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24年2月1日下午2:00
2、 召开地点:公司电声园一期综合楼A1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 投票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1日上午9:15-2024年2月1日下午3:00期间任意时间。
5、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主持人:董事长姜滨先生
7、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和委托代理人共8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48,446,0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851%,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53,340,9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7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5,105,1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64%;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8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9,029,9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22%。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以现场参会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4,445,1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571%;反对33,957,6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71%;弃权4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5,029,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6660%;反对33,957,6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902%;弃权4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7%。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1,131,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144%;反对33,959,6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74%;弃权3,35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1,715,1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197%;反对33,959,6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923%;弃权3,35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81%。
3、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已回购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8,312,0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1%;反对118,7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弃权1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8,896,0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47%;反对118,7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9%;弃权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高媛律师、祝悦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