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002241)_公司公告_歌尔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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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尔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5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姜滨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冯蓬勃先生、徐小凤女士、魏文滨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徐大朋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各项议案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出具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关于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截至2025年4月19日,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已届满,可行权期内147名激励对象共计自主行权22.5155万份,到期未行权93.7895万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必须在行权有效期内行权,行权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93.7895万份。

本次注销完成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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