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会议,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的相关资料及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根据以下审查结果,提议续聘中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如下:
审计委员会就中喜2022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从审计工作质量、审计工作方案、审计沟通效率和效果等方面进行了评价,根据本次评价标准及结果,中喜可以继续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同时,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证券行业审计服务经验、负责公司年审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负责经理(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查意见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
王 琨 | 姜 滨 | |
姜付秀 |
二○二三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