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4年11月19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的超短期融资券,采用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SCP73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该通知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3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应按照有权机构决议及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发行管理。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通知书的要求,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发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择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