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文化(002247)_公司公告_聚力文化:关于全资子公司、孙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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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文化:关于全资子公司、孙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26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01月24日发布的《关于对浙江省2021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获悉,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龙新材”)、全资孙公司海宁帝龙永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帝龙”)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帝龙新材证书编号为GR202133009665、海宁帝龙证书编号为GR202133006110,发证日期为2021年12月1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帝龙新材、海宁帝龙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帝龙新材是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海宁帝龙是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帝龙新材2021年度已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海宁帝龙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原企业所得税税率从25%调整为15%。该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的2021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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