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002252)_公司公告_上海莱士: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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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董事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5-028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6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16日上午9点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丽霞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3、《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章节。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彭玲女士、Bingyu Wang先生、陈亚民先生、现任独立董事洪瑛女士、贾继辉先生、卜祥瑞先生均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4、《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5、《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6、《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457,768,578.56元(母公司报表),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45,776,857.8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814,996,859.17元,减去2024年度已支付现金股利444,684,977.43元,2024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82,303,602.44元(母公司报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对公司股东的回报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3元人民币(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目前处于股份回购期,若以公司目前总股本(6,637,984,837股)扣除公司2025年4月7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15,649,851股测算,本次预计将派发现金分红218,537,054.54元,占本年度扣除法定盈余公积的母公司净利润的16.66%,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96%。

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7、《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8、《关于向关联方出具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分别向关联方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s Limited(“基立福全球”)及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GDS”)提供Bank Comfort Letter(“银行安慰函”)暨担保事项是为了推动下属公司安徽同路医药有限公司(“安徽同路医药”)与基立福全球和GDS相关产品独家代理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

需要,安徽同路医药为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该担保事项的风险可控。本次出具银行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本次公司为安徽同路医药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长谭丽霞女士、副董事长兼总经理Jun Xu先生、董事Amarant Martinez Carrio先生回避表决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向关联方出具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含)人民币80亿元,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使用授信额度申请的贷款用于生产经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授权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银行授信相关的申请事宜,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1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的投资额度合计不超过

人民币20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日期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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