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002252)_公司公告_上海莱士: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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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监事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5-029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4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吉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2、《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3、《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4、《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制定了较为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覆盖了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各个方面。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地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5、《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457,768,578.56元(母公司报表),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45,776,857.8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814,996,859.17元,减去2024年度已支付现金股利444,684,977.43元,2024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82,303,602.44元(母公司报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对公司股东的回报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3元人民币(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目前处于股份回购期,若以公司目前总股本(6,637,984,837股)扣除公司2025年4月7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15,649,851股测算,本次预计将派发现金分红218,537,054.54元,占本年度扣除法定盈余公积的母公司净利润的16.66%,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96%。

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6、《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日期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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