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田苗)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田苗,作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歌尔股份”)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22年的工作中,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了公司2022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参加9次董事会(于2022年11月15日届满离任),亲自参加9次董事会(现场出席的次数0次,以通讯方式参加的次数9次),亲自参加2次股东大会。本人对公司各项议案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时间 | 董事会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及内容 |
2022年03月29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1.《关于2021年度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审查意见》 2.《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审查意见》 5.《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查意见》 6.《关于对公司预计2021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的审查意见》 7.《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 | 对需要发表事前认可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其他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 |
时间 | 董事会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及内容 |
关事项的的审查意见》 8.《关于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查意见》 9.《关于对证券投资情况的审查意见》 10.《关于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审查意见》 11.《关于对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查意见》 | 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意见。 | ||
2022年04月26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关于关联方对子公司增资及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涉及关联交易暨公司放弃权利的独立意见》 | |
2022年05月20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
2022年06月10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1.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2.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 |
2022年07月08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1.《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2.《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3.《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4.《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 |
2022年08月29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1.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
2022年09月13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1.《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及数量的独立意见》 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事项的独立意见》 | |
2022年10月27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审查意见》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2 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相关委员会审议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议案或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并积极以自己专业知识对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意见或建议,使董事会决策更具科学性。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历来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设专人接待投资者的来电、来访,通过投资者交流会、网上业绩说明会、接听投资者来电及互动易问答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确保投资者与公司交流渠道的畅通,加强投资者对企业的了解。
3、2022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4、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和治理情况。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各上市协会等发布的法规、规章制度和积极参与相关培训,通过不断的学习,全面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身能力,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意见和建议。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提高本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2022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发生。以上是本人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本人因换届选举于2022年11月15日届满离任,感谢公司股东、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衷心祝愿上市公司健康发展!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田苗二○二三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