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文化(002247)_公司公告_聚力文化: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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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8-28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玲珑工业区环南路1958号三号楼(东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3人。本次会议的主持人为监事会主席徐民先生,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关于更正前期财务报表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

本次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聚力文化《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此公告。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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