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桂溪街道锦云西一巷成都交易所大厦14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
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8,143.22万元,实现利润总额-59,397.4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158.07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69元/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175,152.1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202,631.27万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确认。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年度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较好地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
险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