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贾继辉)自2024年7月30日成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上海莱士”)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起,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的工作履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1月出生,医学博士,历任山东大学医学院副院长、医学院党委书记、研究生院副院长、护理学院院长、齐鲁医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教授。现任山东大学教授。2024年7月起任上海莱士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自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来,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上述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 2024年出席董事会情况 |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实际出席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
贾继辉 | 6 | 6 | 0 | 0 | 否 |
会议期间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积极参与会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并依法依规,独立审慎行使职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除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之外,还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召集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战略与ESG委员会未有相关需要审议事项,其他专门委员会参与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 | ||
应出席会议次数 |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 应出席会议次数 |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 |
贾继辉 | 2 | 2 | 2 | 2 |
上述会议本人均积极参加,根据自身专业知识及从业经验,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职责。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自本人任职后,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具体如下:
董事姓名 | 2024年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出席会议次数 |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 请假次数 | |
贾继辉 | 1 | 1 | 0 |
股东大会参会期间,本人认真听取公司股东就会议审议事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发表的意见,主动了解公司主营所处行业情况、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自本人任职后,公司暂未有相关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在此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持续规范公司发展。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
务所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审议事项,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对独立董事的履职规定,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委会会议深度参与公司治理,系统掌握公司内控制度与财务实情,持续跟踪经营动态、管理效能及制度执行等核心事项,实时跟进重大事项进展。结合通讯表决等决策机制,本人借助电话沟通、在线协作等方式与董事团队、高管层保持高频互动,动态监测市场环境变化对企业的影响机理,并基于专业研判及时向公司经营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在董事会(含专委会)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及时向董事报送会议资料供审阅,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效能,勤勉汇报生产经营动态及重大事项进展,同步响应问题反馈,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全面支持与履职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自2024年7月任职以来,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对市场变化及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本人在持续监督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存续性关联交易过程中,虽未参与新增事项的审议程序,但持续履行对任职前已发生且履职期间内存续关联交易的专项监督职责,重点核查关联方股权结构、业务关联性及交易存续必要性,确认相关交易已履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程序且定价机制严格遵循行业公允标准,未发现突破既有协议框架或存在非合规性操作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事项
任职期内,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规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重点关注公司财务内控体系有效性、重大财务指标分析及独家代理协议会计处理的合规性。经审阅,公司财务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关键指标异动原因披露完整,且相关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行业监管要求。
(三)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任职期内,本人虽未参与审议会计师事务所续聘事项,但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的要求,主动建立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定期沟通机制,重点围绕财务信息披露合规性等投资者权益保护核心领域开展工作。针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专项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合并报表审计程序、内控缺陷识别等的具体安排。通过上述履职行为,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审计监督链条中的桥梁作用,促进提升年报信息披露质量,维护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任职期内牵头组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开,认真审议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公司核心员工激励/奖励方案及该方案第一期考核等。
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事项中,认真核查了锁定期内公司业绩目标达成情况、员工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合规性,确认解锁条件中涉及的考核周期、合规程序等均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内部制度,未发现利益输送或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司核心员工激励/奖励方案事项中,重点审核激励对象的选取标准、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及激励工具的合规性;对该方案第一期考核结果及奖励金发放事项,本人审慎评估考核数据来源的客观性、考核流程的规范性。通过上述履职行为,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促进公司构建市场化、专业化、透明化的激励约束体系,为战略目标实现提供人才保障,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贾继辉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