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1层1101室
首席合伙人:张增刚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2023年度实现收入总额37,578.0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825.5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391.31万元,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052.11万元(上述业务收入数据均未经审计)。中喜2023年度服务客户7,000余家,服务上市公司客户39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房地产、互联网和相关服务等多个行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家。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喜共有合伙人8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379人,从业人员总数1,38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47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3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续聘中喜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喜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喜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歌尔股份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喜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中喜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中喜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喜关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3、2024年3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喜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