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002241)_公司公告_歌尔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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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7-27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8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22年7月26日下午2:00

2、 召开地点:公司电声园一期综合楼A-1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 投票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7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26日上午9:15—2022年7月26日下午3:00期间任意时间。

5、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主持人:董事长姜滨先生

7、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和委托代理人共5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31,931,7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334%,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32,020,9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87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0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99,910,7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599%;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5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24,59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98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序号议案投票结果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股数(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股数(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议案1《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6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1,243,034,56193.6653%84,066,0466.3346%2,6000.0002%通过
议案2《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6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1,243,826,63693.7249%83,270,9716.2746%5,6000.0004%通过
议案 序号议案投票结果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股数(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股数(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家园6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1,243,153,66193.6742%83,943,9466.3254%5,6000.0004%通过
议案4《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1,277,073,00395.8813%54,853,1044.1183%5,6000.0004%通过
议案5《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1,277,073,30395.8813%54,852,8044.1183%5,6000.0004%通过
议案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1,277,073,00395.8813%54,853,1044.1183%5,6000.0004%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序号议案投票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股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股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议案1《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6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340,522,25480.2001%84,066,04619.7993%2,6000.0006%
议案2《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6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341,314,32980.3866%83,270,97119.6120%5,6000.0013%
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家园6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340,641,35480.2281%83,943,94619.7705%5,6000.0013%
议案4《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369,732,19687.0796%54,853,10412.9190%5,6000.0013%
议案5《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69,732,49687.0797%54,852,80412.9190%5,6000.0013%
议案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369,732,19687.0796%54,853,10412.9190%5,6000.0013%

注:议案4-6为特别表决事项,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上述相关议案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披露的《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王琨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征集委托投票权期间,0名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孙春艳律师、高媛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通过视频方式进行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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