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5-018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四川盛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并购置办公用房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四川盛屯科技有限公司50%股权并购置办公用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及对经营办公用房的实际需求情况,拟将持有的四川盛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科技”)50%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集团”),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000万元。本次交易前,公司和盛屯集团各持有盛屯科技50%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盛屯科技股权;同时,公司拟向盛屯科技购置其建设的2栋办公用楼,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该房产将用于公司经营办公自用,不对外出租。
2、盛屯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并持有盛屯科技5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盛屯集团和盛屯科技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关联董事姚婧女士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四川盛屯科技有限公司50%股权并购置办公用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对方为盛屯集团,其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405311Y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510--3511单元成立日期:1993年10月19日注册资本:27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东经营范围:工业、矿业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深圳市盛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盛屯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姚雄杰先生。
2、主要业务及主要财务数据
盛屯集团主要资产为其控股的上市公司盛屯矿业(股票代码:600711)和盛新锂能(股票代码:002240)。
2024年1-9月,盛屯集团实现营业收入6,281,903.88万元、营业利润115,556.91万元、净利润96,995.92万元(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盛屯集团资产总额7,268,372.05万元、负债总额4,079,070.60万元、净资产3,189,301.45万元(未经审计)。
3、盛屯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盛屯集团为公司关联方。
4、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盛屯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本次购置房产的交易对方为盛屯科技,公司控股股东盛屯集团持有盛
屯科技5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盛屯科技为公司关联方。盛屯科技的基本情况详见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盛屯科技50%股权及盛屯科技建设的部分房产,具体如下:
1、盛屯科技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盛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6MA62WYXB79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迎春桥社区成双大道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1日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唐志鑫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酒店管理;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次交易前,盛屯集团和公司各持有其50%股权(盛屯集团和公司的实缴出资分别为20,000万元和9,500万元);本次交易后,盛屯集团持有其100%股权。
2、盛屯科技的主要业务及主要财务数据
盛屯科技拥有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清泰社区的合计2.4万平米的土地使用权,并利用该土地建设房产用于经营办公,其中部分房产将用于对公
司进行转让。除此之外,盛屯科技无其他经营业务。
2024年,盛屯科技实现营业收入0元、营业利润708.93万元、净利润699.29万元(经审计);截至2024年末,盛屯科技资产总额29,703.12万元、负债总额
187.83万元、净资产29,515.29万元(经审计)。
3、盛屯科技的资产评估情况
无锡桥一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于2025年3月21日出具了“桥一评报
字[2025]0027号”《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四川盛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四川盛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评估范围为四川盛屯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及全部负债。
(2)估值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
(3)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4)评估结论:四川盛屯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29,703.12万元,
评估价值为31,178.50万元,评估增值1,475.38万元,增值率为4.97%;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87.83万元,评估价值为187.83万元,无增减值变化;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29,515.29万元,评估价值为30,990.68万元,评估增值1,475.38万元,增值率为5.00%。
4、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盛屯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盛屯科技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的情形,不存在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无锡桥一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盛屯科技全部股权的评估价值为30,990.68万元,由于盛屯集团和公司对盛屯科技的实缴出资分别为20,000万元和9,500万元,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值以及双方的实缴注册资本情况,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盛屯科技5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0,000万元。同时,公司根据经营需要,拟向盛屯科技购置2栋办公用楼面积合计约6,557平米(具体房产以及面积以届时有效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以及双方另行签署的具体购置协议约定为准),交易价格参考同类房产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拟与盛屯集团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
1、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四川盛屯科技有限公司50%股权。
2、交易金额及支付方式:
交易双方参考无锡桥一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值并结合对盛屯科技的实缴注册资本情况,协商确定盛屯科技5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0,000万元。本次交易中的标的对价由乙方以现金方式分两期向甲方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支付标的对价的55%,即人民币5,500万元;
(2)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向甲方支付标的对价的45%,即人民币4,500万元。
3、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后至交割日期间,标的公司的损益由乙方享有。
4、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乙方若未在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内足额支付任何一笔款项,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支付款项万分之五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逾期超过30日的,除按照上述约定的万分之五/日标准支付违约金之外,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同时有权追究乙方协议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
5、协议生效:本协议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于甲方董事会同意本次交易之日起生效。
(二)除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外,公司拟向盛屯科技购置其建设的2栋办公用楼面积合计约6,557平米(具体房产以及面积以届时有效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以及双方另行签署的具体购置协议约定为准),交易价格参考同类房产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截至目前,盛屯科技的房产正在建设中,公司根据房产建设进度将在双方签署相关购置协议后1个月内预付
款项2,500万元,待相关房产主体结构完成封顶时支付款项2,500万元,剩余款项将于房产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后进行支付。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不存在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不存在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本次转让股权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3年12月16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2亿元对盛屯科技(原四川盛屯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和盛屯集团各持有其50%股权;盛屯科技利用其取得的土地建设经营办公用房,待建成后双方按持股比例分配房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披露的《关于对四
川盛屯置业有限公司增资并与关联方形成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及对经营办公用房的实际需求情况,拟将持有的盛屯科技50%股权转让给盛屯集团,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盛屯科技股权;同时,公司拟向盛屯科技购置其建设的2栋办公用楼,交易价格参考同类房产的市场价格确定。公司本次转让盛屯科技股权并购置办公用房,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对经营办公用房的实际需求情况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聚焦核心主业,增加
公司营运资金,为公司业务拓展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整体发展战略。本次关联交易经双方友好协商,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交易对手方盛屯集团和盛屯科技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除本次转让盛屯科技50%股权并购置办公用房事项外,2025年年初至今,公司与盛屯集团(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如下:
1、2025年1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向盛屯集团控股的
A股上市公司盛屯矿业的子公司盛屯能源科技发展(成都)有限公司销售二手车辆,金额合计135.80万元。
2、2025年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向盛屯集团控股的A股上市公司盛屯矿业的子公司中合镍业有限公司承租场地、实验室,租金40万元/年(部分实验用品和能源费用另行结算)。
3、2025年1-2月,公司向纳入盛屯集团合并报表范围的四川朗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四川朗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锂盐产品合计6,573.06万元(该事项已履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4、2025年3月,公司对租赁给盛屯集团的成都交易所大厦15楼的租赁事项进行调整,将租赁面积减半,租赁期限延长至2028年3月31日,同时将剩余面积租赁给盛屯能源科技发展(成都)有限公司,租赁期限至2028年3月31日,上述租赁事项租金合计1,440万元。
公司本次转让盛屯科技50%股权并购置办公用房事项与上述尚未履行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关联交易累计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标准,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八届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向关联方出售四川盛屯科技有限公司50%股权并购置部分房产系基于公司发展实际情况需要,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结合了第三方评估结果,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确定;房产购置的交易价格参考同类房产的市场价格确定。上述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拟与盛屯集团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4、《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四川盛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