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新锂能(002240)_公司公告_盛新锂能: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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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6-18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

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盛屯汇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汇泽”)、厦门屯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屯濋”)、深圳市盛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实业”)的通知,获悉盛屯汇泽、厦门屯濋分别将其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145万股、255万股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此外,盛屯汇泽、盛屯实业、厦门屯濋分别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0万股、350万股、60万股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025年6月16日,盛屯汇泽、厦门屯濋分别将其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145万股、255万股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质押开始日期质押解除日期质权人/申请人等
盛屯汇泽1,450,0002.67%0.16%2024年8月28日2025年6月16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厦门屯濋2,550,00012.36%0.28%

二、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5年6月16日,盛屯汇泽、盛屯实业分别将其持有的100万股、350万股公司股份质押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区支行。2025年6月17日,厦门屯濋将其持有的60万股公司股份补充质押给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是否为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质押用途
盛屯汇泽1,000,0001.84%0.11%2025年6月16日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区支行融资
盛屯实业3,500,000100%0.38%
厦门屯濋600,0002.91%0.07%2025年6月17日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盛屯集团可交换债券提供担保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累计质押股份数量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57,777,0056.31%43,780,45875.77%4.78%00%00%
深圳市盛屯汇泽贸易有限公司54,282,2675.93%53,570,00098.69%5.85%00%00%
深圳市盛屯益兴科技有限公司29,908,0293.27%1,950,0006.52%0.21%00%00%
厦门屯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625,4522.25%17,840,00086.50%1.95%00%00%
姚娟英18,000,0001.97%3,640,00020.22%0.40%00%00%
福建省盛屯贸易有限公司8,586,5250.94%8,586,525100%0.94%00%00%
姚雄杰7,981,6350.87%00000%00%
深圳市盛屯稀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7,784,7110.85%00000%00%
深圳市盛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3,500,0000.38%3,500,000100%0.38%00%00%
合计208,445,62422.77%132,866,98363.74%14.52%00%00%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8,021.1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38.48%,占公司总股本的8.76%,对应融资余额为64,608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8,471.1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0.64%,占公司总股本的9.26%,对应融资余额为69,608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均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3、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证明文件;

2、股份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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