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文化(002247)_公司公告_聚力文化: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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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6-05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3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玲珑工业区环南路1958号三号楼(东楼)三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并参加表决董事5人,其中董事黄阳光先生、独立董事毛时法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现场会议的主持人为董事长陈智剑先生,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2021年以土地、房产抵押等方式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自浙江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或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之日起计算,具体金额由浙江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浙江帝龙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姜飞雄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浙江帝龙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特此公告。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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