于其他报价10%(含)范围内优先转让宁夏中源、新余德佑、合肥永聚、合肥晟日四个电站给天津泽裕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对于后续出售电站的承诺,公司已与天津泽裕达成转让电站期限延期的一致意见。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 拟分配每10股派息数(元) | 0 |
| 拟分配每10股分红股(股) | 0 |
| 拟分配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派息数(元) | 0 |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分红股(股) | 0 |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 利润分配方案 | 于2025年4月16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开第四次会议,批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元。该利润分配方案需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 |
2、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无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公司确定了两个报告分部,分别为精细化工、光伏业务。这些报告分部是以行业为基础确定的。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 项目 | 精细化工 | 新能源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 主营业务收入 | 217,223,411.40 | 124,301,161.33 | 341,524,572.73 | |
| 主营业务成本 | 178,009,062.91 | 69,282,847.07 | -68,820.48 | 247,223,089.50 |
| 资产总额 | 1,843,285,958.19 | 1,669,775,767.29 | -1,920,900,025.54 | 1,592,161,699.94 |
| 负债总额 | 956,928,411.21 | 284,773,718.04 | -802,467,901.68 | 439,234,227.57 |
(3) 其他说明
新能源业务分部包含光伏发电和新能源EPC业务,本期新增新能源EPC业务。
2、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以前年度电站处置结算进展
2021年公司将全资孙公司佛山市中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惠州中至正新能源有限公司、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圣坤仁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永新县海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协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各100%股权转让给天津泽裕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泽裕”)。2024年公司持续协助天津泽裕开展电站资产消缺工作,基于公司前次电站出售经验,上述股权交割过程中可能涉及电站相关税费事项正在持续处理中,各地政策未明确且存在执行差异,仍需与交易对手方核对确认公司应承担的部分。基于目前公司电站运营现状及光伏行业相关政策规定暂不涉及其他税费。如有后续政策变化,公司将对涉税事项重新评估。
(2)新余德佑电站融资租赁业务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子公司新余德佑太阳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余德佑”)作为承租人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融资租赁”)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5,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0年。新余德佑2024年已将电费收费权质押给华润融资租赁、并将相关资产抵押给华润融资租赁作为交易担保;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债权劣后承诺,承诺其对承租人的债权劣后于华润融资租赁。根据润租3号信托合同,深圳永晟持有新余德佑的股权需过户至华润深国
投信托有限公司。2024年9月6日,新余德佑太阳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工商信息已做变更,投资人变更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但公司仍通过深圳永晟控制并主导新余德佑的生产经营。
另有宁夏揭阳中源电力有限公司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0日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CRL-ES-2024-167-L01。相应资产质押已于2024年12月20日办理,融资租赁款项于2025年1月2日放款4,000万元。
(3)青海锦泰股权处置款的本期收回情况及强制执行进展
2022年12月30日,兆新股份持有青海锦泰的股权已转让至青海霖航贸易有限公司,青海霖航成为青海锦泰股东。兆新股份股权过户完成后不再持有青海锦泰任何股权。为实现后续股权转让款的顺利收回,兆新股份与青海锦泰的股东青海富康矿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康矿业”)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富康矿业将其持有青海锦泰的8.8793%股权质押给兆新股份,作为后续青海霖航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担保。2024年4月3日,公司与富康矿业达成约定,补充质押其持有的青海锦泰6.1207%股权,已办理完成股权质押的工商登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富康矿业质押给公司青海锦泰15%的股权。
2024年富康矿业未按协议约定时间支付股权转让款,公司管理层与富康矿业多次函件沟通,要求对方履约还款。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根据编号为(2024)深证字第36030号、(2024)深证字第36031号公证债权文书所载内容,向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请求依法确认被申请执行人即富康矿业支付债务本金人民币3.545亿元,并承担违约金、交易费用及一切合理费用。2024年12月2日,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做出执行证书((2024)深证字第99571号),书面确认执行标的及债权情况。兆新股份可持本执行证书及本处出具的债权文书公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基于上述股权质押情况及强制执行计划,公司对应收富康矿业股权转让款(其他应收款)预期可能产生的信用减值损失进行了测算并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
(4)回购深圳永晟少数股东持有股权
2023年5月,海南润祥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人民币13,500万元现金认购深圳永晟新增注册资本11,760.5314万元,对应深圳永晟10.2021%的股权,剩余1,739.4686万元作为溢价计入深圳永晟的资本公积金。截至2023年末,海南润祥晟持有深圳永晟10.2021%的股权。
2024年8月23日,公司基于深圳永晟全面推进电站资产融资并支持集团发展的考虑,与海南润祥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兆新股份与深圳永晟一致确定润祥晟所持深圳永晟10.2021%股权的股权价值不低于人民币15,500.00万元。基于由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深圳永晟股权价值评估报告,评估价值为164,525.32万元,兆新股份拟以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价格受让润祥晟持有的深圳永晟7.8984%的股权,润祥晟同意转让。2024年8月27日,兆新股份支付海南润祥晟股转款3,000万元,2024年9月11日,兆新股份支付海南润祥晟股转款9,000万元。2024年8月30日,工商变更完成。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四章 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第四十七条 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的相关规定,对资本公积进行调整。
(5)境外股权投资(财务性投资)及处置
2024年3月22日,公司全资孙公司香港兆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兆新实业”)与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坚科技”)海外全资子公司Topsun USA Inc.共同签订协议购买SPV公司,即Series XIII - AVMaster LLC,用于投资海外人工智能机器人1X Holding AS公司。香港兆新实业向SPV公司共支付3,085,505.70美元作为出资款,其中2,939,882.40美元用于对1X Holding AS公司的股权份额购买。2024年8月,为压降公司财务性投资占比,降低风险,确保现金流稳定,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香港兆新实业向RPower CapitalManagement(Cayman)Limited出售香港兆新实业持有SPV公司股权,并解除兆新股份与中坚科技签署的《上海智氪机器人有限公司合资协议》。根据SPV协议的具体规定,RPower Capital Management(Cayman)Limited按照3,161,977.70美元的价格收购香港兆新实业所持有的全部SPV成员权益。至2024年8月22日,香港兆新实业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本次交易已完成。
(6)深圳中小微股权处置
2024年5月16日,兆新股份发布公告《关于拟转让深圳市中小微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公告》,为压降公司财务性投资占比和优化公司对外投资结构,同时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改善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并提高公司发展质量,公司拟转让深圳市中小微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深圳中小微公司系由公司原实控人及往届管理层于2014年参与投资的项目。截至2023年末,兆新股份持有深圳中小微17.386%股权(其中2,200万元未做工商变更),账面价值18,073.61万元。
2024年7月10日,兆新股份收到深圳市芸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意向复函,同意在符合、达到条件情形下与兆新股份展开谈判、磋商及交易文件的订立及履行。2024年8月16日,兆新股份与深圳芸通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在兆新股份就本次股权转让委托深圳亿通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股权估值报告结论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兆新股份将其持有的深圳中小微14.1888%的股权及其尚未经工商登记的2,200万元增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持股期间尚未分配/支付的分红权益/分红款等全部股权附属、衍生权益及全部增资权益附属、衍生权益等)以人民币10,17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芸通,深圳芸通愿意受让。
2024年8月23日,兆新股份收到深圳芸通股权转让款5,085万元。海南盈飞收到深圳芸通支付的5,085万元,备注代兆新还款。2024年8月22日,深圳中小微股权发生变更,兆新股份退出股东序列,股权变更为深圳芸通持有。
(7)深圳日新合伙份额前期转让款回收及本期售后回购融资
2023年12月1日深圳兆新、深圳灏月和深圳日新签订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深圳兆新以8,800万元转让深圳日新22%股权,合同约定了转让款的付款时间:第一期:2023年12月31日前,乙方支付1,000.00万元;第二期:2024年4月30日前,乙方支付2,000.00万元;第三期:2024年6月30日前,乙方支付2,000.00万元:第四期:
2024年9月30日前,乙方支付2,000.00万元:第五期:2024年12月31日前,乙方支付1,800.00万元。转让后深圳兆新持有深圳日新的份额下降至23%,转让后兆新对剩余23%的股权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处理。2023年12月收到深圳灏月股权转让款1,000万元,还有7,800万元按协议约定于2024年支付。截至2024年末,上述应收合伙份额转让款已全部收回。
2024年11月,兆新股份与深圳市瀚澄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合伙份额售后回购协议》,约定兆新股份将深圳市日新房地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合伙份额转让给深圳市瀚澄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作价3,000万元。同时协议约定了回购安排:深圳瀚澄对合伙份额的持有期限为6个月,自兆新股份收到全部合伙份额转让款之日起算。合伙份额持有
期限届满后,兆新股份须无条件回购深圳瀚澄持有的全部合伙份额,并于持有期满的当日按照本条第2款及第3款约定的金额一次性付清全额回购款项。兆新股份可向深圳瀚澄申请提前回购合伙份额,但应当提前十日以上通知深圳瀚澄并征得深圳瀚澄同意。兆新股份履行完毕回购义务后10个工作日内,深圳瀚澄应协助标的企业及兆新股份办理完毕合伙份额的过户手续。兆新股份需向深圳瀚澄支付的回购款项包括:(1)深圳瀚澄已支付的合伙份额转让款。(2)深圳瀚澄合伙份额持有期间(深圳瀚澄分期向兆新股份支付合伙份额转让款的,于兆新股份收到单笔合伙份额转让款之日起计算至兆新股份付清全额回购款的当日)的资金占用利息(利率按年化6%,日利率为6%/360)。协议约定了延期利息的支付规定:深圳瀚澄对合伙份额的持有期限届满前,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延长合伙份额的回购期限,并同步调整资金占用利息。若延期期限不足3个月的,则自延期之日起,资金占用利息调整为年化9%(日利率为9%/360);若延期期限超过3个月的,则延期期限超过3个月的部分按照年化12%(日利率为12%/360)的利率标准支付利息,直至兆新股份付清全额合伙份额回购款以及相关利息。原则上,兆新股份延期回购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兆新股份于2024年11月18/25/27日共计收到3,000万元,按照协议约定需于2025年5月27日前回购合伙份额。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兆新股份已支付1,500万元用于回购对应合伙份额。
(8)非金融机构有息借款清偿情况
2024年12月17日,兆新股份、深圳永晟与潍坊创元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可转债投资协议》,协议约定潍坊创元拟以可转债的方式对深圳永晟进行投资,即潍坊创元作为投资方先向深圳永晟提供总金额为人民币肆仟万元(¥40,000,000)的借款,并有权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间内将该笔借款转换为对深圳永晟的股权投资,从而成为深圳永晟的股东。借款期限自深圳永晟收到潍坊创元全额出借资金之日起6个月;到期一次性偿还本息;借款期限到期前,经过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协商一致,借款期限可延长一次且延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
双方同时约定了转股条件:(1)甲方现有股东均以乙方认可的承诺函确认,(2)兆新股份实现经潍坊创元认可的产业项目落地潍坊高新区并投产达效。潍坊创元有权单方决定对上述转股条件的部分或全部进行豁免。公司认为债务期限较短,且无法确定转股份额,公司管理层计划于2025年到期前偿还该借款,因此未核算该协议中转股权利对应的价值,以4,000万元计入其他应付款,并计提相应6%利息。
(9)与浙江千虹的诉讼
2024年2月28日,公司与深圳永晟收到了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舟山中院”)发来的(2024)浙09民初4号案件材料(包括《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民事裁定书》等)。浙江千虹主张公司在前述增资、回购过程中未充分保障其权益,导致其预期合同利益无法实现,故请求舟山中院判令公司及深圳永晟支付违约金、赔偿其损失共计人民币167,333,788元。同时,舟山中院裁定冻结了公司持有深圳永晟出资额2,000万元的股权以及深圳永晟持有深圳市玖兆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2,000万元的股权。
2024年8月1日,公司收到舟山中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4)浙09民初4号,判决如下:1、被告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浙江千虹实业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3,000,000元。2、被告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浙江千虹实业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210,000元。3、驳回原告浙江千虹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公司、深圳永晟、浙江千虹对一审判决不服,均提起了上诉,该案件经过二审审理,公司于 2024年11月29日收到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司、深圳永晟已按照判决支付浙江千虹违约金。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31,729,927.72 | 13,812,550.51 |
| 其中:6个月以内 | 31,729,915.54 | 13,792,245.75 |
| 7-12个月 | 12.18 | 20,304.76 |
| 1至2年 | 0.50 | 141,275.64 |
| 2至3年 | 0.00 | 35,968.32 |
| 3年以上 | 461,988.59 | 1,435,768.01 |
| 3至4年 | 0.63 | 44,959.62 |
| 4至5年 | 173.96 | 928,994.39 |
| 5年以上 | 461,814.00 | 461,814.00 |
| 合计 | 32,191,916.81 | 15,425,562.4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61,814.00 | 1.43% | 461,814.00 | 100.00% | 0.00 | 1,632,532.39 | 10.58% | 1,632,532.39 | 100.00% | 0.00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1,730,102.81 | 98.57% | 87.72 | 0.00% | 31,730,015.09 | 13,793,030.09 | 89.42% | 391.98 | 0.00% | 13,792,638.11 |
| 其中: | ||||||||||
| 组合1(账龄组合) | 151,113.84 | 0.47% | 87.72 | 0.06% | 151,026.12 | 13,793,030.09 | 89.42% | 391.98 | 0.00% | 13,792,638.11 |
| 组合2(其他组合) | 31,578,988.97 | 98.10% | 0.00 | 0.00% | 31,578,988.97 | |||||
| 合计 | 32,191,916.81 | 100.00% | 461,901.72 | 1.43% | 31,730,015.09 | 15,425,562.48 | 100.00% | 1,632,924.37 | 10.59% | 13,792,638.1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61,814.00
单位:元
|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深圳市源森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61,814.00 | 461,814.00 | 461,814.00 | 461,814.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OCI Americas Inc. | 1,170,718.39 | 1,170,718.39 | ||||
| 合计 | 1,632,532.39 | 1,632,532.39 | 461,814.00 | 461,814.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87.72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150,938.75 | 0.37 | 0.00% |
| 其中:6个月以内 | 150,926.57 | 0.00% | |
| 7-12个月 | 12.18 | 0.37 | 3.00% |
| 1至2年 | 0.50 | 0.05 | 10.00% |
| 2至3年 | |||
| 3年以上 | 174.59 | 87.30 | 50.00% |
| 合计 | 151,113.84 | 87.72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1: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0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 31,578,988.97 | 0.00 | 0.00% |
| 合计 | 31,578,988.97 | 0.00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2:本组合为应收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款项。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175,627.59 |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第1名 | 31,584,967.23 | 31,584,967.23 | 98.11% | ||
| 第2名 | 461,814.00 | 461,814.00 | 1.43% | 461,814.00 | |
| 第3名 | 141,514.87 | 141,514.87 | 0.44% | ||
| 第4名 | 3,320.61 | 3,320.61 | 0.01% | ||
| 第5名 | 173.96 | 173.96 | 0.00% | 86.98 | |
| 合计 | 32,191,790.67 | 32,191,790.67 | 99.99% | 461,900.98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55,337.55 | 66,506.87 |
| 其他应收款 | 433,349,009.44 | 305,612,960.91 |
| 合计 | 433,404,346.99 | 305,679,467.78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集团内部借支利息 | 55,337.55 | 66,506.87 |
| 合计 | 55,337.55 | 66,506.87 |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深圳市中小微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4,332,413.70 | |
| 减:坏账准备 | -14,332,413.70 |
2)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 | 14,332,413.7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 深圳市中小微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分红款 | 14,332,413.70 | 相关股权及衍生权益于本期内处置 | 否 | |
| 合计 | 14,332,413.70 |
核销说明:
注:相关交易内容详见本报告附注十八、2、(6)深圳中小微股权处置。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股权转让款 | 385,700,000.00 | 259,400,000.00 |
| 保证金(押金) | 3,223,287.89 | 3,152,698.55 |
| 往来款 | 59,941,927.94 | 46,214,815.86 |
| 其他 | 295,118.39 | 461,967.27 |
| 合计 | 449,160,334.22 | 309,229,481.68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249,188,787.89 | 160,262,200.53 |
| 其中:6个月以内 | 21,807,432.04 | 150,661,466.73 |
| 7-12个月 | 227,381,355.85 | 9,600,733.80 |
| 1至2年 | 52,995,287.89 | 142,107,248.44 |
| 2至3年 | 141,369,361.55 | 3,819,990.57 |
| 3年以上 | 5,606,896.89 | 3,040,042.14 |
| 3至4年 | 2,797,181.16 | 142,319.14 |
| 4至5年 | 133,137.73 | 1,149,576.00 |
| 5年以上 | 2,676,578.00 | 1,748,147.00 |
| 合计 | 449,160,334.22 | 309,229,481.68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56,095,468.04 | 79.28% | 14,924,094.53 | 4.19% | 341,171,373.51 | 218,345,468.04 | 70.61% | 2,192,768.04 | 1.00% | 216,152,700.00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3,064,866.18 | 20.72% | 887,230.25 | 0.95% | 92,177,635.93 | 90,884,013.64 | 29.39% | 1,423,752.73 | 1.57% | 89,460,260.91 |
| 其中: | ||||||||||
| 其中:组合1(账龄组合) | 4,532,631.20 | 1.01% | 887,230.25 | 19.57% | 3,645,400.95 | 6,915,224.22 | 2.24% | 1,423,752.73 | 20.59% | 5,491,471.49 |
| 组合2(地方性光伏发电补贴组合) | ||||||||||
| 组合3(其他组合) | 88,532,234.98 | 19.71% | 0.00% | 88,532,234.98 | 83,968,789.42 | 27.15% | 0.00 | 0.00% | 83,968,789.42 | |
| 合计 | 449,160,334.22 | 100.00% | 15,811,324.78 | 3.52% | 433,349,009.44 | 309,229,481.68 | 100.00% | 3,616,520.77 | 1.17% | 305,612,960.91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3,271,052.73 | 345,468.04 | 3,616,520.77 |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回第一阶段 | 1,423,752.73 | -1,423,752.73 | ||
| 本期计提 | 11,481,326.49 | 1,250,000.00 | 12,731,326.49 | |
| 本期转回 | 536,522.48 | 536,522.48 |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887,230.25 | 13,328,626.49 | 1,595,468.04 | 15,811,324.78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 单项计提坏账 | 2,192,768.04 | 12,731,326.49 | 14,924,094.53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 | 1,423,752.73 | 536,522.48 | 887,230.25 | |||
| 其中:组合1(账龄组合) | 1,423,752.73 | 536,522.48 | 887,230.25 | |||
| 合计 | 3,616,520.77 | 12,731,326.49 | 536,522.48 | 15,811,324.78 |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青海富康矿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款 | 354,500,000.00 | 7-12月、2-3年 | 78.93% | 13,328,626.49 |
| 深圳市禾新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权转让款 | 31,200,000.00 | 7-12月、1-2年 | 6.95% | |
| 安徽生源化工有限公司 | 关联公司往来款 | 17,500,000.00 | 1-6月、7-12月、1-2年 | 3.90% | |
| 深圳明汇商业有限公司 | 关联公司往来款 | 17,463,694.97 | 1-6月、7-12月、1-2年 | 3.89% | |
| 海南兆核贸易有限公司 | 关联公司往来款 | 10,671,000.00 | 1-6月 | 2.38% | |
| 合计 | 431,334,694.97 | 96.05% | 13,328,626.49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1,355,664,816.08 | 62,945,914.74 | 1,292,718,901.34 | 1,215,055,385.93 | 37,080,170.54 | 1,177,975,215.39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57,872,783.24 | 101,215,077.08 | 156,657,706.16 | 256,835,192.98 | 101,215,077.08 | 155,620,115.90 |
| 合计 | 1,613,537,599.32 | 164,160,991.82 | 1,449,376,607.50 | 1,471,890,578.91 | 138,295,247.62 | 1,333,595,331.29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967,468,351.47 | 120,508,255.50 | 1,404,800.00 | 1,086,571,806.97 | 0.00 | |||
| 彩虹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 61,523.00 | 61,523.00 | 0.00 | |||||
| 深圳市彩虹精化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2,107,183.33 | 5,107,183.33 | 0.00 | ||||
| 安徽生源化工有限公司 | 107,775,840.92 | 37,080,170.54 | 35,400.00 | 113,500.00 | 25,865,744.20 | 3,237,241.32 | 85,069,238.04 | 62,945,914.74 |
| 深圳明汇 | 83,829,20 | 29,200.00 | 83,800,00 | 0.00 | ||||
| 商业有限公司 | 0.00 | 0.00 | ||||||
| 兆新颐和(成都)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0.00 | 0.00 | ||||
| 海南兆核贸易有限公司 | 540,300.00 | 540,300.00 | 0.00 | 0.00 | ||||
| 上海兆新栎澄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 | 563,916.67 | 863,916.67 | 0.00 | ||||
| 内蒙古慧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1,245,233.33 | 31,245,233.33 | 0.00 | |||||
| 合计 | 1,177,975,215.39 | 37,080,170.54 | 154,459,988.83 | 17,087,800.00 | 25,865,744.20 | 3,237,241.32 | 1,292,718,901.34 | 62,945,914.74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合营企业 | ||||||||||||
| 二、联营企业 | ||||||||||||
| 深圳市新彩再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1,383,444.91 | 31,383,444.91 | ||||||||||
| 上海中锂实业有限公司 | 77,320,695.75 | 69,831,632.17 | 2,106,857.60 | 79,427,553.35 | 69,831,632.17 | |||||||
| 河北兆腾气雾剂科技有限公司 | 26,868,183.91 | -1,002,783.79 | 25,865,400.12 | |||||||||
| 深圳市日新房 | 51,431,236.24 | -66,483.55 | 51,364,752.69 | |||||||||
| 地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小计 | 155,620,115.90 | 101,215,077.08 | 1,037,590.26 | 156,657,706.16 | 101,215,077.08 | |||||||
| 合计 | 155,620,115.90 | 101,215,077.08 | 1,037,590.26 | 156,657,706.16 | 101,215,077.08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175,173,211.01 | 149,449,096.97 | 193,669,265.43 | 153,487,944.14 |
| 其他业务 | 3,936,296.66 | 3,436,182.05 | 2,392,849.41 | 1,977,598.64 |
| 合计 | 179,109,507.67 | 152,885,279.02 | 196,062,114.84 | 155,465,542.78 |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0,570,398.60 |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37,590.26 | -1,578,234.59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5,890,106.45 | 57,656,300.82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7,725,825.33 | |
| 合计 | -12,007,942.92 | 56,078,066.23 |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485,952.86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 | 2,751,204.16 |
|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76,064,280.92 | 主要为处置中小微企业股权产生的处置损失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242,303.21 | 主要为无需支付的债务相关收益以及违约金支出 |
| 业绩对赌相关的股权补偿收益; | 3,237,241.32 | 安徽生源业绩对赌相关补偿收益 |
| 处置部分股权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损益; | ||
| 城市更新项目拆迁补偿收入 | ||
| 冲回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07,308.33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986,885.24 | |
| 合计 | -65,513,678.66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94% | -0.07 | -0.0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49% | -0.04 | -0.04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