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002252)_公司公告_上海莱士: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卜祥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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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卜祥瑞)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7月,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上海莱士”)完成第六届董事会换届事项。本人(卜祥瑞)成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审阅相关议案并发表意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重大事项的构建及完善状况,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的工作履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海龙县支行职员;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兼任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处长;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中国银行业协会法务总监、首席法律顾问。2024年7月起任上海莱士独立董事。

本人与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联关系。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始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在参与公司决策过程中,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独立判断,不存在任何利益输送或关联交易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确保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均按时出席。在董事会会议

中,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充分发表专业意见。对于公司年度经营计划、重大投资决策等重要议题,均进行了深入分析与研究,确保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在投票表决时,本人基于对议案充分了解与论证,进行独立判断、审慎选择,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1次,本人出席1次。在股东大会上,本人关注中小股东的诉求与意见,认真倾听他们的声音,确保中小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本人也向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增强了中小股东对公司的信心与认同感,促进了公司与股东之间的良好沟通与互动。

3、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还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任职期内,公司虽未有提交提名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事项,但本人依然积极履行相关职责,为公司治理贡献力量。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认真履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继续为公司的稳健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自本人任职后,公司暂未有相关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在此期间,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之间相互学习、相互促进,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增强了独立董事团队的履职能力与责任感,为公司治理提供了更加全面、专业的视角。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实地走访公司现场,深入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落实情况。与此同时,通过借助电话、邮件、微信等沟通工具,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的推进情况,把握公司生产经营的最新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按照相关规则,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审计结束后,本人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督促公司管理层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通过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有效沟通,

本人及时掌握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为公司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也保障了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工作,通过多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密切联系。通过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本人深入了解了他们的需求与期望,将他们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促进了公司与中小股东之间的良性互动,增强了中小股东对公司的信任与支持。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对独立董事的履职规定,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专委会会议及现场调研方式深度参与公司治理。本人与公司员工进行了广泛交流,听取他们对公司发展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发现公司在运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风险。同时,本人借助电话沟通、在线协作等方式与董事团队、高管层保持高频互动,督促不断提升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通过现场工作,本人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工作,为本人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与支持。在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召开前,公司均及时向本人送达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确保本人有足够的时间对会议议题进行研究与分析。公司还定期向本人通报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等信息,使本人能够及时掌握公司的动态。同时,公司积极配合本人的现场工作,安排专人陪同考察,协调各部门提供相关资料与数据,为本人深入了解公司情况提供了便利。总体而言,上市公司在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方面做到了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有力保障了独立董事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自2024年7月任职以来,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对市场变化及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本人在持续监督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存续性关联交易过程中,重点核查关联方股权结构、业务关联性及交易存续必要性,确认相关交易已履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程序且定价机制严格遵循行业公允标准,未发现突破既有协议框架或存在非合规性操作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事项

任职期内,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规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重点关注公司财务内控体系有效性、重大财务指标分析及独家代理协议会计处理的合规性。经审阅,公司财务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关键指标异动原因披露完整,且相关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行业监管要求。

2025年,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卜祥瑞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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